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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天:ST中天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二十四)2021-10-30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 中天      公告编号:临 2021-145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的提示性公告(二十四)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原“长春中天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106)。

    2021 年 9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

号:证监立案字 0142021010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1 年 9 月

1 日,决定对公司立案。

    一、违规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7月11日、8月3日、8月10日、10月19日、2020年5

月19日、2020年6月10日、2021年1月19日、2021年4月14日、2021年4月30日、2021

年5月29日披露了《关于存在对外担保事项未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19-068、临2019-079、临2019-105、临2019-108、临2019-146、临2020-072、临

2020-087、临2021-007、临2021-041、临2021-051、临2021-062、临2021-114。截

止本公告披露日,违规担保本金总额为247,061.63万元。

    自2019年8月9日起,公司分别于每个月定期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

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二)》至《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

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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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违规担保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二、解决进展情况及措施

     (一)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因与中兴天恒能

 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原“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邓天洲、黄博合同纠纷一案,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平安信托与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资产”)签订了3.5亿

 元信托计划贷款合同,期限自2017年9月13日起至2018年9月13日止,同日,平安

 信托与公司、邓天洲、黄博分别签订了回购义务保证合同,2018年9月12日,平

 安信托与中天资产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原贷款期限为24个月,调整后公司、邓天

 洲、黄博继续提供担保。因中天资产未履行合同约定,平安信托于2019年5月28

 日向提起诉讼。2019年11月19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01

 民初15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原告债权合法有效。因中天资产延迟履行

 贷款、利息的还款义务,平安信托于2019年5月23日向公司、邓天洲、黄博发函

 催告,但其均未理会。平安信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因中天资产未履行判决义务,平安信托向公司、邓天洲、黄博发函催

 告,但其均未理会。因此平安信托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

     2021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民事判决书》

 (2020)苏01民初2801号,判决公司对(2019)苏01民初1546号民事判决确定的

 中天资产不能清偿平安信托的本金及利息部分承担50%的赔偿责任,并有权就其

 实际承担的赔偿责任向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追偿。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

 年10月14日发布的《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2)。

     (二)剩余担保所涉及诉讼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的违规担保本

 金余额为150,279.47万元,公司通过法院判决确定的需承担的担保金额约为

 132,899.65万元(不包含未定利息)。公司涉及诉讼的违规担保案件共计17件,

 一审均已判决。

    以上所涉金额为动态计算,根据法院判决或还款等其他事项相关金额会随时

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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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解决措施

    对为上市公司子公司进行违规担保,资金属于公司实际使用的债务,公司采

取召开董事会重新审核,经确认后,由公司通过但不限于资产处置、实控人借款、

变更还款条件等不同的方式给予逐步还款;对为公司体外公司进行违规担保的,

公司采取申请再审、起诉违约方等不同措施,减少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仍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违规担保相关问题,力争尽

快消除影响,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违规担保事项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但因存在尚未结案的诉讼,暂无

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

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13.9.4 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

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相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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