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百: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08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临 2017-015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
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2017 年 8 月 4 日下午,会议在浙江省宁波市
海曙区和义路 77 号汇金大厦 21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到 7
人,董事赵忆波先生和董事史振伟先生因公请假,已分别书面授权委托董事应飞军先生
和董事严鹏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应飞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
真审议,采用逐项举手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室 2017 年半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中百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说明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赵秀芳女士、王学明先生、王年成先生发表独立意见:所涉事项公司
已在 2016 年年报董事会会议上作了充分的论证和专项说明,为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措施。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此高度重视并持续关注,同时发挥
我们的专业所长,提出建议,督促公司积极推进并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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