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年度简要报告 说 明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业务试行规则》的规定,公布经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核鉴证的一九九四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并愿就报告内容进行解释和承担一切责任。 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简况 1、公司法定名称 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法定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湾水塘 3、公司法代表人 杨钦欢 4、公司电话号码 (0753)2238888 传真号码 (0753)2232983 邮编号码 514011 5、公司为股东提供的咨讯服务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湾水塘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3)2211998 二、简化的财务报表及编制说明 3、财务状况变动表 金额单位:千元 母公司 流动资金来源 本年净利润 48518718.11 不减少流动资金的费用和损失 6654004.18 其他来源小计 110726928.34 流动资金来源合计 173899650.63 流动资金运用 利润分配小计 33579731.34 其他运用小计 110771598.08 流动资金运用合计 144351329.42 流动资金增加净额 29548321.21 流动资产本年增加数 货币资金 -13303741.73 短期投资及应收票据 18623160.73 应收帐款净额及预付货款 6677288.30 存货净额 4269424.35 其应收及待摊费用 9138293.71 流动资产增加净额 25404425.36 流动负债本年增加数 短期借款及应付票据 -10330000.00 流动负债增加净额 -4143895.85 流动资金增加净额 29548321.21 4、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1)简化的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数据,摘自经广州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李国强、何威明审计的本公司一九九四年度审计报告(粤会所查字(1995)003号)。 (2)重要会计政策 A、会计制度:执行财政部、国家体改委制订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B、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C、合并报表:公司对附属全资企业的帐项,均进行合并,公司合并报表的编制除作有内部往来、内部购销相互抵销外,其余相同项目逐一合并。 D、长期投资核算:公司对拥有25%以下股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拥有25%至50%股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拥有50%以上股权的长期投资采用合并报表方式核算。 E、存货:除商业零售商品实行售价金额计价外,其余存货均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和领用存货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商业零售的商品以商品进销差价调整确定)。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及将存货运至现址及置于现状所需间接费用。 F、货币核算: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按当日国家外汇牌价中间价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帐,由于折算的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年损益(自外汇调剂中心购入外币部分除外)。 G、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位于梅州市和珠海市的在建建筑物及待安装设备,并以成本入帐。成本包括直接费用和专项用于建造和购置设备至建筑和安装完成止所发生的借款利息及相关费用。 H、固定资产及其折旧: 1、公司固定资产以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为标准。 2、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的原值,使用年限和估计残值(按原价的5%计算)确定其分类折旧率。 类别 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50 1.9% 机械设备 5 19% 电子设备 3 31.67% 运输设备 5 19% 其他设备 3 31.67% 3、在建工程并无计提年率,直至有关资产项目可作商业用途为止。 I、研究和开发费用:对未来可作商业性生产或经营的计划项目并可独立认定研究和开发费用包括在流动资产中,而当该项计划项目已作出商业性生产或经营时,该费用会从损益帐中摊销。其他研究和开发费用,则计入当年的损益。 J、递延税项:递延税项以负债方法,按所有重大时差预提,将来可以预料不会实现的除外。 K、坏帐准备: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按期末应收帐款余额的3‰计提坏帐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L、销售:销售收入是以商品、产品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货款已经收到或得到收取货款的权利为实现标志。工程结算收入是以按照长期合同工程确定的工程结算方法,按月结算已完工程价款收入为实现标志。 M、利润分配:1993年度公司税后利润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定的方案已分配完毕。 1994年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决定确定当年税后利润分配。 N、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按合约规定有效期限内分期摊销。 合并报表数据分析: 1994年6月9日经国家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4)23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公众股1610万股溢价发售,对各项变动下面加以说明: 1、货币资金减少78.2%,用于购买1000万元国债。 2、存货增加106.88,因扩大商业网点及新投产企业在产品。 3、短期投资,对外公司投资。 4、长期投资增加83.6%,主要增加合作投资及有价证券。 5、在建工程增长145.8%,按招股说明书的各项发展项目的建设。 6、应付帐款增加87.4%,主要进货欠款及代销商品款未付。 7、预收货款已减少99.64%,系发出产品增大。 8、应交税金增加375.35%,系当月计提,下月交纳。 9、其他应付款减少56.37%,归还其他借款。 10、长期借款减少39.18%,到期归还。 11、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分别增长77.4%和177.4%,系90年年度利润分配提留及94年发售公众股溢价部分转入。 三、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指标项目 1994年实际完成指标 比上年度增长率(%) 1993年实际完成指标 备注 主营业务收入 19817.76 33.84 14807.61 不含税 净利润 4851.87 63.14 2974.13 资产总计 38186.00 37 27872.64 股东权益 28822.66 62.57 17709.82 股东权益比率 75.48% 18.79 63.54% 股本收益率 92.79% 50.58 61.58% 股本收益率 75.34% 22.35 61.58% 每股净资产 4.48元 22.07 3.67元 净资产收益率 20.85% 10.32 18.90% 四、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年末持股数 杨钦欢 董事长兼总经理 23800 杨勇辉 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2000 万文胜 董事、副总经理 2000 李忠平 董事、财务总监 6000 叶新英 董事 2500 陈焕南 董事 0 陈龙光 董事 0 李永鹏 董事 2200 邵伟 董事 2000 夏文梅 董事 8500 丘建文 董事 500 黄增孝 监事会主席 4740 叶福声 监事 0 赖美城 监事 0 五、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结构(单位:万股) 股权类别 94年末 占总股本% 93年末 占总股本% 上市时 占总股本% 国家持股 法人持股 3864 60 3864 80 3861 60 社会公众持股(A) 1610 25 1610 25 内部职工持股 966 15 966 20 966 15 外资股 股本合计 6440 100 4830 100 6440 100 其中:未流动股本合计 4830 4830 4830 注:本公司94年9月份改造社会公众股1610万。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名称 年末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梅县梅雁经济发展总公司 2730 42.39 梅县蛋鸡场 328 5.09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信托投资公司 200 3.11 广东发展银行梅州发行 200 3.11 梅县银工实业发展总公司 130 1.06 梅州市通宏经济开发服务公司 120 1.86 梅州市银科电子服务公司 80 1.24 梅县金钟实业发展公司 60 0.93 3、年末股东户数:17664 六、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地址 主营业务 本公司所有权 梅县南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广东梅县城东金盘 汽车配件 30% 珠海力佳液压件有限公司 广东珠海红旗区 液压件 45% 七、重要事项揭示 1、94年3月29日,在梅县客都宾馆二楼召开1993年度股东大会,到会股东198人,代表公司总股份的70%。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和业务报告,通过了199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议。94年8月28日,在梅县客都宾馆二楼召开第二届股东大会,到会股东171人,代表公司总股份的74.9%。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审议通过了梅雁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的挂牌上市的决议,选举了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通过其报酬支付形式方案。 2、监事叶学勤,于94年10月18日提出辞呈,经董事会、监事会联席会议一致通过其辞职要求,并推荐赖美城接替其监事职务,拟于年度股东大会补选通过。 3、根据199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199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普通股每股红利0.55元,用现金支付,已于94年45月派送完毕。 4、94年度公司已无重大诉讼案件。 5、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年初预计 实际完成 % 主营业务 35,980 19,817.76 55 利润总额 6,719 5,034.05 75 税后利润 4,792 4,851.87 101 税后利润完成年初预计数,主营业务收入占年初预计数的55.1%,主要是年初预计估算了参股的合作企业产值,但1994年实际会计未合并报表,而将参股企业的分红收入作投资收益记帐。 6、公司董事会提议于95年3月上旬或稍后时间召开9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日期、地址、内容将另行公告。 董事会签名:陈焕南 陈龙光 丘建文 杨勇辉 李永鹏 邵 伟 杨饮欢 万文胜 李志平 夏文梅 叶新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