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天:关于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2022-03-15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 临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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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1月27日,公司披露了业绩预亏预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
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9亿元至-78亿元,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在披露
2021年年度报告后可能被终止上市。
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受理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事
项。上市公司收到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来
的《通知书》,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
有重整价值为由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目前,公司重整申请尚未被法院受
理。
上述相关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
2022年3月15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公司核查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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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告中披露的风险事项,包括:二级市场交易风
险、退市风险、立案调查风险等风险。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审慎决策、理
性投资。
一、关于公司申请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自2022年2月15日起至3月7日累计涨幅高达66.92%。鉴于公司股价
近期波动较大,与公司基本面背离,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
票于2022年3月8日开市起停牌,就股票交易波动情况进行核查。
近日,公司就股票交易波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鉴于相关核查工
作已完成,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中天;证券代码:600856)
将于2022年3月15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二、关于公司核查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波动情况,公司进行了停牌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
下: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等就相关事
项进行了核实:
1、经核查,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不涉及与酒企业的“借壳”、
“重组”的洽谈或谈判等相关行为。除该事项外,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
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
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
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5、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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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核查,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波动的未披
露事项,且公司未发现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二)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
影响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
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
注以下风险事项:
(一)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亿元至-
72亿元;归属于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亿元至-21亿元;
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9亿元至-78亿元。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在披露
2021年年度报告后可能被终止上市。
(二)公司收到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
来的《通知书》,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
具有重整价值为由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目前,公司重整申请尚未被法院
受理。公司全资子公司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2022)鲁02破
申2号《民事裁定书》,因申请人北京冬冬投资有限公司以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经强制执行至今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且面临大量诉讼和执行案
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其存在实际经营以及外来投资合作意向,具备重整
价值向青岛中院申请对青岛中天进行破产重整。法院裁定受理北京冬冬对青岛
中天的重整申请。
上述相关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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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正式受理对青岛中天的重整申请,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
风险,如果青岛中天被宣告破产,将被实施破产清算,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合
并范围发生变更,核心资产将会丧失,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违规担保剩余所涉及诉讼公司可能需要承
担相应担保责任的违规担保本金余额为150,279.47万元,公司通过法院判决确定
的需承担的担保金额约为132,899.65万元(不包含未定利息)。公司涉及诉讼的
违规担保案件共计17件,一审均已判决。
(四)因债务逾期,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及账户大部分已处于冻结状
态,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加剧公司资金紧张状况,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
利影响。公司可能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冻结、资产被查封
等进一步扩大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影响。
(五)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聘请2021年年审会计师,公司股票存在不能按
期披露定期报告,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六)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来的《立案告
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于2021年9月1日对公司进行立
案。如公司因前述立案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
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
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司在被立案调查期间,不能进行公开发行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优先股、重大资产重组。
(七)近期公司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较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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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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