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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长峰: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2019-12-27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19-084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保理业务情况概述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十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

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金额总计不超

过人民币 1 亿元,公司可在该额度内办理具体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期

限为保理合同签订之日起 6 至 12 个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

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本次保理业务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保理业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保理业务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三、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合作机构: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中国工商银行。
    保理方式:银行受让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为

公司提供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保理金额:2019 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 1 个亿。

    保理期限:保理业务期限为保理合同签订之日起 6 至 12 个月,

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保理费率:具体费率由公司和银行双方协商确定,预计为 4%-6%

左右。

    四、保理业务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应收账

款余额,改善公司资产状况及现金流情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

利益。

    本次保理业务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保理业务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

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

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十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