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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04-20  

                        公司代码:600855                              公司简称:航天长峰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合并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为 146,666,053.23 元,母公司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3,136,090.96 元。根
据公司章程约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建议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董事会
审议利润分配议案当日总股本 449,113,701 股为基数,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0.98 元(含税)
人民币,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4,013,142.70 元(含税)人民币,占公司 2020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30.01%。
      2020年度,公司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航天长峰           600855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磊                               童伟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51号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51号
            电话          (010)68385288,(010)68386000     (010)88525789
          电子信箱        liulei@casic.com.cn                tongwei@casic.com.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航天长峰是依托航天科工集团、从事军民两用产品的高科技公司,是首家经国防科工委批准
军工资产上市的企业。航天长峰是国内安保科技、医疗器械、电子信息及电源领域领先的高端产
品制造商、复杂大型系统规划设计集成商、综合管理运营服务提供商,涉及平安城市、大型活动
安保、应急维稳、国土安全、要地防控、智能交通、公安警务信息化、智能楼宇、医疗器械、医
疗信息化、手术室工程、UPS 电源、EPS 电源、模块电源、开关电源、红外光电产品等多个业务领
域。
    航天长峰安保科技产业主要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经营,以系统集成、产品开发为主要经
营模式,为用户提供相关技术和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安保类项目从编制概算到完成投标、中标
开始,签订合同,完成深化设计,采购硬件产品,完成到货验收后开始集成服务,设备全部调试
完成后进入初验,试运行合格后完成终验、审计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满后至项目结束,业务聚
焦于安保、公安、政法、应急、军队、信创、楼宇智能化及大数据中心等领域,拥有丰富的行业
经验和先进成熟的产品,能够提供一体化的行业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在安保业务领域,公司
以大型活动安保科技为核心,逐步开拓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要地防控,建设集全域感知、智能预
警、联动处置于一体的立体化安保防控体系,打造融合、可视、智能、协同、移动的新型安保模
式,全面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和反恐处突能力。在公安业务领域,公司以“移、物、云、大、智”
等前沿技术为支撑,坚持把大数据作为新时代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以数据为驱动,以 AI
为助力,以自主研发的大数据、GIS、指挥调度产品为核心,围绕指挥及情报两大业务主线,构建
集指挥、情报、反恐、治安、交通、网监、技侦、民生等业务功能为一体的智慧公安战略体系,
打造“泛在互联、全域感知;数据驱动、深度智能;精准打击、高效协同;保障有力、服务民生”
的智慧警务生态模式。在政法业务领域,公司深度融合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司法平台系统,
形成网络贯通、数据融通、业务联通的大政法业务体系。在军队业务领域,公司聚焦部队边海防
和智慧军营建设,构建统一、高效、节能、智慧的军队信息化体系。
    电源产业主要围绕军工级、工业级电源、定制化电源等方面开展经营,采用以销定产的业务
模式,通过公司销售部门及代理服务商获取订单后,按照销售合同要求进行产品设计、原材料采
购、组织生产、产品交付,并最终确认收入。电源业务包括稳压电源、恒流电源、UPS/EPS 电源、
脉冲电源、专用特种电源、网络能源与新能源、行业专用电源及电能质量管理,覆盖航空航天、
船舶、机车、通信、工控、轻工、重工及科研等各种领域,尤其是在需要电源系统高可靠性的科
研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国内少数能同时研发制造大功率 UPS 电源及 EPS 电源的生产
厂商。
    医疗器械产业,公司是以医疗设备、医疗信息化、医疗工程为一体的医疗器械供应方,为用
户提供定制化服务。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业务模式,按照销售合同要求进行原材料采购、组织生
产、产品交付,并最终确认收入。医疗设备销售采用公司销售员自销与区域代理商经销相结合的
销售模式,医疗信息化及医疗工程业务是以公司销售员自销和参与政府招标采购为主要销售模式。
医疗设备业务主要是向医院手术室、危重病房提供呼吸机、麻醉机、手术床、手术灯、医用吊桥/
吊塔、手持超声等医疗设备,为各级医院的临床治疗、诊断服务;医疗信息化业务是为医院手术
室、ICU 等重要临床科室提供整体的解决方案,包括建设数字化手术室、麻醉临床信息管理系统
等;医疗工程业务是向医院提供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层流病房、供应室、化验室、血透室及实
验室、洁净厂房等多领域净化业务。
    电子信息产业主要围绕多种规格的红外探测器开展应用型系统设计研制和销售。产品涵盖中
长波红外成像组件、多现场、连续变焦红外热像仪、雷顿光电平台(侦查人员、车辆及舰船等目
标),业务分布在全国十三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增减(%)
总资产               4,595,554,282.72 3,442,824,448.83           33.48 3,129,368,822.04
营业收入             2,763,054,509.04 2,592,273,689.21            6.59 2,356,713,999.05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146,666,053.23      42,693,776.59          243.53 101,701,590.57
股东的净利润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100,366,650.73 -36,589,183.39               374.31    62,328,692.79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1,686,540,068.07 1,691,677,222.64            -0.30 1,424,293,613.89
股东的净资产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326,326,558.21 250,181,094.59                30.44    43,114,313.46
现金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338           0.1076           210.22           0.2608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338           0.1076           210.22           0.2608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                   8.99             2.98 增加6.01个百分点             7.79
收益率(%)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46,696,744.99   683,352,371.25   617,335,206.41   1,315,670,186.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4,980,830.08   142,200,693.88    -8,353,760.36      47,799,949.79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40,756,783.29   139,126,842.97   -11,674,032.01      13,670,623.06
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64,117,252.27   336,484,586.24   -49,597,899.93     303,557,124.17
金流量净额
分季度说明:
    2020 年一季度受到新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冲击,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都处于低点;二
季度利润大幅增长主要来自于医疗器械产品的贡献,公司集中优势资源,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因
素积极恢复和扩大产能,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快速增长;三、四季度各业务板块已步入正轨,
但安保科技业务盈利能力出现下滑,且部分项目拖期回款较差,给公司整体经营状况带来一定影
响,因此体现在数据上三季度虽然收入增长,但仍然处于亏损状态,四季度随着项目逐步验收以
及公司全力催回款,利润有所上升。从 2020 年各季度数据看,我们认为季度间数据变动基本符合
航天长峰经营客观实际,比较特殊的影响因素就是二季度医疗器械产品销售的大幅增长带来的数
据变化。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64,54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62,652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数       比例                                  股东
                                                    条件的股份   股份
     (全称)          增减       量           (%)                        数量       性质
                                                      数量       状态
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   0           141,150,722 32.19 44,738,297        无         0 国有法
术研究院                                                                              人
朝阳市电源有限公司   0           42,949,467    9.79 42,949,467    质押 42,949,467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北京计算机应用和仿   0           10,245,120    2.34          0      无            0 国有法
真技术研究所                                                                            人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   0             9,284,640   2.12          0      无            0 国有法
二研究院二○六所                                                                        人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   0             4,282,240   0.98          0      无            0 国有法
二研究院七○六所                                                                        人
曾以刚               2,329,649     3,121,500   0.71          0      无            0 境内自
                                                                                      然人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   0             2,915,199   0.66          0      无            0 国有法
限公司                                                                                  人
叶德智               0             2,005,694   0.46 2,005,694       无     0 境内自
                                                                               然人
陈敏如              1,443,710 1,864,510 0.43             0     无          0 境内自
                                                                               然人
叶德明              5,400      1,676,813 0.38 1,671,413        无          0 境内自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1、北京计算机应用和仿真技术研究所、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
说明                         二研究院二〇六所、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七○六所的
                             上级单位均为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隶属于中国航天
                             科工集团有限公司。2、其他股东未知有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无
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7.63 亿元,同比增长 6.59%;新签合同额 33 亿元;净利润为

1.13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1.47 亿元,公司运营态势平稳。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
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
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例如:合同成
本、质量保证、预收款项等。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
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公司仅对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
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影响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
                                               应收账款-净值                -358,827,870.97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将与销售商品及提供     存货                          820,475,123.33
劳务相关、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收取对价的权     合同资产-净值                 107,088,682.84
利计入合同资产;将与销售商品及与提供劳务相     其他流动资产                    3,494,593.01
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40,942.59
                                               预收款项                     -144,944,153.18
                                             合同负债                      874,123,137.83
                                             其他流动负债                       2,734,428.03
                                             盈余公积                            -556,372.82
                                             未分配利润                    -122,509,997.13
                                             少数股东权益                  -39,057,457.11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净值                                                              -428,838,094.07
预付账款                                                                    -2,678,547.68
存货                                                                       820,984,334.49
合同资产-净值                                                              148,236,701.64
其他流动资产                                                                     334,185.45
递延所得税资产                                                              -6,203,862.18
应付账款                                                                    23,173,426.00
预收款项                                                                   -474,815,259.79
合同负债                                                                 1,080,122,924.37
其他流动负债                                                                29,058,057.64
盈余公积                                                                         -531,918.42
未分配利润                                                                 -90,732,693.70
少数股东权益                                                               -34,439,818.45


                                                              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2020 年年度
营业收入                                                                        2,200,612.21
营业成本                                                                   -10,548,647.24
销售费用                                                                    -3,575,086.95
信用减值损失                                                                32,950,496.06
资产减值损失                                                                -9,092,526.38
所得税费用                                                                      3,762,919.59
净利润                                                                      36,419,396.49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损益                                                  31,801,757.83
       少数股东损益                                                             4,617,638.66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
    财政部于 2019 年 12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财会〔2019〕21 号)(以下简
称“解释第 13 号”)。
    解释第 13 号修订了构成业务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方
法。
    解释第 13 号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包括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共同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
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企业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等。
    解释 13 号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
处理。采用解释第 13 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关联方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子公司北京长峰科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航天长峰

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航天长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航

天精一(广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及航天长峰朝阳电源有限公司,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

中的权益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