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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中百: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7-03-01  

						    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宁波中百            公告编号:临 2017-005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就近期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预期年化                       有无关
金融机构      产品名称        投资类型   金额(万元)                 产品期限
                                                        收益率                         联关系
           “福瀛理财”2016                                        160 天(自 2017
           年第 8 期人民币                                         年 1 月 3 日起至
                                              1,500        4.70%
           非保本浮动收益                                          2017 年 6 月 12
宁波东海
           型对公定向理财     非保本浮                             日止)
银行股份                                                                                 无
           “福瀛理财”2017   动收益型                             103 天(自 2017
有限公司
           年第 1 期人民币                                         年 1 月 4 日起至
                                              3,000        4.60%
           非保本浮动收益                                          2017 年 4 月 17
           型对公定向理财                                          日止)
                                                                   180 天(自 2017
           法人客户 180 天
                              非保本浮                             年 2 月 20 日起至
工商银行   增利人民币理财                        60        3.90%                         无
                              动收益型                             2017 年 8 月 19
               产品
                                                                   日止)
     上述东海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3日披露的《宁波中
百关于部分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及后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6-026)。
     工商银行法人客户180天增利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工商银行,本产品
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
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
二是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融资类信托计划、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
等;三是权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化证券投资优先级信托、其他股权类信托计
划等;四是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等。
同时产品因为流动性需要可开展存单质押、债券正回购等融资业务。
     二、购买财通证券理财产品概述
     (一)公司于2017年2月27日采用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责任有限公司等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机构验证的电子合同签约方式,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了《财通基金-玉皇稳健2号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投资说明书及风险揭
示书》,具体情况如下:
    1、 产品名称:《财通基金-玉皇稳健2号资产管理计划》
    2、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委托期限:2017年2月28日-2017年8月27日
    5、业绩比较基准:5.20%
    6、委托资产合计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7、投资类型:非保本固定收益类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9、委托资产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
    (1)投资范围: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
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资
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大额可转让存单、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各类存款)等固定收益品种、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及现金。为维护资产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资产管理计划
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①承销证券;②投资期货;③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④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⑤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
券交易活动。
    (2)投资比例: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比例按市值计算为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净值
的0~200%,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比例按市值计算为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净值的0~
100%,现金比例为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总值的0~100%。
    10、合同主体情况说明:
    (1)公司已对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信用等级及其履约能
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2)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投资管理部将及时跟踪和分析委托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安全状况,如
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
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理财业务进行核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本金余额为28,060万元
(含本次)。过去12个月内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43,360万元(含本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瀛理财”2016年第8期、2017年第1期人民币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对公定向理财的协议书和说明书及其附件。
    3、财通基金-玉皇稳健2号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投资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