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长峰: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2020-05-26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0-036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
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0年4月24日,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十届五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航天长峰关于资产重组及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标的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及后续工作安
排的议案》;2020年4月29日,公司十届五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并注销航天精一(广
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承诺期间应补偿股份的议案》(详
见2020-029号公告)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资
产重组业绩补偿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上述两项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张宏利、
张骜、曾琳、曾耀国、张杰、谢行知、李健财对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
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110ZA5883号),
航天精一(广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精一)2019
年度未足额完成盈利承诺金额,触发股份补偿承诺事项,公司拟以一
元人民币回购并注销公司向航天精一原股东张宏利等7人发行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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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长峰股份。
根据公司与张宏利、张骜、曾琳、曾耀国、张杰、谢行知、李
健财签署的《公司与张宏利、张骜、曾琳、曾耀国、张杰、谢行知、
李健财关于广东精一规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标的资产业绩承
诺补偿协议》以及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并注销航天
精一(广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承诺期间应补偿股份的公
告,公司拟以总价人民币 1 元定向回购张宏利、张骜、曾琳、曾耀国、
张杰、谢行知、李健财业绩承诺期间未完成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合计
1,054,454 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 439,591,087 股的 0.2399%,
并予以注销。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39,591,
087 股变更为 438,536,633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439,591,087 元
人民币变更为 438,536,633 元人民币。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
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
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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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
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
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地址: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854
2、申报时间: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7月9日每个工作日的
9:00-11:00;14:00-17:00。
3、联系人:孙钦涛 林淮平
4、电话:(010)88525777 01068385288-8320
5、传真:(010)88219811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业
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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