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百: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2018-04-24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临 2018-016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和《财
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上述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
颁布,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
执行上述会计准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 受影响的报表科目名称和金额
审批程序
原因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1)在利润表中分别列 《企业会计准则第
示“持续经营净利润”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 持续经营
-456,608,054.02 42,499,083.65
和“终止经营净利润”。 流动资产、处置组和 净利润
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终止经营》
(2)与本公司日常活动 其他收益 200,974.00
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
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 营业外收
16 号-政府补助》 -200,974.00
业外收入。比较数据不 入
调整。
( 3 ) 在 利 润 表中 新 增 资产处置
-50,739.04 -20,819.76
“资产处置收益”项目, 收益
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
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 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营业外支
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 格式的通知》 -50,739.04 -20,819.76
出
收益”项目。比较数据
相应调整。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
通知的要求实施,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
通知的要求实施,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
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