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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明珠: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的公告2015-05-18  

						证券代码:600832         股票简称:东方明珠      编号:临 2015-037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2015 年 5 月 1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决定,对上海东方明

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明珠”)股票予以终止上

市。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 2015 年 5 月

20 日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 自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本公司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余额

可能显示为零。在换股相关手续完成之前,本公司股东对本公司所拥

有的权益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在换股相关手续完成之后,本公司股东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将按照 3.05:1 的比例转换为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百视通”,股票代码:600637)A 股股票,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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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股东可进行百视通股票余额查询。相关股票上市安排请关注百

视通公告。



    2015 年 5 月 15 日,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15】199 号《关于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

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公司股票予以终止上市。

    一、终止上市的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终止上市的日期

    1.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3. 证券代码:600832

    4. 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15 年 5 月 15 日

    5. 摘牌日期:2015 年 5 月 20 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15 年 5 月 15 日,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15】199 号《关于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

市的决定》,决定内容主要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第 14.4.9 条和第 14.4.10 条的规定,经本所上市委员会审核,

意见,本所决定对你公司股票予以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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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市规则》第 14.4.12 条的规定,本所将在公告公司股票

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

票终止上市。”



    三、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根据本次重组方案,本公司股东持有的本

公司股票将按照 3.05 股东方明珠股份换 1 股百视通股份的比例转换为

百视通 A 股股票,具体换股事宜公司将另行公告。



    四、摘牌日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2 条的规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 2015 年 5 月 20 日对公司

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在此,对各位投资者以及社会各界对公司的关爱与支持表示衷心

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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