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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工大首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02-22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工大首创


股票代码:600857




信息披露义务人:哈尔滨工业大学八达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天平路 6 号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天平路 6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1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

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哈

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

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8




                                   3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八达集团、 指     哈尔滨工业大学八达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



上市公司、工大首创         指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行工大支行               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支行



上海泽添                   指     上海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简介

    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八达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天平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朱敏


    注册资本:人民币 540,000,000 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 540,000,000 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高开 230199100002584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对房地产业、商业进行投资;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开发、生

产、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转让、培训;系统工程、网络工程开发;从事精密仪器、

应用化学、工业企业自动化方面的技术开发;自有房产租赁。


    营业期限:2010 年 10 月 20 日-2029 年 10 月 21 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230197128030831


    股东情况:深圳硅银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70%


               哈尔滨工业大学             持股比例 30%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天平路 6 号


    联系电话:0451-84352998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八达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朱敏       董事长               中国           未知                未知



       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八达集团不存在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2013)黑高法执字第 7-4 号《执行

裁定书》,裁定将工大首创 35,204,752 股股票所有权人由八达集团变更为上海泽添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所有。具体情况参见“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之“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八达集团目前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八达集团持有工大首创 35,204,752 股股份,占工大首创总股本的

15.69%。




                                        6
    本次权益变动后,八达集团持有工大首创股份 0 股股份,占工大首创总股本的 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支行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哈尔滨国信

公证处做出的(2011)黑哈国内经证字第 3513 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

(2013)黑哈国内经证字第 2665 号公证文书,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哈尔

滨工业大学八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857)

35,204,752 股流通股,占工大首创总股本 15.69%。


    2013 年 6 月 3 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2013)黑高法执字第 7 号《执行通知

书》,通知八达集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法院依法强制执行;2013

年 6 月 14 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2013)黑高法执字第 7-1 号《执行裁定书》,

冻结八达集团持有的工大首创 35,204,752 股股票;2014 年 1 月 6 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

院下发(2013)黑高法执字第 7-2 号《执行裁定书》,变卖八达集团持有的工大首创 35,204,752

股股票;2014 年 1 月 19 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2013)黑高法执字第 7-3 号《执

行裁定书》,准许八达集团自行变卖持有的工大首创 35,204,752 股股票;2014 年 2 月 12

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2013)黑高法执字第 7-4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工大

首创 35,204,752 股股票所有权人由八达集团变更为上海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八达集团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工大首创

股票的行为。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八达集团没有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也不存在

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哈尔滨工业大学八达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二)哈尔滨工业大学八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


    (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13)黑高法执字第 7 号;


    (四)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3)黑高法执字第 7-1 号;


    (五)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3)黑高法执字第 7-2 号;


    (六)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3)黑高法执字第 7-3 号;


    (七)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3)黑高法执字第 7-4 号;


    。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八达集团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章):哈尔滨工业大学八达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9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
上市公司名称
                      公司                   在地       77 号汇金大厦 21 层
股票简称              工大首创                         股票代码        600857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名 哈尔滨工业大学八达集团 信息披露义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开发区迎宾路
称                    有限公司                         务人注册地      集中区天平路 6 号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                       □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量变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务人是否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实
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 数 量 及 占 上 市 公 持股数量:35,204,752 股        持股比例:15.69%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拥 有 变动数量:35,204,752 股 变动比例:15.69%
权 益 的 股 份 数 量 及 持股数量:0 股 持股比例:0%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           否   √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
                      是   □           否   √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10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11
(以下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页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哈尔滨工业大学八达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