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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座股份:2019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0-04-10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
公正的原则,尽职尽责的开展工作,及时了解、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与内部控制
情况,并全部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有效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利益。
    作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 2019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周利国(已离任),经济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商学
院物流管理系主任。
    邓兰松(已离任),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华宇投资公司副总裁。
    梁仕念,正高级会计师,中国律师资格,现任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
秘书长。
    刘冰,法学博士,理论经济学博士后。近五年至今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主要领域为人力资源管理。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2 次、审计委员会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战略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会 6 次、股东大会 5 次,历次会议的议案均严
格按照程序审慎决策,并全部获得通过。任职期间,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
未有委托出席或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并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
论,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表独立意见。
    2019 年度,独立董事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取公司经营发
展动态,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发展情况和重大事项
进展情况的汇报,结合日常掌握情况,监督、核查了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及董事、
高管的履职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职能。
    报告期内,在 2018 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独立董事及时与年审会计师就年
报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重大事项等安排进行了沟通,并在审计过程中,通
过多种方式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认真履行了在年报审核中的监督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的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1        2019年3月27日                     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书>的议案
                           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孙公司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子
 2        2019年8月7日     2019年第三次临时   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租赁事项签订
                           会议               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分公司莱芜银座商城租赁事项签
     3     2019年12月9日   2019年第六次临时
                                              订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式客观公允,关联
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内容和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 2019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度的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检查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对外担保、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正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违规担
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违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独立董事在2019年2月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19年第
一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独立
董事的议案》、《关于董、监事津贴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本次换届选举的相关提案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合法,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学历、
专业经历和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满足其岗位职责的需求;支付董、监事的津贴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表决与通过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各独立董事在2019年2月22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上,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审核,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聘任的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能够满足所聘任岗位职责的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在 2019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上,对《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
见。经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根据经营状况而确定的,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及有关薪酬政策,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规定,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
制度等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在 2019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并发表独立意见。经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等均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聘任人员的学历、专业经历、专业水平
以及工作能力和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满足所聘任岗位职责的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在 2019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2019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临
时会议上,分别对《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
独立意见。经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聘任人员的学历、专业经历、专业水平以及工
作能力和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满足所聘任岗位职责的需求。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19 年度,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
继续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公
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审计资
质和经验。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019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前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
东大会,使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 2018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20,066,589 股为基数,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于 2019 年 8 月 8 日实施完毕。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股东能够按约履行承诺。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发布临时公告 51 份、定期报告 4 份,均真实、准确、完
整的及时编制和披露,公告内容符合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优化、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
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的控制
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发挥与执行,不存在重大内控设计缺陷和执行缺陷。

    (十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情况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股东的短
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回报,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能力、经营模式、发展阶段、投
资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
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
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此项议案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有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个专门
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均符合规定,各个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性与独立性均能够得到保
证。2019 年,公司董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按照议事
规则召开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规定,均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会议通
知等相关资料,表决程序合法,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间,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恪尽职守的履行了独立董
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2020 年,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本着谨慎、忠
实的原则对公司、股东负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判断作用,保持与
公司的沟通与了解不断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梁仕念 刘冰
                                                  2020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