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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长峰: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即期回报影响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说明2019-08-27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即期回报影响及
                      填补回报措施的说明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航天长峰”)
拟向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防御院”)和朝阳市电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朝阳电源”)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航天长峰朝阳电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航天朝阳电源”)100.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
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影响的测算依据和假设

       1.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以航天长峰为报告主体编制。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本次交易目的而编制
了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3.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公司本次交易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期初
(2018 年 1 月 1 日)已完成,并依据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权架构,以公司 2018 年
度经审计财务报表、2019 年 1-6 月未经审计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调整后编制。考虑
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特殊目的,在编制备考财务报表时只编制了上述报告期
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而未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
表。

       就本次交易上市公司相关备考财务数据,致同出具了上市公司 2018 年度及 2019
                                        1
年 1-6 月《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6 月备考合并财务报
表审阅报告》(致同专字(2019)第 110ZA6400 号)。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航天长峰朝阳电源有限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 1-6 月审计报告》(致同专字(2019)第 110ZA6399 号)、《北京航天
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6 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致同专
字(2019)第 110ZA6400 号),本次重组前后,公司的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前
                                                (备考数)               (备考数)
                     基本每股收益     -0.1466       -0.0281     0.2198         0.2933
   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0.1466       -0.0281     0.2198         0.2933

扣除非经常性损       基本每股收益     -0.1648       -0.0327     0.1805         0.2522
益后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0.1648       -0.0327     0.1805         0.2522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均有所提高,本次交
易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但
如果标的公司无法保持发展势头,或出现利润大幅波动甚至下滑的情形,则不排除
公司未来年度实际取得的经营成果低于预期的情况,而由此导致未来短期内公司即
期回报被摊薄。针对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形,上市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相
关风险。

    三、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发展定位于安保科技、医疗器械、电子信息三大业务板
块,其业务领域涉及平安城市、大型活动安保、应急反恐、国土边防、公安警务信
息化、安全生产、医疗器械、医疗信息化、手术室工程、特种计算机、红外光电产
品、UPS 和 EPS 电源、GIS 业务等多个业务领域。本次交易注入资产的业务包括集
成一体化电源和模块电源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得以整
合标的公司的制造能力、技术资源、市场资源及人力资源,特别是与上市公司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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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 UPS 和 EPS 电源业务形成业务协同,形成布局更为合理的产业结构,产品类型
更加丰富、业务领域更加多元。

    (一)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增强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

    航天朝阳电源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从事的集成一体化电源和模块电源等业务
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良好的市场前景,尤其在航天、航空及军工领域拥有较强
的市场竞争力。航空、航天及军工领域对于电源产品的要求更加严格,产品技术含
量、附加值较传统电源企业更高,且出于保密及技术安全的考虑,该领域外资企业
及其产品受到限制,国内获得相关军工资质的企业数量不多,行业外潜在竞争对手
较难进入。航天朝阳电源拥有三级保密资格单位证书、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等完
整的军工资质,拥有央企军工集团的股东背景,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长期的行业
经验积累,对军用电源产品的性能、结构、产品应用环境等方面有较深的研究,并
拥有广泛的军工企业、科研院所等优质客户,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较强。本次重
组完成后,将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规模,提振航天长峰的业绩水平,提高上市公司盈
利能力;同时,将进一步丰富上市公司的产品线,提升产品服务能力,增强上市公
司市场综合竞争力,实现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共赢。

    (二)充分发挥业务协同效应,拓展更大的市场份额

    航天长峰在安保科技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另通过 2018 年的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收购了从事 UPS 电源和 EPS 电源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柏克新能,将主营业
务拓展到工业电源市场。本次拟收购的航天朝阳电源在集成一体化电源和模块电源
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市场竞争力,收购完成后,将拓宽上市公司电源业务、
发挥协同作用,使得上市公司成为具备较强技术优势和多品种系列研发、生产能力
的电源供应商。同时,航天朝阳电源也将依托上市公司品牌优势,在国防军工、通
信等市场领域拓展更大的市场份额。

    (三)优化上市公司业务结构,实现战略规划目标

    从业务结构看,航天长峰安保科技板块收入占比较高,且呈上升趋势,但安保
科技板块业务以系统集成为主,毛利率相对较低,使公司业务结构偏重于系统集成,
且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本次拟收购的航天朝阳电源的产品生产能力、盈利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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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较强,收购完成后,将优化上市公司偏重系统集成的业务结构,提升产品生产的
业务占比,有效改善公司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实现公司战略规划目标。

    四、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应对措施

    为防范本次交易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填
补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影响:

    1、有效整合标的公司,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有 UPS 电源、EPS 电源相关业务。本次交易将拓宽
上市公司电源业务范围,发挥业务协同作用,使得上市公司成为具备较强技术优势
和多品种系列研发、生产能力的电源供应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努力保
持标的公司的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业务层面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充分发挥其在集成
一体化电源、模块电源方面的竞争优势。同时,标的公司也将依托上市公司品牌优
势,在国防军工、通信等市场领域拓展更大的市场份额。

    2、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经营业绩

    上市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控制,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健全激励与
约束机制,提升企业管理效率,优化管理流程,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
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成本管控,完善并强化投资
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
保证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降低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
控制公司资金和经营管控风险。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
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
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
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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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落实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上市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
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
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上市公司将努力
提升经营业绩,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在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实现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五、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
具体承诺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亦不会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
人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回报的措施实现。

    5、本人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填补回报措施的要求;
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有)时,应使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人将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愿意投赞
成票(如有投票权)。

    8、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及其
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

                                    5
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
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9、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
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
损失的,本人愿意:(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2)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3)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
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
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
诺

     1、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防御院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不越权干预航天长峰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航天长峰利益。

     2、本单位严格遵守与航天长峰签署的《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航天
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和朝阳市电源有限公司关于航天长峰朝阳电源有限公司之标的
资产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包括其补充协议,如有)中关于标的资产(指航天长
峰朝阳电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效益的承诺,在效益无法完成时按照协议相关条
款履行补偿责任。

     3、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并给航天长峰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意依

 法承担对航天长峰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实际控制人承诺
     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作
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并给航天长峰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

 法承担对航天长峰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6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说明。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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