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长峰:航天长峰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21-04-08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23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起诉(反诉)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反诉人(本诉原告)北京航天长峰科技
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峰科技”)系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反诉涉案金额:29,109,000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受新收入准则影响,该涉诉项目
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2019 年、2020 年没有确认收入和利润,因诉讼事项尚未
开庭,对业绩具体数据影响尚无法准确判断,预计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负面
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公司信息披露为准。
2021 年 1 月 11 日,长峰科技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
司(反诉人,本诉被告,以下简称“西藏移动”)向拉萨市中级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已交付使用设备的未付费用
及利息、集成服务费、运维服务费、律师费等共计 108,165,140.40
元,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针对本诉,西藏移动提起反诉,长峰科技于 2021 年 4 月 6 日收
到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的文件,西藏移动诉讼请求为:
1.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反诉人向反诉人返还进度款 29,109,000
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反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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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依据的事实与理由为:2019 年 12 月,反诉人与被反诉人签订
的《统一基础云平台建设项目承建单位意向性协议》,约定如反诉人
在协议签署之日起 6 个月内,未能从反诉人委托方收到项目初验款
项,被反诉人必须无条件退回约定的 30%进度款,即 29,109,000 元。
本次诉讼因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对业绩具体数据影响尚无法准确
判断,预计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公司
信息披露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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