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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2-09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10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航天

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遵循公司关于

信息披露和内幕知情人信息的规定,针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

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2020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 等 相 关 议 案 , 并 于 2020 年 12 月1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进行披露。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说明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

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20年6月18

日至2020年12月18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即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12月

18日),除罗岚在7月10日-7月15日合计卖出1600股,其余核查对象

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根据上述核查对象出具的声明,其在自查期间买卖所持公司股票

的交易行为发生在其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直系亲属知悉本激励计

划之前所发生的正常交易行为,系基于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投

资处置,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

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

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

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公司激励计划有关内

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