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年度简要报告 一、公司简况 1、公司法定名称:上海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法定地址:上海市陆家嘴路504弄2号 3、公司法定代表人:盛亚飞 4、公司电话号码:(021)4074600转各部门 公司传真号码:(021)4073367 邮编 200030 5、公司为股东提供咨询服务地址:上海市番禹路858号六楼 咨询电话:(021)4074600×607 二、简化的财务报表及编制说明 3、财务状况变动表 单位:千元 流动资金来历 母公司 合并 本年净利润 74,875.71 74,875,71 不减少流动资金的费用和损失 14,731.35 其他来源小计 330,675.47 226,242.40 流动资金来源合计 413,518.29 316,143.01 流动资金运用 利润分配小计 54,182.30 54,182.30 其他运用小计 435,761.71 505,941.82 流动资金运用合计 489,944.01 560,514.28 流动资金增加净额 -76,425.72 -244,371.27 流动资产本年增加数 货币资金 -26,023.21 -22,043.97 短期投资及应收票据 -7,965.05 -6,615.04 应收比款净额及预付贷款 -126.20 -266.43 存货净额 -5,481.77 18,029.05 流动资产增加净额 -63,028.21 -14,667.38 流动负债本年增加数 短期借款及应付票据 22,000.00 45,467.03 流动负债增加净额 13,397.51 229,703.89 #流动资金增加净额 -76,425.72 -244,371.27 4、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1)简化的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数据取自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朱澎弯、陆国豪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本公司1994年度审计报告华业字(95)第118号 (2)主要会计政策。 a.会计制度:公司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和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财务管理规定。 b.会计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c.计帐本位币:人民币 d.固定资产及其折旧: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现行固定资产标准为:单位价值在人民币1500元和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折旧。 e.长期投资的核算原则:公司长期投资中对其他单位投资,投资额占股权比例超过51%(含51%)采用权益法核算,并且合并会计报表,低于51%采用成本法核算。 f.税项:公司所得税税率15%。公司所属企业凡注册在浦东新区,其所得税均由公司汇总后一并交纳,其他企业均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税各机关交纳所得税。 g.利润分配:根据公司法和章程的规定,税后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 (3)报表数据变动幅度超过30%的数据分折。 a.短期投资11,945,037.32元,比年初数减少6,615,046.65元,主要是对证券投资减少。 b.存货74,683,543,31元,比年初数增加18,029,050.26元,主要是全资公司东方明珠房地产公司新增住宅基地开发及投入,该公司存货年末与年初相比,净增2246.9万元。 c.预付贷款18,733,597.35元,比年初数增加10,158,795.41元,主要是全资公司东方明珠传输公司购买BP机,预付阳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货款116万元;控股合资公司东方明珠国际贸易公司预付圣士达时装有限公司等企业贷款770万元。 d.在建工程897,774,001.60元,比年初数增加465,644,643.75元,主要是东方明珠广播电视电视塔工程投入。 e.无形资产16,418,459.95元,比年初数增加15,881,780.00元。无形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东方,明珠传输公司下属三个发射台,占地139,412平方米(其中:控江路唐家塔100号场埔台占用4024平方米;浦东陈行三鲁路1000号内勉桥台占用121,388平方米;凯旋路1522号内凯旋台占用土地14000平方米),1992年12月25日,经大华会计师日务所资产评估,并以华业字(92)第403号文,资产评估书见书确认土地开发费17,089,620.00元。但在评估后帐务处理时,误将上述土地开发费列人固定资产(土地),因此,在本年度已予以调整。 f.递延资产26,155,127.37元,比年初数增加18,149,366.41元。其中:①全资公司七重天实业总公司新建七重天文化总汇、七重天酒城装修费等支出1030万元,③东方明珠娱乐公司开办费支出127万元;③东方明珠房地产公司,94年初外汇管理接轨。调整外汇汇率,汇兑损失425.7万元。 g.短期借款86,992,036.29元,比年初数增加45,467,036.29元。除公司本部增加1500万元,其余均系下属子公司新增短期借款。 h.应付帐款28,578,227.03元,比年初数增加19,003,034.51元,主要系东方明珠房地产公司本期增加1673万元,应付未付的建房工程款。 i.预收货款25,530,470.34元,比年初数增加14,404,629.87元。主要系东方明珠房地产公司本期增加855万元预收售房款。 j.其他应付款79,140,384.44元,比年初数增加40,576,080.24元。其中公司本部报告期内增加3191万元,主要是应付广播电视局的欠款。 k.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106,000,000元比年初数增加106,000,000元,主要系本公司于1993年6月29日和1994年8月29日两次向银团贷款人民币14000万元,美元2760万元。至1995年6月21日起,上述借款进入还款期。按照贷款协议,1995年公司应归还借款人民币4000万元,美元780万元(若美元按8.46汇率折算人民币6600万元) l.长期借款285,355,120元,比年初数增加125,398,120元。主要是为了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建设所需资金,公司与建设银行浦东分行、工商银行浦东分行为主干事行的银团于1993年6月29日和1994年8月29日两次签约借款人民币14000万元,美元2760万元,根据工程进度,1993年实际贷款人民币1.05亿元,美元740万元,余下贷款额人民币3500万元,美元2020万元,已在94年到位。由于上述贷款已进入还款期,长期借款中的106,000,000已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m.资本公积230,948,333.78元,比年初数增加67,347,333.78元,主要是94年增资配股溢价部分。 n.盈余公积11,300,044.58元,比年初数增加9,08Z,296.02元,主要是已提本年度法定公积金(10%)及法定公益金。 三、财务指标分析 单位:元 指标项目 1994年实际完成 比上年度增长(%) 1993年实际完成 主营业务收入 270,429,336.07 52.30 177,563,581.12 净利润(已扣少数股权) 74,875,707.39 38.05 54,239,536.02 资产总计 1,387,897,056.58 51.82 914,189,789.17 股东权益 747,971,805.75 18.73 630,001,044.58 股本收益率(加权) 17.95% (全面摊薄) 17.38% 31.37 13.23% 每股净资产(元) 1.74 12.99 1.54 股东权益比率 53.89% -21.80 68.91% 净资产收益率 10.01% 11.22 9.00% 四、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年末持股数 盛亚飞 董事长兼总经理 2000 盛重庆 董事 2000 陈文炳 董事 2400 刘继汉 董事 2200 陈晓萌 董事 2200 穆端正 董事 2200 陈圣来 董事 2000 芦莹辉 董事 0 管金生 董事 0 叶志康 监事长 2000 徐济尧 监事 2000 乔其千 监事 2200 陶积安 监事 1800 钱文亮 监事 2380 苏春阳 副总经理 630 王 立 总会计师 500 五、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变动及原因 根据公司1994年5月27日第4次股东(临时)大会通过的《1994年度增资配股方案》,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4)77号文批复,同意向全体老股东以10:3比例配股,本公司股本已由原410000000股增至430847720股(每股面值为1元)。 2、股本结构及变动情况 单位 股 股权类别 94年末股本情况 占总股本(%) 93年末股本情况 占总股本(%) 发起人法人股 370,000,000 85.88 370,000,000 90.24 社会注入段 20,847,720 4.84 20,000,000 4.88 社会个人股 40,000,000 9.28 20,000,000 4.88 股本合计 430,847,720 - 410,000,000 注:截止年底尚未流通股份为404,847,720股,其中社会个人股中未流通股份1400万股。 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 占股本总数比例 上海广播电视发展总公司 350,000,000 81.23% 上海电视台 10,000,000 2.32% 上海人民广潘电台 5,000,000 1.16% 《每周广潘电视》报社 5,000,000 1.16% 上海万国证券公司 3,318,900 0.77% 奥丽斯化妆品(珠海)有限公司 1,000,000 0.23%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0.23% 上海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700,000 0.16% 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700,000 0.16% 天津市汽车工业公司销售服务公司 600,000 0.14% 4、年末股东户数 37598户 六、子公司与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本公司持有权益 东方明珠传输公司 陆家嘴路504弄2号 广播电视技术传输等 100% 东方明珠房地产公司 陆家嘴陆504弄2号 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 东方明珠国际广告公司 陆家嘴路504弄2号 广告设计制作等 100% 东方明珠欧洲城有限公司 洛川东路285号 餐饮业、KTV等 75% 东方明珠北苑实业公司 洛川东路285号 日用百货等 100% 东方明珠国际旅行社 洛川东路285号 国家二类旅行社旅游业务 100% 东方明珠出租汽车公司 陆家嘴路504弄2号 汽车出租 100% 上海七重天实业总公司 陆家嘴路50J弄2号 餐饮、日用百货等 100% 东方明珠国际交流公司 陆家嘴路504弄2号 组织、承办文化交流等 100% 东方明珠工贸实业公司 陆家嘴路504弄2号 广电设备、五金交电等 100% 东方明珠娱乐总公司 陆家嘴路504弄2号 登塔观光等 100% 东方明珠渡假村 陆家嘴路504弄2号 往宿、餐饮等 90% 东方明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外高桥保税区D区凯兴楼208室 国际贸易等 60% 七、重要事项提示 1、本公司1994年1月25日在上海召开第三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份占总股份的90.35%。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公司股票上市等项决议。 2、本公司1994年5月27日在上海召开第四次股东(临时)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份占总股份的93.4%。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1994年度用资配股方案》。 3、公司在1994年7月份配股后,注册资本由410,000,000元,调整为430,847,720元。 4、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在报告期内末发生重大诉讼事项。 5、1994年主营业务收入计划完成23277万元,实际完成27042.93万元,完成年计划116.18%,利润总额计划8000万元,实际完成8811.32万元,完成年计划110.14%,净利润计划6800万元,实际完成7487.57万元(已扣少数股权),完成年计划110.11%。 6、公司董事会提议于1995年4月10日召开九四年度股东大会。 上海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