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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长峰:独立董事关于十一届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6-04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十一届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

司、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十一届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参股子公司清算注销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公司关于参股子公司清算注销的议案》,基于独

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上述《公司关于参股子公司清算注销的议案》经公司十一届

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2、经综合分析云南 CY 航天实际经营情况后我们认为:对云南

CY 航天进行清算注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给公司带来新的损失。

同时在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通过及早清算,有可能争取弥补部分

以前年度的投资损失,更好的维护公司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

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云南 CY 航天进行清算注销。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十一届

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岳 成


                     惠汝太


                     王本哲




                                    2020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