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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3-01-13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3-002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已从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辞职,并办理完离职手续,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20.18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单位:股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201,800.00               201,800.00           2023 年 1 月 17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1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
出具核查意见。
    2、2020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内部通过公司内网及公
示栏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1 年 2 月 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发布《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
励事宜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2021-002 号),公司收
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国资委”)《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
(国资考分[2021]12 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首次登记
人数为 121 人,登记数量为 1,057.7068 万股。
    7、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十一次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
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2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明确公司债权人有权于该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至今公示期满 45 天,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要求。

    10、2022 年 9 月 28 日,航天长峰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
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联董事就有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2 年 9 月 28 日,航天长峰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
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出具了
相关审核意见。

    12、2022 年 10 月 14 日,航天长峰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审议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13、2022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明确公司债权人有权于该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至今公示期满 45 天,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3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约,激励对象

根据《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回购

时市价孰低值回购。

    鉴于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已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辞职,并办理完离职手

续,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要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20.18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股份的价格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五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之“二、回购价格

的调整方法”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

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做相应的调整。”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0.18 万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8.363 元/

股。

    (三)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合计1,687,653.4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

资金。

    (四)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开立了股份回

购专用账户(账户号码:B883413358),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18万股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1月17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后

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变动情况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4
 无限售条件股份      351,543,342.00           0             351,543,342.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98,883,459.00        -201,800.00       98,681,659.00
      总计           450,426,801.00       -201,800.00       450,225,001.00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
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
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回购注销安排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
依法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及附件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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