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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中百:宁波中百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16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临 2022-029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本次董事会议案已获全体董事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

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到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应飞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

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801 园区)》,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聚焦公司主业,保持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盘活低效资产,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
司计划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公司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仓储路 216 号、218 号全部的土地、
房屋及配套附属设施等不动产转让与宁波潇涵置业有限公司。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22)沪第 1378 号《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所涉及的位
于宁波市江北区仓储路 216 号、218 号的工交仓储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公司
与宁波潇涵置业有限公司友好协商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75,500,000 元。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杨善路)》,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聚焦公司主业,保持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盘活低效资产,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
司计划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公司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杨善路 64 号 1 幢,2 幢,3 幢的土
地、房屋及配套附属设施等不动产转让与王慧高。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银信评
报字(2022)沪第 1376 号《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所涉及的位于宁波市江北
区杨善路 64 号的仓储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公司与王慧高友好协商标的资产的

                                         1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3,000,000 元。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出售部分自有资产的议案(810 号、科技大厦)》,并报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聚焦公司主业,保持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盘活低效资产,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
司拟出售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东段 810 号的土地、房屋及配套附属设施(以
下简称“810 号”),房屋建筑面积 3142.73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 3358.30 平方米。
    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八达置业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 100%)拟出售位于黑龙江
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 90 号科技大厦的土地、房屋及配套附属设施(以下简称“科
技大厦”),房屋建筑面积 14,126.69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 4,180.60 平方米。
    公司将参考市场价格并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初步评估结果,810 号以不
低于 24,000,000 元、科技大厦以不低于 112,000,000 元出售。
    本次交易拟采取在市场寻找意向交易方、公开挂牌等方式进行,目前尚无确定的交易
方。
       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一、二、三项议案所涉
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了提高办事效率,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第
一、二、三项议案所涉相关事宜,授权如下:
    1、授权董事会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价格范围内与有明确意向的自然人或法人签署合
同、协议等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指定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价格范围内与有明确意向的自然人或法人
签署具体的协议、合同等相关文件。
    3、授权董事会指定经营层办理与所涉事项相关的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评估
机构、办理备案及过户等事宜。
    本次授权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如有
必要,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周三)下午 14:00 分,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
路 77 号汇金大厦 21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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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8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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