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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联股份:关于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2020-02-14  

						股票简称:百联股份     百联 B 股

证券代码:600827     900923                                         编号:临 2020-002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增持计划: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百联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集团”)计划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其自有或自持资金增持公司 A 股普通股,累计增持比例(含本次已

增持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0.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97%。

         股东增持计划完成情况:自 2019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0 年 2 月 13 日,百联集团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 A 股普通股 17,787,9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7%,增持金额为 15,009.51 万元,增持均价为 8.44 元/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020 年 2 月 13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百联集团书面通知,百联集团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控股股东百联集团。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百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
下:
                     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831,843,351                 46.62
       上海友谊复星(控股)有限公司                98,921,224                  5.54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百联集团拟在自
2019 年 11 月 13 日起的 6 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以
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A 股普通股,增持比例不低于
公司总股本的 0.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97%。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2019 年 11 月 13 日,百联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
持公司 A 股普通股共计 2,668,885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15%。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披露的临 2019-031《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
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2、至 2019 年 11 月 27 日,百联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51%,
超过本次增持股份数量上限 0.997%的 50%以及下限 0.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8 日披露的临 2019-032《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增持计划进展公告》。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根据增持计划,2019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0 年 2 月 13 日,百联集团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自有资金 15,009.51 万元,累计增持公司 A
股普通股 17,787,9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7%,增持均价为 8.44 元/股。本
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百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849,631,3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62%。
    截至本公告日,百联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百联集团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六、律师核查意见
    百联集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
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且依法免于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增持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