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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座股份:银座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10  

                        证券代码:600858           证券简称:银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3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 66 号银座大厦 C 座 19
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6,294,59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1.9756
总数的比例(%)


    (四)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马云鹏先生主持,表
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4 人,其中外部董事刘冉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
会议,独立董事刘冰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吕元忠先生以视频方式
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徐宏伟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拟出售相关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60,298,751       96.3944 5,992,839     3.6037    3,000       0.0019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律师:林泽若明、郭彬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银座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