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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兰股份:春兰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4-27  

                          证券代码:600854              股票简称:春兰股份            编号:临 2022-008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于 2013 年 12
月 2 日由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
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层,首席合伙人为詹
从才。
    2021 年末,苏亚金诚共有合伙人 46 人,注册会计师 330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04 人。
    2021 年度,苏亚金诚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40,910.8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2,763.3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0,484.49 万元。
    2021 年度,苏亚金诚共承担 32 家上市公司以及 119 家挂牌公司审计业务,上市
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7,016.99 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1,684.14 万元。上市公司行业涉
及批发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信、
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商务服务业,通用设备制
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苏亚金诚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 15,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苏亚金诚最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
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涉及人员 5 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
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祁成兵,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
牌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2021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 3 家,挂牌公司 2 家;2022 年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栩,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0 年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2013 年至 2017 年、2020-2021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3 家;2022 年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小祥,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2019 年至 2021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 20 家,挂牌公司 1 家;2022 年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祁成兵、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栩、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小祥近三年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苏亚金诚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5 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59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 26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以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
费的时间为基础,参照有关收费标准计算,经双方协商确定,与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解和审查,认为苏亚
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良好的诚信记录。在对公司实施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实事求是发表审计意见。
    综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85 万元(不含税),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我们已于会前审阅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审查,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胜任

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恪尽职守,

全面完成对公司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继续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

和连续性,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

益的情况。审计费用与之前相同,为 85 万元(不含税)。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
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85 万元(不含税),同意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