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天:关于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2021-12-09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 2021-193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
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公司核查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除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修正以前年度报告外,
其他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告中披露的风险事项,包括:二级市场交易风
险、退市风险、立案调查风险等风险。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审慎决策、理
性投资。
一、关于公司申请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自2021年11月23日起至12月1日收盘,连续7个交易日涨停,累计
涨幅高达40.74%。鉴于公司股价近期波动较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
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2日开市起停牌,就股票交易波动情况进行核查。
近日,公司就股票交易波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鉴于相关核查工
作已完成,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中天;证券代码:600856)
将于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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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公司核查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波动情况,公司进行了停牌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
下: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等就相关事
项进行了核实:
1、经核查,除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修正以前年度报告外,公司未发现前期
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不涉及与酒企业的“借壳”、
“重组”的洽谈或谈判等相关行为。除该事项外,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
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
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
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5、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6、经核查,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波动的未披
露事项,且公司未发现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二)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
影响的重大信息。除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修正以前年度报告外,公司前期披露
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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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
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
注以下风险事项:
(一)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来的《立案告
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于2021年9月1日对公司进行立案。
如公司因前述立案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
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
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司在被立案调查期间,不能进行公开发行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优先股、重大资产重组。
(二)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
78,841.82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2的相关规定,如果
2021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或触及其他终止上市的情形,公司
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近期公司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较大,公司股票
自2021年11月23日起至2021年12月1日收盘,连续7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高达
40.74%,累计换手率为27.12%。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2021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通知
书》,申请人刘雁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有重整
价值为由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目前公司重整申请尚未被法院受理,根据《企
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申报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公司在年内无法完成破
产重整。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违规担保剩余所涉及诉讼公司可能需要承担
相应担保责任的违规担保本金余额为150,279.47万元,公司通过法院判决确定的
需承担的担保金额约为132,899.65万元(不包含未定利息)。公司涉及诉讼的违
规担保案件共计17件,一审均已判决。
(六)因债务逾期,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及账户大部分已处于冻结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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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加剧公司资金紧张状况,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
利影响。公司可能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冻结、资产被查封
等进一步扩大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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