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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中百:宁波中百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1-20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600857)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总第五十七次)




        2023 年 1 月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与议案表决办法
                         (2023 年 1 月 31 日)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 月 31 日(星期二)
     14 点 00 分,时间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自 2023 年 1 月 31 日起,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止。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 77 号汇金大厦 21 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
五、会议审议事项:
 议程序号                                议案名称
      1      公司关于继续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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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
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公司设立股东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
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
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登记;在
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向大会秘书处报名,经大会主
持人许可,始得发言。
    六、股东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登记。公
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
问题。
    七、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股东就本次大会议案相关的发言结束后,
即可进行大会表决。
    八、股东大会表决采用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现场会议投票表决时,应在
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
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废票。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需按照投资者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进行投票。
    九、本次大会的议案中普通决议,由参加表决的股东(或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由参加表决的股东(或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公司聘请职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2023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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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和材料
                  (2023 年 1 月 31 日)


                         目       录
1、公司关于继续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4




                              3
议案之一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稿)


各位股东: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控制风险和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投资项目资金需

求的前提下,现提请董事会继续授权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业务,

具体情况如下:

    一、     投资概述

    (一) 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

投资,旨在拓宽公司财务投资渠道,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

更大的收益。

    (二) 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或下属全资机构的闲置自有资金,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管理余额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 授权范围

    资金的投资授权范围为用于银行、券商、信托、保险、基金、债券、股票定

向增发等投资产品。

    (四) 授权期限

    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 实施方式

    上述进行投资管理的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

    二、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4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

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预

期收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1.加强金融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根

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

    2.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原则、范围、决策、实施以及风

险控制、账户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能够有效防范风险。

    3.公司会安排相关负责人员对投资产品进行持续的跟踪分析,公司独立董事

和监事均有权对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满足日常经营活动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

性的原则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

司整体收益。



    以上事项,请予审议。




                                                  2023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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