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中天: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21-12-01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 中天             公告编号:临 2021-190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11 月 29 日、11 月 3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来的《立案告

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对公司进行立

案。目前立案调查正在进行中。

     公 司 2021 年 第 三 季 度 未 经 审 计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为

-78,841.82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2 的相关规定,

如果 2021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或触及其他终止上市的情形,

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收到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通知

书》,申请人刘雁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有重整

价值为由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目前公司重整申请尚未被法院受理,根据《企

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申报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公司在年内无法完成破

产重整。

     公司已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证,前述相关主体书面回复确认不存

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

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第 1 页 共 4 页
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11 月 29 日、11 月 3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一)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

如下: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营业收入为 21,631.8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11,539.6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8,841.82 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及账户大部分已处于冻结状态,导致公司融

资能力下降,加剧公司资金紧张状况,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

司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

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

    4、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

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相关的筹划、商谈、协议、意

向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违规担保剩余所涉及诉讼公司可能需要承担

相应担保责任的违规担保本金余额为 150,279.47 万元,公司通过法院判决确定的

                               第 2 页 共 4 页
需承担的担保金额约为 132,899.65 万元(不包含未定利息)。公司涉及诉讼的违

规担保案件共计 17 件,一审均已判决。

    (二)因债务逾期,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及账户大部分已处于冻结状态,

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加剧公司资金紧张状况,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可能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冻结、资产被查封等进一步扩

大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影响。

    (三)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来的《立案

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对公司进行

立案。如公司因前述立案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

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

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司在被立案调查期间,不能进行公开发行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优

先股、重大资产重组。

    (四)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发来的《关于对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修正并披露相关年度报告,并提交书面整

改报告。

    公司已于 11 月 17 日披露了修正后的 2019、2020 年度及 2021 年第三季度报

告,修正后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由正值转为负值,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13.3.2 条规定,公司股

票在 11 月 18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五)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78,841.82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2 的相关规定,

如果 2021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触及其他终止上市的情形,

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六)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收到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通

知书》,申请人刘雁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有重

整价值为由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目前公司重整申请尚未被法院受理,根据

                              第 3 页 共 4 页
《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申报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公司在年内无法完

成破产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存在的违规担保事项尚未解决,且解决

时间无法准确预计,因此公司破产重整最终能否获得法院受理尚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 日




                             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