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天: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督促公司聘请2021年年审会计师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2022-01-25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 中天 公告编号:临 2022-009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督促公司
聘请 2021 年年审会计师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督促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聘请 2021 年年审会计师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051 号,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截至目前,你公司尚未聘请 2021 年年审会计师,公司股票存在不能按期披
露定期报告,被终止上市的风险。鉴于上述情况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根据本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就对公
司聘请年审会计师和按期披露 2021 年年报事项明确要求如下。
一、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
后 4 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其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未
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请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证券法》等要求,高度重视公司 2021
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尽快聘请审计机构并积极配合,按期对外披露年度报
告,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二、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 2020 年年度财务
报告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于 2021 年结束后 1
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请公司按照上述要求做好业绩预告信息披露,并充分提
示风险。
三、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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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等规则要求,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
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充分论证所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专业
胜任能力,并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尽快依法合规选聘审计机构。公司审计委
员会、独立董事应当履职尽责,采取必要的措施,审慎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专
业胜任能力等情况,并发表审查意见、独立意见。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加快推进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尽快聘请年审会
计师,并充分尊重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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