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12-18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航天长峰”或“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
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核心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障公司业绩稳步
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
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
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
对象进行考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除限售,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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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7-2019 年度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复合增长
率不低于 16%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1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4.44%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
标企业 75 分位值;
2021 年Δ EVA 大于零。
以 2017-2019 年度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复合增长
率不低于 16%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2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4.98%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
标企业 75 分位值;
2022 年Δ EVA 大于零。
以 2017-2019 年度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复合增长
率不低于 16%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3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5.56%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
标企业 75 分位值;
2023 年Δ EVA 大于零。
注:
(1)上述净利润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是指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上述 2021-2023 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分别是指相较于基数的两年、三年、四年复
合增长率。
(3)同行业是指申万行业分类“计算机—计算机应用—IT 服务”。
(4)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实施发行股票再融资或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等重
大资产重组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不列入考核计算范围;当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为
正值时,净利润不列入考核计算范围;当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为负值时,净利润列入考
核计算范围。
(二)激励对象所在单位层面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按照《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航天长峰内部发布的对各类激励对象
的考核办法分年进行考核,并依照解除限售的考核结果来确定当年度的解除限售
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
度。具体如下:
1、若考核当年激励对象所在单位的考核结果为“A 级”,则激励对象个人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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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限售的考核结果及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的考核结果 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解除限售比例 1 1 0.6 0
2、若考核当年激励对象所在单位的考核结果为“B 级”,则激励对象个人
解除限售的考核结果及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的考核结果 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解除限售比例 1 0.6 0 0
3、若考核当年激励对象所在单位的考核结果为“C 级”,则该单位所有激
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所在单位每年的考核方法由公司内部决定。
激励对象当期全部或部分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
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和回购时市价孰低值回购处理。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时业绩考核年度分别为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期间每年度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股权激励工作小组在董事会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
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提交董事会提名及
薪酬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
格及数量。
八、解除限售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一)解除限售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1.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解除限售考核结果,董事会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
会应当在考核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2.如被考核者对解除限售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通知的 5 个工作日
内向董事会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董事会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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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解除限售考核结果。
3. 解除限售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解除限售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
保存期限不少于 5 年。
九、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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