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 见通知书》[192312 号]之回复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92312 号]之回复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 2019 年 9 月 20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192312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 )对反馈意见所提财务会计问题,进行了 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馈意见一、4、申报材料显示,1)标的资产的订单主要通过公司销 售部门及代理商以市场化的方式取得,标的资产与代理商的合作模式为委托服 务的方式,与代理商签署《技术服务协议》。2)标的资产通过代理销售后,根 据回款情况按照规定的产品种类与金额给予代理商一定比例的技术服务费(销 售佣金),代理商向公司开具技术服务费发票。3)2017 年至 2019 年 1-6 月,标 的资产在销售费用中分别确认技术服务费 4,073.60 万元、4,339.50 万元以及 2,701.59 万元。4)标的资产客户集中度较低,报告各期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未 超过 25%。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标的资产选择代理商销售模式的原因及必要 性,代理商市场推广行为的规范性,该销售模式及所涉资金往来是否符合国资 委的管理要求,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或其他法律风险,是否符合标的资产及上 市公司内控管理要求。2)报告期各期标的资产通过代理商取得的销售收入金额 占比、内部销售部门取得销售收入金额及占比,标的资产是否存在严重依赖代 理商取得客户的情形,与重点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是否具备稳定性,销售收入 是否具有持续性。3)主要代理商的基本情况、选择代理商的原则或方式、上述 代理商是否与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手方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代理商各期对应的销 售收入金额及销售量,技术服务费计提金额,实际支付金额、付款时间及支付 对象,终端销售客户基本情况。4)《技术服务协议》中技术服务费计算条款, 支付安排条款,退货、换货、质保、售后相关条款等,并结合条款内容说明报 1 告期内代理费计提的合理性及充分性。5)技术服务费的会计处理方式、纳税情 况,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及税收政策要求。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 意见,律师就第 1)问核查并发表意见,会计师就第 2)-5)问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核查情况 1、报告期各期标的资产通过代理商取得的销售收入金额占比、内部销售部 门取得销售收入金额及占比,标的资产是否存在严重依赖代理商取得客户的情形, 与重点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是否具备稳定性,销售收入是否具有持续性。 (1)报告期各期标的资产通过代理商取得的销售收入金额占比、内部销售 部门取得销售收入金额及占比,标的资产是否存在严重依赖代理商取得客户的情 形 报告期各期,标的资产通过代理服务商取得的销售收入及内部销售部门取得 的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类别 占销售总 占销售总 占销售总 销售金额 销售金额 销售金额 额比例 额比例 额比例 通过代理服务 12,419.33 82.27% 19,845.05 80.52% 18,176.60 81.12% 商取得的销售 内部销售部门 2,676.01 17.73% 4,799.90 19.48% 4,230.14 18.88% 销售 合计 15,095.34 100.00% 24,644.95 100.00% 22,406.74 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资产通过代理服务商取得的销售收入占销售总额的比重为 80%左右,即每年销售收入约 80%来自代理服务商取得的老客户新增订单或新开 发客户订单,约 20%的销售收入来自内部销售部门取得的订单。由于标的资产定 制化生产的特殊性,代理服务商本地化服务优势可更好的响应客户服务需求,提 高客户服务体验度,标的资产建议客户按属地由当地代理服务商直接提供服务, 因此来自代理服务商获取的订单及销售收入占比较大。代理服务商获取的订单主 要有以下三种: 2 ①标的资产长期合作的老客户 标的资产长期合作的老客户通常为军工企业、科研院所等国有企事业单位。 标的资产在长期合作中首先已经取得上述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资格,在此基础上, 上述客户有持续的产品需求时,由当地代理服务商按照服务流程提供相关服务并 实现销售。 ②主动选择标的资产产品的新客户 标的资产销售部门每年会参加一定数量的产品展销会、组织市场推广活动等, 活动中预留销售部门与全国各地代理服务商的联系方式。通过上述活动获得的新 客户,与当地代理服务商直接对接,由当地代理服务商按照服务流程提供相关服 务并实现销售。 ③代理服务商主动开发的新客户 代理服务商利用本地化服务优势及长期服务客户的关系,在本地主动开发部 分新客户,或主动挖掘部分老客户的新需求,以促进标的资产产品销售。 标的资产的客户主要为军工企业、科研院所、铁路及大型工矿企业,客户主 要基于标的资产的品牌、产品质量、股东背景、长期合作等选择公司产品,对标 的资产及其产品的认可度高,均与标的资产直接签署协议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 作关系。标的资产代理服务商所进行的产品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依赖于标的资 产的品牌优势、产品优势、股东优势、资质优势及定制化设计与技术服务优势等, 其可替代性强,如代理服务商不能满足标的资产考核要求,标的资产可重新培训 相关服务人员或选择新的代理服务商或暂由标的资产直接提供售前、售中、售后 服务,不会对标的资产销售与业务的拓展构成重大影响。因此,标的资产不存在 严重依赖代理服务商取得客户的情形。 (2)与重点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是否具备稳定性,销售收入是否具有持续 性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前十大客户各期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销售总额比例 客户一 1,332.32 8.83% 客户二 641.73 4.25% 客户三 574.38 3.81% 3 客户四 499.34 3.31% 客户五 362.83 2.40% 客户六 297.11 1.97% 客户七 262.46 1.74% 客户八 253.13 1.68% 客户九 227.67 1.51% 客户十 225.95 1.50% 合 计 4,676.92 31.00% 2018 年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销售总额比例 客户一 1,444.70 5.86% 客户二 1,358.89 5.51% 客户三 1,163.15 4.72% 客户四 844.63 3.43% 客户五 795.15 3.23% 客户六 577.95 2.35% 客户七 427.05 1.73% 客户八 418.83 1.70% 客户九 410.11 1.66% 客户十 405.57 1.65% 合 计 7,846.03 31.84% 2017 年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销售总额比例 客户一 897.53 4.01% 客户二 895.85 4.00% 客户三 710.20 3.17% 客户四 662.68 2.96% 客户五 600.56 2.68% 客户六 523.65 2.34% 客户七 431.26 1.92% 客户八 405.17 1.81% 4 客户九 354.53 1.58% 客户十 325.39 1.45% 合 计 5,806.82 25.92%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前十大客户实现的销售金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5.92%、31.84%、31.00%。其中,2019 年 1-6 月的客户一、客户三、客户四、客户 五、客户六、客户九、客户十,2018 年的客户一、客户三、客户四、客户五、客 户六、客户七,2017 年的客户一、客户二、客户三、客户五、客户七、客户八、 客户十等重点客户均持续实现销售,合作较为稳定。 由于标的资产产品主要用于军工、科研、铁路领域等,该类产品定型后的期 间内,每年有持续的销售订单,且一般不会更换厂商、技术参数等。客户基于对 标的资产的品牌优势、产品优势、股东优势、资质优势及定制化设计与技术服务 优势等,对标的资产产品认可度高,客户根据自身的项目需求,仍会有持续性的 采购需求。 综上所述,标的资产与重点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具备稳定性,销售收入具有 持续性。 2、主要代理商的基本情况、选择代理商的原则或方式、上述代理商是否与 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手方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代理商各期对应的销售收入金额及销 售量,技术服务费计提金额,实际支付金额、付款时间及支付对象,终端销售客 户基本情况。 (1)主要代理商的基本情况、选择代理商的原则或方式、上述代理商是否 与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手方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销售收入排名前五位的主要代理服务商情况如下: ①北京昕瑞恒辉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全称 北京昕瑞恒辉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 万元 成立时间 2000 年 07 月 0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239547995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39 号 1 号楼 1203 室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5 股权结构 毛军持股 40%,张国华持股 30%,苑永平持股 30% 电源技术开发、咨询、转让、培训、服务;百货、五金交电、 化工产品、工艺美术品、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及外围设备; 销售机电设备及销售开发后的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经营范围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②上海思竑贸易商行 企业全称 上海思竑贸易商行 成立时间 2010 年 06 月 1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85574420689 注册地址 青浦区白石路 2628 号 1 幢一层 A 区 168 室 企业类型 个人独资企业 股权结构 夏莹持股 100% 销售五金机电及配件、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金属材料、五 金铸锻构件、船用设备及配件、建筑装潢材料、橡塑制品、计 经营范围 算机网络设备,商务信息咨询,计算机专业技术及铸锻领域内 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③武汉量体裁衣电源有限公司 企业全称 武汉量体裁衣电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07 年 07 月 1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6634729304 注册地址 洪山区珞南街珞瑜路 446 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 高强持股 50%,张秀莉持股 50% 电源产品、电子元器件、机电设备的研发、销售、设计、安装 经营范围 及技术服务;计算机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④石家庄量体裁衣电源有限公司 企业全称 石家庄量体裁衣电源有限公司 6 注册资本 50 万元 成立时间 2007 年 06 月 2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5663667228X 注册地址 石家庄新华区合作路 286 号 A-606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 高宇静持股 60%,王立剑持股 40% 电源、电子元器件、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的销售及维修,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辅助设备的销售,机电产品的技术咨询 (需专项审批的未经批准不得经营) ⑤天津量体裁衣电源有限公司 企业全称 天津量体裁衣电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 万元 成立时间 2007 年 06 月 1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663067185F 注册地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梅苑路 9 号 6-1-602 室-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 高宇静持股 60%,王立剑持股 40% 电源、电子元器件、电器设备、计算机及外围设备销售;机电 一体化、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 经营范围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资产选择代理服务商的主要原则包括:①有从事电源销售的行业经验; ②有固定的营业场所;③有合理的人员配置,以履行其销售及服务工作等。对满 足上述条件的代理服务商,优先选择拥有一定的电源行业的客户关系,当地知名 度较高的企业作为标的资产的代理服务商。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企查查 (https://www.qichacha.com)获取主要代理服务商的工商登记资料、业务经营范围、 主要人员等信息;对主要代理服务商进行了实地走访,履行访谈及相关核查程序, 取得其出具的与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确认函。经核查,上述 代理服务商与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上述代理商各期对应的销售收入金额及销售量,技术服务费计提金额, 实际支付金额、付款时间及支付对象 7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代理服务商 销售金额 销售数量 服务费计 服务费支 (含税) (台) 提金额 付金额 北京昕瑞恒辉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1,850.09 6,165.00 353.08 325.46 上海思竑贸易商行 1,751.45 7,907.00 241.97 241.57 武汉量体裁衣电源有限公司 1,756.91 5,825.00 336.62 199.73 石家庄量体裁衣电源有限公司 2,244.45 6,795.00 499.99 370.05 天津量体裁衣电源有限公司 521.36 2,889.00 93.12 257.47 合 计 8,124.26 29,581.00 1,524.78 1,394.28 2018 年 代理服务商 销售金额 销售数量 服务费计 服务费支 (含税) (台) 提金额 付金额 北京昕瑞恒辉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4,323.45 10,446.00 652.79 599.58 上海思竑贸易商行 2,779.56 12,303.00 486.38 480.25 武汉量体裁衣电源有限公司 2,409.39 6,736.00 479.6 513.73 石家庄量体裁衣电源有限公司 3,588.71 9,974.00 772.44 385.26 天津量体裁衣电源有限公司 1,483.93 4,212.00 277.28 127.66 合 计 14,585.04 43,671.00 2,668.49 2,106.48 2017 年 代理服务商 销售金额 销售数量 服务费计 服务费支 (含税) (台) 提金额 付金额 北京昕瑞恒辉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3,728.72 14,415.00 620.24 610.24 上海思竑贸易商行 2,890.41 10,455.00 425.99 455.32 武汉量体裁衣电源有限公司 2,263.78 5,969.00 510.97 334.34 石家庄量体裁衣电源有限公司 2,007.68 8,758.00 442.8 525.52 天津量体裁衣电源有限公司 1,563.53 5,212.00 240.22 269.56 合 计 12,454.12 44,809.00 2,240.22 2,194.98 注:代理服务商及其控制主体已合并列示。 2017 年至 2019 年 1-6 月,上述主要代理服务商实现的合计销售金额占标的资 产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7.65%、51.05%、47.61%,较为稳定。 标的资产根据各期收入确认情况计提代理服务商技术服务费,根据客户实际 回款超出信用期情况等扣除超期费用后计算实际应支付的服务费。各月由专人与 8 代理服务商进行对账,并要求代理服务商开具合法的发票,按照技术服务协议及 公司服务费管理制度定期支付服务费给代理服务商。 (3)终端销售主要客户基本情况 ①北京昕瑞恒辉电源技术有限公司终端销售主要客户情况 A、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物资供应站 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物资供应站成立于 1959 年 6 月,隶属于中国航 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主要承担航天二院和航天四院军品型号物资保障工作,为 型号产品提供了国内外各类物资的采购、检验、供应、仓储和配送等服务;承担 航天二院和航天四院军品型号用特种装备车辆贮存管理与维护、装备产品的装卸、 装备及大型产品设备的运输和军品、军贸型号产品的集中齐套、包装、交付等勤 务保障任务。 B、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路通公司”)是国 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全路通公司 以轨道交通领域为核心,形成了覆盖信号、通信、信息、电力电气化、土建、建 筑等专业的设计咨询、系统研究、标准制定、应用开发、集成交付、检验检测、 运营维护等七大类业务,自成立以来完成了数千项通信、信号、电力及自动化工 程设计任务,承担了一批国务院试点项目和国家重点工程设计任务,相继承担“十 一五”、“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和国家重大专项科研项目;70 余项自主创 新的系统技术首次应用于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领域,推广新技术百余项,已经发 展成为中国轨道交通安全控制和信息技术领域的领先企业。 C、中国船舶工业系统工程研究院 中国船舶工业系统工程研究院隶属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是我国最早将 系统工程理论和方法应用于海军装备技术发展的军工科研单位,是贯彻落实集团 公司全面战略转型发展,采取科研平台与产业平台融合发展方式打造信息与控制 产业板块的旗舰。成立四十多年来,以系统集成为主要业务领域,覆盖“体系研究 和顶层规划、系统综合集成、系统核心设备研制”三个层次,涵盖综合电子信息系 统、航空系统、船舶平台系统等五大领域。 D、北京机械设备研究所 北京机械设备研究所组建于 1970 年 7 月,隶属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是集机、电、液一体化及研究、设计、试验、生产和服务保障于一体的高科技、 综合性工程技术研究所,是航天领域“四大体系、九个系列”导弹武器系统地(舰、 9 潜、空、天)基装备总体所,主要承担导弹武器系统地(舰)面设备和弹上舵机 的预研、研制、生产和保障任务,专业技术能力、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国内同行 业领先。 E、北京无线电测量研究所 北京无线电测量研究所组建于 1958 年 11 月,隶属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 公司,是以雷达系统工程及无线电电子技术为专长,主要从事导弹武器系统制导 雷达、精密跟踪测量雷达、空基与天基雷达、空间目标探测雷达、情报警戒雷达、 气象雷达系统产品的研制和生产。 ②上海思竑贸易商行终端销售主要客户情况 A、上海航天设备制造总厂有限公司 上海航天设备制造总厂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研究 院,是我国国有综合型航天骨干企业。依托雄厚的航天技术,建立了科瑞工业研 究所及“十大制造工程中心”,在高端工艺装备研发、大型构件精密数控加工、热 表处理、特种焊接、大型钣金整体冲压成型、系统集成总装总测、电装调试试验、 复合材料加工等领域的技术能力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B、上海电控研究所 上海电控研究所是中国兵器装备集团直属的科研生产试制三位一体的专业化 研究所,主要从事卫星导航技术、特种车辆机电控制技术和综合电子技术的研究 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和生产。2004 年获得 GJB9001-2001 标准的“军工产品质量体系认 证证书”。新世纪以来,上海电控研究所着力民品开发,研发出船用北斗/GPS 卫星 定位导航产品、适用于各种车辆的汽车电子总线、涡轮增压器电控可调装置,以 及气体微量水分测试的精密露点仪等产品。 C、上海铁路通信有限公司 上海铁路通信有限公司隶属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铁路通 信信号行业集通信、信号于一体的装备制造企业,是国家轨道交通通信信号装备 产业化指定单位。主要从事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领域通信信号装备的研发、制造 及系统集成业务,并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具备较强的科研开发能力,承担了铁道 部多项产品技术标准的起草工作,是一家具有计算机软件开发、电子电路设计、 设备生产制造、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等综合实力的公司。 ③武汉量体裁衣电源有限公司终端销售主要客户情况 A、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 0 研究所 10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 0 研究所成立于 1958 年,是我国水雷战装 备总体研制单位,是集顶层研究、总体设计、系统集成、总装建造、服务保障“五 位一体”的综合性研究所,多年来致力于水下攻防、电子对抗装备技术创新、系统 集成和体系研究,掌握核心关键技术,推动军民融合技术相互转化,形成了九大 军品专业和四大科技产业方向。 B、湖北江山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老河口分公司 湖北江山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老河口分公司是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所属的大型一 类企业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普通机械研究、制造、加工、冶炼、冲锻、技术 咨询,汽车变速箱、高分子复合膜、工具工装制造、汽车改装,房屋租赁,通货 运,汽车租赁,装卸搬运(不含危险品),汽车维修,日用化工产品、花卉、盆 景、苗圃销售,计算机科技开发、销售,受公司委托生产火箭武器。 C、武汉中远新拓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中远新拓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6 月 3 日,注册资本 500 万,系自 然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电源的 网上批发兼零售。 D、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二研究所属国家重点科研单位,始建于 1968 年, 是专门从事综合通信系统和通信设备研究、制造及通信电子工程开发和设计,集 科研、生产、经营为一体军民结合的高科技工程技术研究所,尤其是在船舶通信 领域形成了具有特色的专业优势,是国内唯一专业从事舰船综合通信和配套设备 研制的研究所。主要产品与技术有:通信系统总体、综合数据通信系统、宽带高 速数据传输系统、高频自适应瞬间通信系统、高速光纤综合业务传输网、特殊天 线、信息安全设备、通信控制与分配、舰船内部通信系统等。 E、江苏大全凯帆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大全凯帆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7 月 12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 万元,专业从事低压元器件制造、新能源产业研发、生产和销售。企业秉承 “品质决定高度,服务提升价值”的理念,建立了完善的 ISO9001 质量体系,其生产 规模、技术装备、产品档次居行业前列。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发电、火、水力 发电、输配电、机械、冶金、石化、纺织、建筑、船舶等领域。 ④石家庄量体裁衣电源有限公司终端销售主要客户情况 A、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 11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始建于 1952 年,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 个电信技术研究所,经过 60 余年的发展和壮大,现已成为我国电子信息领域专业 覆盖面最宽、综合性最强的骨干研究所,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及质量体系方面 的重要资质,是国家授权的电子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单位,电子工程甲级设计 单位。五十四所主要从事军事通信、卫星导航定位、航天航空测控、情报侦察与 指控、通信与信息对抗、航天电子信息系统与综合应用等前沿领域的技术研发、 生产制造和系统集成。 B、河北汉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汉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国家计委批准创建于 1963 年,现为中国船舶 重工集团公司直属企业,在光学惯性器件、办公自动化耗材、视觉感知、信息安 全、能源装备、新材料、轻工装备、特种装备等领域主导产品在国内均具有领先 地位,主要产品销售遍布全国各地,并出口到欧美、东南亚等众多国家和地区。 ⑤天津量体裁衣电源有限公司终端销售主要客户情况 A、天津津航技术物理研究所 天津津航技术物理研究所是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所属的航天工程应用技术研究 所,成立于 1956 年 6 月,是国内最早从事红外与激光技术工程应用研究与产品研 发的单位之一,是国防光电制导与探测技术领域的核心所、骨干所。主要从事航 天产品用红外、激光、可见光的制导与探测系统、特种光学元件、特种光电器件 的工程应用研究、研制和批生产工作。 B、天津同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同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06 月 25 日,注册资本 30 万元。经 营范围包括光机电一体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咨询、服务、转让;计算机、软件 及辅助设备、电子元器件、办公设备、文具用品、摄像器材、照像器材、电线电 缆、五金工具零售兼批发。 3、《技术服务协议》中技术服务费计算条款,支付安排条款,退货、换货、 质保、售后相关条款等,并结合条款内容说明报告期内代理费计提的合理性及充 分性。 《技术服务协议》中技术服务费计算条款,支付安排条款,退货、换货、质 保、售后相关条款如下: 12 (1)乙方(注:指代理服务商)负责对客户采购的电源产品的安装、调试 及安排工程师到达设备现场,协助工作,并提供后续的技术支持、咨询维护等方 面的服务。 (2)乙方必须保证售后服务的质量,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及其产品形象的事 情,否则甲方根据本合同及受到的损害程度追究其经济相关法律责任。 (3)乙方除春节假期外,全年为客户提供周到、优质的售后服务。 (4)甲方(注:指标的资产)委托乙方定期走访客户,与用户建立良好的 供求合作关系,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完成总部下发的用户意见反馈表。 (5)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区域所签订合同的回款工作,采取有效的方式, 清理欠款。 (6)乙方负责完成部分产品的鉴定、定型、验收及归零等工作,并负担相 关费用。 (7)乙方应对其知悉的甲方及其产品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8)服务费计算标准参照乙方当地相应劳务工资水平及本企业产品技术含 量,在企业实现的销售额基础上合理估计产品的维护费用,计算支付给乙方的服 务费用。 (9)甲方按月结算服务费、乙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真实合法发票,甲方收 到发票后办理付款。 (10)乙方要保证客户的服务满意度,做到随叫随到,如发现客户有不良反 映,酌情扣减服务费。 技术服务费具体计算方式:常规合同先付款的按样本规定报价提取 29%的技 术服务费,其先付款是指合同签订当月付款(自然月);后付款的按样本规定报 价提取 24%的技术服务费。客户回款日与产品发货日的时间间隔超出合同信用期 的,分段核减代理服务商技术服务费金额:1 个月扣减 2%,2 个月扣减 4%,3-12 个月扣减 6%,13 个月扣减 8%,14 个月扣减 10%,15 个月以上扣减 12%。 标的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在确认销售收入时按照 技术服务协议约定的计提比例计提应付代理服务商的技术服务费,计提技术服务 费与收入确认相匹配。 标的资产制定了《服务费管理规定》,规定了代理服务商服务的内容及职责、 技术服务费的计提和结算、售后返修、合同取消及退换货等内容。标的资产每月 由专人负责与代理服务商的对账和结算工作。标的资产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管理代 理服务商,《服务费管理规定》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13 标的资产与代理服务商均签订了技术服务协议。报告期内,标的资产计提技 术服务费及支付技术服务费严格按照技术服务协议、《服务费管理规定》执行, 标的资产计提的技术服务费真实、准确、完整。技术服务费计提合理且计提金额 充分。 4、技术服务费的会计处理方式、纳税情况,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及税收 政策要求。 (1)技术服务费的会计处理方式 ①以与客户签订的需要代理服务商介入服务的销售合同执行情况为基础,会 计上确认销售收入的当月,按照技术服务协议约定的服务费计提比例计提技术服 务费,并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销售费用-技术服务费 贷:其他应付款 ②收到代理服务商开具的合格技术服务费发票时,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③支付技术服务费时,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注:其他应付款-技术服务费期末余额在报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列报。 上述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以 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2)技术服务费的纳税情况 标的资产计提的技术服务费,在当期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全额调增应纳税所 得额。于代理服务商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抵扣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 号)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费用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原则,除国家另有规定 外,提取准备金或其他预提方式发生的费用均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对纳税人 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预提的费用,在申报纳税时应作纳税调整,依法缴纳企业所 得税。技术服务费实际发生时(代理服务商对账并开具服务费发票时),遵循真 实发生的原则,于当期所得税前扣除。 14 综上所述,标的资产技术服务费的会计处理方式及纳税情况符合会计准则规 定及税收政策要求。 (二)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1、标的资产不存在严重依赖代理商取得客户的情形, 与重点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具备稳定性,销售收入具有持续性。2、主要代理商 与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3、报告期内服务费计提合理且充分。 4、技术服务费的会计处理方式、纳税情况,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及税收政策要求。 二、反馈意见一、6、申报材料显示,1)2017 年至 2019 年 1-6 月,标的资 产的毛利率分别为 55.82%、55.31%以及 62.32%,毛利率水平相对较高,主要原 因包括:一是军品产品因资质限制,门槛较高,二是定制化生产方式下附加值 较高。2)标的资产集成一体化电源订单毛利率介于 60%-80%的订单占比最大, 模块电源订单毛利率大于 80%的订单占比最大。3)电源行业按产品可分为开关 电源、UPS、模块电源和变频器电源等细分,其中模块电源细分市场呈现完全竞 争状态。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毛利率高于 60%的订单所对应的产品 类型、客户类型、定制化情况等。2)结合标的资产主要技术优势、核心竞争力 等,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毛利率水平较高的合理性,并进一步解释在模块电源市 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标的资产模块电源订单约 5 成毛利率高于 80%的原因及 合理性。3)结合可比上市公司同期的毛利率情况,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报告期内 毛利率变化情况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 确意见。 回复: (一)核查情况 1、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毛利率高于 60%的订单所对应的产品类型、客户类型、 定制化情况等。 报告期各期,标的资产毛利率高于 60%的订单规模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占销售总 占销售总 占销售总 销售金额 销售金额 销售金额 额比例 额比例 额比例 15 毛利率 60% 9,121.98 60.43% 12,596.02 51.11% 11,489.56 51.28% 以上订单 ①标的资产毛利率高于 60%的订单所对应的产品类型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产品类型 毛利 60% 毛利 60% 毛利 60% 销售金 以上销售 销售金额 以上销售 销售金额 以上销售 额 中占比 中占比 中占比 集成一体化电源 6,816.03 74.72% 9,508.47 75.49% 8,411.14 73.21% 模块电源 2,305.95 25.28% 3,087.55 24.51% 3,078.42 26.79% 合计 9,121.98 100.00% 12,596.02 100.00% 11,489.56 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资产毛利率大于 60%的订单对应的产品,约 75%左右为集 成一体化电源,约 25%左右为模块电源,各期变动较小。 ②标的资产毛利率高于 60%的订单对应的客户类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产品结构 毛利 60% 毛利 60% 毛利 60% 销售金额 以上销售 销售金额 以上销售 销售金额 以上销售 中占比 中占比 中占比 军工客户 5,324.98 58.38% 8,256.14 65.54% 8,249.74 71.80% 铁路通信客户 1,273.64 13.96% 1,130.58 8.98% 772.30 6.72% 其他 2,523.36 27.66% 3,209.30 25.48% 2,467.52 21.48% 合计 9,121.98 100.00% 12,596.02 100.00% 11,489.56 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资产毛利率大于 60%的订单对应的客户类型中,七成以上 为军工或铁路通信类客户,包括军工单位、科研院所、铁路及通信企业等。 ③标的资产毛利率高于 60%的订单对应的产品定制化情况 标的资产生产销售的上述高毛利产品基本全部为客户定制型产品。具体而言, 标的资产采用“量体裁衣”的电源定制生产方式,按照特定客户需求的性能规格要 求、结构要求等专门设计和制造电源,针对客户个性需要研发和设计产品,根据 客户订单进行采购和生产。 16 2、结合标的资产主要技术优势、核心竞争力等,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毛利率 水平较高的合理性,并进一步解释在模块电源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标的资产 模块电源订单约 5 成毛利率高于 80%的原因及合理性。 (1)结合标的资产主要技术优势、核心竞争力等,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毛利 率水平较高的合理性 标的资产毛利率水平是由其行业特点所决定的,并受行业发展及市场竞争等 因素影响,毛利率水平较高的主要原因如下: ①标的资产主要产品为军工产品,军工行业产品具有其特殊性 首先,军工装备产品的研制生产周期较长,使得下游军品配套厂商产品开发 周期亦较长。军工电源产品经过研发、样品试验、小批量生产、定型、批量生产 的时间较长,一般需要 1-2 年左右的时间。军工装备产品的研制生产周期较长的 特点决定了标的资产军工产品产生盈利的周期较长。 其次,在航空、航天及其他军工领域,客户对电源产品的综合性能、环境适 应性及可靠性等方面的要求很高,对供应商所具备的检验、试验条件、质量管理 等方面也有很高的要求,且要求供应商在电源产品的设计、开发阶段就要考虑其 在最终设备的应用情况。故军工客户对电源产品的技术可靠性要求远高于民品电 源,其生产复杂程度相对较高。 最后,军工产品回款周期较长,军工客户一般会要求电源制造商给予较长的 销售回款期。军工配套电源企业在与客户协定价格时也会考虑回款周期带来的财 务成本。 标的资产在定价时会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因此毛利率相对较高。 ②标的资产在军品电源市场竞争总体格局形成的情况下具有竞争优势 电源产业在欧美发达国家技术较为成熟,中国市场发展相对较晚,在航空、 航天及军工领域,由于国内电源行业起步较晚,技术及工艺相对落后,且航空、 航天及军工领域对于电源产品的性能及可靠性要求更高,以往市场主要被国际品 牌主导,包括美国 VICOR、Interpoint 等品牌,而国内多数电源供应商由于研发能 力、制造水平、服务响应能力有限,以生产单一类型的中低端电源产品为主。 标的资产定位“量体裁衣做电源”,依托两个省级技术中心和一个工程实验室 进行科研生产。标的资产目前拥有专利技术 170 余项,其中发明专利 11 项。标的 资产全力打造系列化、通用化、模块化的高可靠性、高功率密度的高端电源产品, 并致力于服务我国的军工产品国产化战略,为我国军队提供高质量的国产化电源 17 产品。经过多年发展,标的资产已经建成了可靠性高、技术先进、应用范围广泛、 规格品种齐全的电源产品线,其技术水平一直处于业内先进水平,形成了较强的 技术优势。标的资产积极参与航空、航天、兵器、舰船、核电等各大军工单位及 科研院所的项目研制及配套任务,产品得到广泛应用,目前有三百多个型号的产 品通过鉴定并批量供货,为我国的国防及工业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③军品电源市场具有较高的行业壁垒 航空、航天、军工等领域的设备制造商需要对电源厂家的资产规模、管理水 平、历史供货情况、生产能力、产品性能、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保证能力等方面 进行综合评审,只有通过设备厂商的资质认定,电源厂家才能进入其供应商范围。 为获得上述行业设备厂商的资质认证,企业一般需要先行通过行业或管理机构的 第三方认证。航空、航天及军工行业客户一般要求军工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保密资格认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等资质。取得 全部军工资质通常需要数年时间,这为新进入者构成较强的壁垒。 另外,在军工领域,出于保密及技术安全的考虑,外资企业及其产品受到很 大限制,该领域由国内规模较大、实力雄厚的国有大型军工企业及少数具备军品 科研生产资质的民营企业构成,获得相关军工资质的企业数量不多,行业外潜在 竞争对手较难进入。 标的资产电源产品可靠性好、稳定性强,在航空、航天及军工领域拥有较强 的市场竞争力。目前,标的资产已全面通过 ISO9001、ISO14001 认证,建立了完善 的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同时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三级保密资格单位 证书、装备承制资格认证和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拥有央企军工集团的 股东背景,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和长期的行业经验积累,对军用电源产品的性能、 结构、产品应用环境等方面有较深的了解,并拥有广泛的军工客户。 综上所述,标的资产毛利率水平较高具有合理性。 (2)在模块电源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标的资产模块电源订单约 5 成毛 利率高于 80%的原因及合理性 ①标的资产在军品模块电源市场的竞争优势 标的资产拥有三级保密资格证书、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等完整的军工资质, 拥有央企军工集团的股东背景,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和长期的行业经验积累,对 军用电源产品的性能、结构、产品应用环境等方面有较深的了解,其电源产品可 靠性好、稳定性强,在航空、航天及军工领域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在军工领 域,出于保密及技术安全的考虑,外资企业及其产品受到很大限制,该领域由国 18 内规模较大、实力雄厚的国有大型军工企业及少数具备军品科研生产资质的民营 企业构成,获得相关军工资质的企业数量不多,行业外潜在竞争对手较难进入, 军品模块电源市场整体竞争程度相对较低。 ②下游客户对电源产品的技术指标要求高 标的资产模块电源销售的主要客户为天津津航技术物理研究所、中国航空工 业集团公司洛阳电光设备研究所、上海电控研究所、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第七 O 八研究所、河北汉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等军工单位及科研院所。在航空、航天 及军工领域,客户对产品综合性能、环境适应性及可靠性等方面的要求很高,对 供应商所具备的检验、试验条件、质量管理等方面也有很高的要求,且要求供应 商在电源产品的设计、开发阶段就要考虑其在最终设备的应用情况。电源产品经 过研发、样品试验、小批量生产、定型、批量生产的时间较长,一般需要 1-2 年 的时间。由于电源产品开发时间长,技术要求高,有利于标的资产产品保持较高 的销售定价。 ③定制化军品模块电源具有较强的客户粘性 对于满足军品特殊需要的定制电源,通常需要电源制造企业与客户建立长期 的战略合作关系,针对客户个性需要研发和设计产品,根据客户订单进行采购和 生产,并为客户提供长期的定制化服务,且客户需要长期售后服务,具有较强的 客户粘性。故产品定价往往根据产品综合成本、提供服务价值等进行综合确定, 产品定价较高且较为稳定。 综上所述,标的资产模块电源订单约 5 成毛利率高于 80%具有合理性。 3、结合可比上市公司同期的毛利率情况,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报告期内毛利 率变化情况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①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 沪深两市中,与标的资产主营业务及产品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主要为新雷能 (300593.SZ);此外,宏达电子(300726.SZ)主营业务为钽电容器等军用电子元 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从产品类别上与标的资产也具有一定可比 性;通合科技(300491.SZ)2018 年收购了西安霍威电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其细 分的“定制类电源”产品与标的资产具有可比性。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关业务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细分业务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19 航空、航天、船 300593.SZ 新雷能 46.09% 52.68% 63.32% 舶、军工电子 300726.SZ 宏达电子 - 68.49% 66.05% 69.51% 300491.SZ 通合科技 定制类电源 64.93% 64.55% 63.69% 平均值 - 59.84% 61.09% 65.51% 标的资产 - 62.32% 55.31% 55.82% 注:新雷能 2018 年毛利率下降系 2018 年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 并范围导致。 标的资产研制、生产、销售的集成一体化电源、模块电源广泛应用于航空、 航天、机载、弹载、兵器、机车多种军工领域及科研领域。2017 年度,同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相关业务毛利率在 63.32%-69.51%之间。2018 年度,同行业可比上市公 司相关业务毛利率在 52.68%-66.05%之间。2019 年 1-6 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关 业务毛利率在 46.09%-68.49%之间。报告期内,标的资产的毛利率分别为 55.82%、 55.31%和 62.32%,毛利率水平及变化情况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关业务不存在 重大差异。 ②标的资产报告期内毛利率变化情况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毛利率分别为 55.82%、55.31%和 62.32%。其中,2017 年 至 2018 年毛利率较为平稳;2019 年 1-6 月毛利率较 2018 年增加 7.01%,主要原因 为: (1)增值税税率变化增加营业收入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标的资产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新增值税率 13%,含税收入 不变的情况下,税后收入增加约 163.12 万元。 (2)购置土地、厂房减少生产成本 2018 年 10 月以前,标的资产租赁生产厂房等作为生产经营场所。2018 年 10 月,标的资产已经购置自有土地、房产并完成搬迁,之后不再租赁生产厂房等, 减少了 2019 年上半年制造费用约 666 万元;2019 年上半年成本中,新增上述自有 20 土地、房产折旧约 159.63 万元及车间改造费长期费用摊销约 41.77 万元。上述因素 影响使 2019 年 1-6 月生产成本减少约 464.60 万元。 剔除上述影响因素后,标的资产 2019 年上半年综合毛利率约为 58.92%,较 2018 年度上升 3.61%。 (3)分产品毛利率差异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 标的资产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生产,产品分为三十多个系列,同一系列又有多 种产品,非标准化产品较多。由于不同产品之间在功率、功能、可靠性等级、电 磁兼容性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生产复杂度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不同产品的毛 利率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对集成一体化电源订单和模块电源订单毛利率水平分别分区间统 计分析如下: 2017 年-2019 年 1-6 月集成一体化电源产品毛利率分布 2017年 2018年 2019年1-6月 42.17% 45.00% 33.25% 32.64% 40.00% 占该产品营业收入比例 35.00% 27.18% 24.37% 22.46% 30.00% 19.68% 18.67% 25.00% 15.17% 13.37% 20.00% 11.64% 11.55% 11.15% 11.05% 15.00% 5.64% 10.00% 5.00% 0.00% <20% 20%~40% 40%~60% 60%~80% >80% 毛利率区间 2017 年-2019 年 1-6 月,集成一体化电源订单毛利率介于 40%-80%的订单合计 金额占比最大,分别占当年集成一体化电源销售总额的比例为 58%、55%和 69%。 21 其中,2018 年毛利率在 60%-80%之间的订单合计金额占比为 32.64%;2019 年 1-6 月,该比例增加至 42.17%。2018 年毛利率在 40%-60%之间的订单合计金额占比为 22.46%;2019 年 1-6 月,该比例增加至 27.18%。2019 年 1-6 月,高毛利订单比例的 增加拉升了集成一体化电源的整体毛利率。 2017 年-2019 年 1-6 月模块电源产品毛利率分布 2017年 2018年 2019年1-6月 63.87% 70.00% 50.52% 47.46% 60.00% 占该产品营业收入比例 50.00% 40.00% 26.72% 25.04% 18.98% 30.00% 17.4% 13.61% 20.00% 8.89% 8.13% 8.2% 7.9% 2.69% 0.26% 0.25% 10.00% 0.00% <20% 20%~40% 40%~60% 60%~80% >80% 毛利率区间 2017 年-2019 年 1-6 月,模块电源订单毛利率大于 80%的订单合计金额占比最 大,分别占当年模块电源销售总额的比例为 64%、47%和 51%。其中,2018 年毛利 率在 60%~80%之间的订单合计金额占比为 17.40%;2019 年 1-6 月,该比例增加至 26.72%。2018 年毛利率大于 80%的订单合计金额占比为 47.46%;2019 年 1-6 月,该 比例增加至 50.52%。2019 年 1-6 月,高毛利订单比例的增加拉升了模块电源的整 体毛利率。同时,2019 年 1-6 月,模块电源毛利率大于 80%高位区间的订单合计 金额比例增加,而集成一体化电源毛利率大于 80%高位区间的订单合计金额比例 有所降低,进一步突显了模块电源在标的资产高毛利率区间产品领域的贡献。 22 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毛利率分析,宏达电子及通合科技 2019 年 1-6 月相关业务的毛利率均有所增加,标的资产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 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标的资产报告期内毛利率变化具有合理性。 (二)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标的资产毛利率高于 60%的订单所对应的产品类型、 客户类型、定制化情况等属实。2)标的资产毛利率水平较高具有合理性,标的 资产模块电源订单约 5 成毛利率高于 80%具有合理性。3)标的资产报告期内毛利 率变化情况具有合理性。 三、反馈意见一、9、申报材料显示,1)报告期各期末,标的资产应收账 款分别为 10,038.73 万元、12,434.39 万元和 16,696.52 万元。2018 年末增幅较大的 原因包括收入增长、在正常结算期内,几家大客户年末尚未回款。2)报告期内, 标的资产存在因出票人未履行而转为应收账款的商业承兑汇票,2017 年至 2019 年 1-6 月末的金额分别为 50 万元、340 万元以及 854 万元,期末商业承兑汇票余 额为 3,897.87 万元、5,321.31 万元以及 4,008.13 万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 2018 年末,导致标的资产应收账款增加的未回款客户的具体名称、销售金额、 期末应收账款金额以及期后回款情况。2)未能履行的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主体基 本情况、上述商业承兑汇票的取得方式、对应款项转入应收账款后的坏账准备 计提情况、期后回款情况,并核查标的资产各期是否持有该出票主体的出具的 其他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如有,进一步披露持有的具体金额、对该部分 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充分性。3)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标 的资产应收账款、商业承兑汇票历史回款数据、报告期后回款情况,补充披露 标的资产应收账款及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 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23 (一)核查情况 1、2018 年末,导致标的资产应收账款增加的未回款客户的具体名称、销售 金额、期末应收账款金额以及期后回款情况 2018 年末,导致标的资产应收账款增加的未回款客户的具体名称、销售金额、 期末应收账款金额以及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2018年销售金额 2018年末应收 期后回款金额 账款余额 北京无线电测量研究所 1,371.00 1,545.06 986.52 天津津航技术物理研究所 844.63 543.99 281.43 石家庄国祥运输设备有限公司 320.74 296.11 296.11 中国兵器工业第二 0 二研究所 398.73 292.51 229.58 合 计 2,935.10 2,677.67 1,793.64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上述客户中石家庄国祥运输设备有限公司及中国兵 器工业第二 0 二研究所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北京无线电测量研究所、天津津航技 术物理研究所已部分回款,客户回款较慢主要系客户主要为科研院所,付款涉及 配套层级较多、审批流程较长且付款需要根据其自身排款计划安排支付,导致应 收账款回款周期较长且回款速度较慢。上述客户均为标的资产长期稳定的合作客 户,自合作以来信用情况良好且回款情况稳定。 2、未能履行的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主体基本情况、上述商业承兑汇票的取得 方式、对应款项转入应收账款后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期后回款情况,并核查标 的资产各期是否持有该出票主体的出具的其他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如有, 进一步披露持有的具体金额、对该部分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充分性。 (1)未能履行的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主体基本情况、上述商业承兑汇票的取 得方式、对应款项转入应收账款后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期后回款情况 各期末未能履行的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主体基本情况、取得方式、坏账计提情 况、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24 单位:万元 2019.6.30 期后是 出票单位 取得方式 回款日期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否回款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200.00 10.00 背书转让 是 2019-7-2 天津津航技术物理研究所 374.55 18.73 背书转让 是 2019-7-2 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 23.84 2.19 直接开具 是 2019-9-19 河北汉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5.00 直接开具 是 2019-7-2 北京星网船电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分 5.00 0.50 背书转让 是 2019-7-2 公司 贵州航天林泉电机有限公司 11.85 0.59 直接开具 是 2019-7-3 陕西昆鹏锻压科工贸易有限责任公 7.58 0.76 背书转让 是 2019-7-17 司 北京遥感设备研究所 14.04 0.70 直接开具 是 2019-7-3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5.00 直接开具 是 2019-7-1 中电科西安导航技术有限公司 17.34 1.73 直接开具 是 2019-7-5 合 计 854.20 45.20 (续) 2018.12.31 期后是 出票单位 取得方式 回款日期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否回款 内蒙动力机械研究所 4.89 0.49 直接开具 是 2019-1-4 陕西华燕航空仪表有限公司 5.00 0.25 直接开具 是 2019-1-14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0.00 5.00 直接开具 是 2019-1-8 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物资 262.00 26.20 直接开具 是 2019-1-4 供应站 北京圣非凡电子系统技术开发有限 18.06 0.90 直接开具 是 2019-1-2 公司 合 计 339.95 32.84 (续) 2017.12.31 期后是 出票单位 取得方式 回款日期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否回款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0 2.00 背书转让 是 2018-5-28 凯迈(洛阳)测控有限公司 30.00 3.00 直接开具 是 2018-1-9 合 计 50.00 5.00 25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上述到期未能履行的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主体主要为军工 单位、科研院所,上述商业承兑汇票取得方式主要为客户直接开具给标的资产。 军工单位及科研院所一般各月均有资金使用计划及付款时间安排,上述未能 于到期日支付的商业承兑汇票,除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及湘潭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因资金使用紧张未能于到期日及时付款外,其他出票单位出具的商业承兑 汇票,主要系客户资金审批流程慢导致未能及时付款,但基本于商业承兑汇票到 期日后 10 日内支付完毕。结合历史回款情况,上述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未出现过 拒付或出票人最终无力履约导致标的资产产生坏账损失的情况。 (2)标的资产各期是否持有该出票主体出具的其他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 款,如有,进一步披露持有的具体金额、对该部分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充分性。 标的资产各期末持有该出票主体出具的其他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2019.6.30 应收票据 2019.6.30 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账面余 坏账准 计提比 账面余 坏账准 计提比 额 备 例 额 备 例 天津津航技术物理研究所 299.65 20.22 6.75% 496.39 24.82 5.00% 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 11.16 0.56 5.02% 河北汉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160.00 13.22 8.26% 140.09 7.00 5.00% 贵州航天林泉电机有限公司 11.85 1.18 9.96%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15.00 5.00% 393.07 19.65 5.00% 中电科西安导航技术有限公司 1.40 0.14 10.00% 内蒙动力机械研究所 3.47 0.17 4.90% 陕西华燕航空仪表有限公司 3.66 0.18 4.92%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0.00 15.00 37.50% 55.66 8.07 14.50% 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物 335.54 16.78 5.00% 资供应站 凯迈(洛阳)测控有限公司 41.21 2.06 5.00% 合 计 811.50 64.62 7.96% 1,481.65 79.43 5.36% (续) 26 2018.12.31 应收票据 2018.12.31 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账面余 坏账准 计提比 账面余 坏账准 计提比 额 备 例 额 备 例 天津津航技术物理研究所 405.52 20.28 5.00% 543.99 27.20 5.00% 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 23.84 1.19 4.99% 河北汉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184.90 9.46 5.12% 263.20 13.16 5.00% 贵州航天林泉电机有限公司 11.85 0.59 4.98% 11.85 0.59 4.98%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800.00 40.00 5.00% 523.07 26.15 5.00% 中电科西安导航技术有限公司 17.34 1.03 5.94% 1.40 0.07 5.00% 陕西华燕航空仪表有限公司 2.81 0.14 4.98%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0.00 15.00 37.50% 55.66 9.66 17.36% 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物 414.04 41.40 10.00% 428.93 28.70 6.69% 资供应站 北京圣非凡电子系统技术开发有 5.01 0.25 4.99% 限公司 凯迈(洛阳)测控有限公司 15.00 0.95 6.33% 50.09 2.50 4.99% 合 计 1,912.49 129.90 6.79% 1,886.01 108.42 5.75% (续) 2017.12.31 应收票据 2017.12.31 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账面余 坏账准 计提比 账面余 坏账准 计提比 额 备 例 额 备 例 天津津航技术物理研究所 795.80 39.79 5.00% 5.88 0.29 4.93% 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 54.46 2.72 4.99% 河北汉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67.92 6.79 10.00% 92.65 4.68 5.05% 贵州航天林泉电机有限公司 25.99 1.30 5.00%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29.40 22.94 10.00% 339.32 25.85 7.62% 中电科西安导航技术有限公司 52.44 5.24 9.99% 85.16 5.89 6.92% 内蒙动力机械研究所 4.89 0.24 4.91% 30.87 1.54 4.99% 陕西华燕航空仪表有限公司 5.00 0.50 10.00% 3.42 0.18 5.26%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50.00 15.00 10.00% 97.12 8.49 8.74% 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物 235.00 23.50 10.00% 821.02 43.34 5.28% 资供应站 凯迈(洛阳)测控有限公司 15.00 1.50 10.00% 49.06 2.52 5.14% 27 2017.12.31 应收票据 2017.12.31 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账面余 坏账准 计提比 账面余 坏账准 计提比 额 备 例 额 备 例 合 计 1,609.91 118.22 7.34% 1,550.49 94.08 6.07%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军工单位、科研院所及大型国有企 业,客户背景实力强、信誉度较好。上述应收账款账龄以 1 年内为主且客户主要 为军工企业及科研院所,发生坏账风险较小。标的资产对于上述客户的应收账款, 已严格按照坏账计提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坏账计提充分。 对上述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的主要依据是其主债务人(出票人、 承兑人)的财务状况和偿还能力。应收票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应收项目的减值计提要求,根据其信用风险特征考虑减值 问题。对于在收入确认时对应收账款进行初始确认,后又将该应收账款转为商业 承兑汇票结算的,标的资产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 标的资产对于上述客户的商业承兑汇票,已严格按照坏账计提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计提充分。 3、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标的资产应收账款、商业承兑 汇票历史回款数据、报告期后回款情况,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应收账款及商业承兑 汇票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①2019 年 1 月 1 日前(原金融工具准则) 项目 新雷能 通合科技 宏达电子 标的资产 应收账款 确认标准 余 额 的 100 万 100 万 100 万 10% 确认方法:按预计未 单项金额重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 大并单项计 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提坏账准备 提坏账准备,计入当 的应收账款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期损益。单独测试未 发生减值的应收款 项,将其归入相应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 账龄分析 —— 账龄分析法 账龄分析法 账龄分析法 特征组合计 法,合并 28 项目 新雷能 通合科技 宏达电子 标的资产 提坏账准备 范围内的 的应收账款 关联方组 合不计提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不 确认方法:存在客观 重大并单项 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 计提坏账准 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 备的应收账 条款收回款项。根据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 计提。 2017 年、2018 年,标的资产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账龄分析法对比情况如下: 账龄 新雷能 通合科技 宏达电子 标的资产 1 年以内 5% 2% 4% 5% 1至2年 10% 10% 10% 10% 2至3年 15% 20% 30% 30% 3至4年 30% 50% 50% 50% 4至5年 50% 100% 60% 50% 5 年以上 100% 100% 100% 100% 标的资产坏账计提比例与宏达电子最为接近。与新雷能对比,标的资产 2-4 年坏账计提比例均高于新雷能,4 年以上坏账计提比例与新雷能一致;与通合科 技对比,标的资产除 4-5 年坏账计提比例低于通合科技,其余账期坏账计提比例 均高于通合科技,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标的资产坏账计提比例更高,谨 慎性较强。 ②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 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 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 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2019 年 1 月 1 日起,标的资产开始执行上述新 金融工具准则。 2019 年 1-6 月 ,标的资产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账龄分析法对比情况如下: 29 账龄 新雷能 通合科技 宏达电子 标的资产 1 年以内 5% 2% 4% 3.8% 1至2年 10% 10% 10% 15% 2至3年 15% 20% 30% 65% 3至4年 30% 50% 50% 100% 4至5年 50% 100% 60% 100% 5 年以上 100% 100% 100% 100% 由上表可见,标的资产除 1 年以内预期信用损失率略低于宏达电子及新雷能, 1 年以上预期信用损失率均远高于可比上市公司,标的资产坏账计提谨慎性较强。 (2)报告期内标的资产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按账龄计提坏账对比情况 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2019.6.30 公司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新雷能 30,209.07 1,863.65 6.17 28,345.42 通合科技 22,877.34 938.69 4.10 21,938.65 宏达电子 67,173.05 4,568.20 6.80 62,604.85 标的资产 17,639.46 942.95 5.35 16,696.51 2018.12.31 公司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新雷能 22,377.43 1,518.97 6.79 20,858.46 通合科技 11,138.31 553.46 4.97 10,584.85 宏达电子 43,596.26 3,396.26 7.79 40,200.00 标的资产 13,243.26 808.88 6.11 12,434.38 2017.12.31 公司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新雷能 13,581.22 893.10 6.58 12,688.12 通合科技 15,000.60 605.37 4.04 14,395.23 宏达电子 39,109.36 1,971.71 5.04 37,137.65 标的资产 10,686.34 647.61 6.06 10,038.73 30 由上表可见,可比上市公司各期坏账计提区间在 4.04%-6.58%,4.97%-7.79%, 4.10%-6.80%,标的资产各期坏账计提比例为 6.06%、6.11%、5.35%,报告期内标的 资产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可比上市公司持平。 ②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2019.6.30 公司 商业承兑汇票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新雷能 - - - - 通合科技 - - - - 宏达电子 26,089.52 1,042.96 4.00 25,046.56 标的资产 4,391.10 382.96 8.72 4,008.14 2018.12.31 公司 商业承兑汇票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新雷能 - - - - 通合科技 - - - - 宏达电子 35,611.13 1,424.45 4.00 34,186.68 标的资产 5,701.84 380.53 6.67 5,321.31 2017.12.31 公司 商业承兑汇票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新雷能 - - - - 通合科技 - - - - 宏达电子 - - - - 标的资产 4,178.33 280.45 6.71 3,897.88 由上表可见,标的资产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 公司,坏账计提较为谨慎。 (3)标的资产应收账款、商业承兑汇票历史回款数据、报告期后回款情况 a、标的资产各报告期末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6.30 2018.12.31 2017.12.31 应收账款余额 17,639.46 13,243.26 10,686.34 期后回款 8,602.34 9,190.39 10,094.89 31 回款比例 48.77% 69.40% 94.47%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标的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回款比例分别为 94.47%、69.40%和 48.77%。2019 年 6 月 30 日至今回款比例较低主要是由于部分本 年经营形成的应收账款尚未到信用期,且标的资产下游客户普遍为军工单位、科 研院所,结算付款审批流程较长。总体来看,标的资产各报告期内回款情况良好。 b、标的资产各报告期末商业承兑汇票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6.30 2018.12.31 2017.12.31 商业承兑汇票余额 4,391.10 5,701.84 4,178.32 期后回款 1997.38 5174.66 4,178.32 回款比例 45.49% 90.75% 100.00%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标的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比例 分别为 100.00%、90.75%和 45.49%,2018 年末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尚未承兑的商业 承兑汇票系票据尚未到期。结合历史回款情况,不存在出票人拒付或因出票人无 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况,标的资产商业承兑汇票风险控制较好。 标的资产客户主要为军工单位、科研院所及大型国有企业,客户背景实力强, 信用情况好,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标的资产历史回款情况良好,历史上未出现 过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标的资产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对报告期 内所有商业承兑汇票及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二)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2018 年末,导致标的资产应收账款增加的未回款客 户的具体名称、销售金额、期末应收账款金额以及期后回款情况可以确认。2) 标的资产各期持有该出票主体出具的其他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 提依据充分,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充分。3)标的资产应收账款及商业承兑汇票已 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32 (本页无正文,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航天长 峰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312 号] 之回复意见》签章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O一九年十 一月一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