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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中百:宁波中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3-30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临 2021-005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实质影响。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
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
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
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
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其他
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鉴于上述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根据需要进
行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
他相关文件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财会[2018]35 号)规定的会计政策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
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
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
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
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
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
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不影响当期损益,不会影响公司 2020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董事会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本次新租赁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变更和调整,符
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