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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通地铁:申通地铁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22-07-30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编号:临2022-030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

     (星期五)上午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证监

     会公告[2022]13号)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修

     改如下:


                     原条款                                         修订条款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
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 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
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开,出现国家《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 ,出现国家《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
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二个 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二个月内召
月内召开。                                      开。
    ……                                            ……
第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应 第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应
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 低于 10%。
低于 10%。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发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发 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
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材料。
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规定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规定
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公司可以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 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 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
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 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
                                                 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
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 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
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                               ……
    ……


第三十一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 第三十一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
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 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 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
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
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
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 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
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 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
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 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
                                                  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
                                                  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
                                                  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会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会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                                             ……
     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       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
、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会议记 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
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 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会议记录应当与现
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它方式 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
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它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
。                                                于十年。


第四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相关信息披露 第四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相关信息披露
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要求的, 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要求的,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公司或相关责任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公司或相关责任
人限期改正,并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          人限期改正,并由证券交易所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或予
                                                  以纪律处分。
第四十八条 董事、监事或董事会秘书违反法律、行 第四十八条      董事、监事或董事会秘书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切实履行职责 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切实履行职责
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其改正,并由 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其改正,并由
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对于情节严重或不予改正 证券交易所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或予以纪律处分;对于
的,中国证监会可对相关人员实施证券市场禁入。      情节严重或不予改正的,中国证监会可对相关人员实
                                                  施证券市场禁入。


第四十九条   本规则所称公告或通知,是指在中国证 第四十九条    本规则所称公告、通知或股东大会补充
监会指定报刊上刊登有关信息披露内容。公告或通知 通知,是指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和证券
篇幅较长的,公司可以选择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交易所网站上公布有关信息披露内容。
对有关内容作摘要性披露,但全文应当同时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网站上公布。
    本规则所称的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应当在刊登会
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上公告。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