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雁吉祥: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8-31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 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21-011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对广
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
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
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
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
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
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
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新租赁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
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
做出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
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