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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摘要1997-04-09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况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AMEN OVERSEAS CHINESE ELECTRONIC CO.,LTD
    英文缩写:XOCECO
    2、公司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大道22号
    邮政编码:361006
    3、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则理
    4、公司咨询服务机构:公司证券管理投资部
    联系人:贾华
    联系电话:(0592)6021091─203
    传其:(0592)6021331
二、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单位:元

    指标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较上年增减(%)
    主营业务收入      974386971.23   863168227.71    12.88
    净利润             40643687.11    38986034.79     4.25
    总资产            887063408.27   421277604.11   110.57
    股东权益          375626078.86   230948507.08    62.64
    每股收益                  0.33           0.73  -54.79
    每股净资产                3.04           4.29  -29.14
    净资产收益率             10.82          16.88  -35.90
    股东权益比率             42.34          54.82  -22.77

    备注:若按加权平均法计算,每股收益为0.46元。
    因1995年度利润分双方案在1996年度实施,股东权益上年数及相关指标有做调
整。
三、公司业务回顾
    1、一年来经营情况
    1996年是公司改制投入运行的第二年,也是公司锐意改革、破浪前进的一年。
尽管受国家出口退税率调低及国内彩电市场无序降价竞争的影响,公司上半年经营
业绩出现一度滑坡的状况,但公司全体员工在董事会领导下,遵循“深化改革、强
化管理、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狠抓效益、积蓄力量、迎接发展”的经营方针,以
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突出以质取胜,加速新品
开发,使公司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得到稳步提高,“厦华牌”产品拥有越来越多
的消费者。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大力拓展市场,在国内继续加速销售网点建设,已建成销售服务中心 28
个,销售专柜155个,并加强各地区的广告力度。海外为开发东欧市场, 已新设立
欧洲生产销售机构;在阿联酋设立销售机构,开发中东市场。
    加强售后服务。公司产品实行超过国家“新三包”规定的承诺,同时,在国内
首先推行“先行赔偿制”:售出的彩电如出现质量问题而商场、维修点无法解决的,
由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裁定,从公司预存在该委员会的基金中赔偿。此举赢得了广大
消费者的信赖,根据权威机构统计,在国产彩电国内市场占有率的排名中,“厦华
牌”彩电已由95年度的第9位上升至96年的第5位。
    (2)广泛开展”质量月”活动,在全体员工中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
反复检查落实ISO9002标准;完善基础工艺,加强技术培训; 以提高质量为目标,
改造生产手段。上述一系列的工作,促进了产品质量的提高。
    (3)加速新产品开发,96年共开发了31种新机型, 外观均更新为国际流行款
式;64厘米、71厘、74厘米具有超重低音,环绕立体声、全功能的大屏幕彩电于三
季度陆续投放市场,深受消费者欢迎,64厘米以上的大屏幕彩电销售量较上半年增
长250.27%;单制式低成本、低售价彩电亦在旺季前投放农村市场。
    (4)继续进行彩电生产线的技术改造工程及扩大注塑、印恻电路板、 五金冲
压等相应的自配能力。
    (5 )与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承包经营其下属的彩色显示器厂协
议,以开拓产品结构多元化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6)深入改革、优化结构、强化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A.调整机构,压缩管理人员,充实营用及产品开发设计力量。
    B.对所属的彩电、彩显、注塑、印制电路板及五金冲压各工厂实行以提高经济
效益为中心的单独核算,各职能部门实行以成本费用为中心的目标管理及费用定额
管理,根据确定的目标、定额,逐月逐季跟踪,年终对各核算单位的执行情况决定
奖罚,新的核算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激发了全体员工厉行节约的积极性。
    总之,经过全体员工的努力拼搏,公司下半年从根本上扭转了上半年经营业绩
滑坡的局面,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2、公司主要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共生产各种型号的“厦华牌”彩色电视机和彩色显示器 657956
台,销售764802台,其中出口276153台,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74386971.23元,较上
年增长12.88%,完成年度计划的90.22%,净利润40643687. 11元。较上年增长4
.25%,完成年在计划的95.67%。
    1996主营业务收入未完成年度计划,主要原因是:(1 )在国内市场面临激烈
的价格竞争的形势下,公司也较大幅度地降低了彩电销售价格,平均降价幅度达10.
5%,因此影响了内销营业收入计划的完成,(2)在国际市场上, 由于国家出口退
税率从年初起由14%下调至9%,为此,公司削减了部分原有微利现无效益的出口订
单,以确保效益,但也影响了外销营业收入计划的完成。
    3、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一)95年度新股募集资金的使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4]27号文复审,证监发字[ 1995]4
号文同意,公司1995年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50万股,实募资金162269700.00元。
    公司严格按照1995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已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投入
资金,部分项目已在95年完成,96年又有部分项目陆续建设或完工。已建成投入使
用的项目在生产经营当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如下:
    (1)原计划投资5338万元扩建彩色电视机生产线及相关的配套开发、 生产设
备,95年已投入2565.20万元,96年投入2163.10万元,其余部分将在97年全部完成。
    (2)原计划投资615万元引进国外新技术,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可靠性,
提高工效和改善生产现场,95年已投入360.60万元,96年投入219.03元,该项目总
投入579.63万元,节约35.37万元,将补充97年度流动资金。
    (3)原计划投资1500万元建设国内11个分销服务中心,95年已投入360.60 万
元,96年投入466.87万元,完成了郑州、上海、成都等28个分销服务中心的建设,
并在全国大中城市设置了119个销售专柜,该项目97年度将继续进行。
    (4)原计划投资250万元在海外建立两个销售机构。今年已派员到中东设立销
售机构,投入45万元;另已在捷克建立一生产销售基地,由当地投资者出资,公司
有偿提供生产线及技术,年生产能力达12万台。公司准备在适当时机投资入股成立
有限责任公司。
    (二)96年度配股募集资金的使用:
    经厦门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夏证监[1996]005号文初审,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委员会证监配审字(1996)12号文复审,公司96年实施了增资配股方案,法人股东
以资产评估作价,全额认购其配股份额,本次配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453. 375
万股,实募资金30983245.80元.
    配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1)原计划生产大屏幕显示系统,投资200万元。公司已进行开发设计工作,
97年将发生实际投资。
    (2)开发新功能、新外型的彩电,投资2500万元。96年实际投入1382.38万元,
部份项目延续至97年完成。
    (3)计划在全国各大城市增设40个销售专柜,预计投资200万元。此部分资金
将与95年募集用于销售网点建设项目的资金统筹安排。
    4、新年度的业务发展规划
    1997年公司经营发展方针是:“继续深化改革,全面开拓市场,加快结构调整,
稳步提高质量,适度加快发展,狠抓经济效益”,全年计划实现营业收入13.8亿元,
出口创汇5千万美元,净利润4688万元。
    为实用上述目标,拟采取如下措施:
    1、继续健全完善企业内部各单位的成本目标经营责任制; 采用新的工艺和新
的技术,较显著地降低产品成本。
    2、进一步加大国内市场开拓力度,实行更全面更深入的质量承诺和售后用务,
以在竞争中途步战胜那些质次低价的品牌。
    3、加快传统彩电生产向国外市场的战略转移,拟在阿联酋、南非、捷克、 波
兰、秦国设立生产性合资企业或分销公司,力争使出口彩电实现生产的本地化和销
售渠道的顺畅。
    4、调整产品结构,加大对新产品开发的投入, 使大屏幕彩电在内销及出口中
占主要的比例,以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5、加快技术改造,在97年内完成两次募集资金的使用, 使现有生产线能满足
大屏幕、高质量彩电生产的要求。
    6、调整产业结构,开始实施从以彩电为主转移到以彩电及通信、 信息多媒体
产品兼营的战略转移。在保持并适当扩大现有彩电产销能力的前提下,将主要的人
力、财力逐步投向其他电子产品,包括:
    (1)继续承包经营厦华电子企业有限公司的彩色显示器厂,争取97 年彩显生
产销售比上年增长一倍以上。
    (2)加快目前正在开发并初获成功的微波通信产品的开发和完善, 为公司在
国内的数字移动通信直放站、无线本地环路、一点多址及军用微波通信产业等方面
成为排头兵打下基础,并成为今后新的经济增长点。
    (3)介入医疗电子产品的开发和制造, 开发出适合中国家庭使用的医疗保健
电子产品。
    上述项目的开发和研制将设置专门机构抓紧进行,力争早出产品,在适当时候
向证券管理机关提出新的募集资金的申请,并对外公告。
四、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结构情况:(单位:股,每股面值1元)

                                        本次变动增减(+,-)
                     期初数     配股    公积金转股  小计      期末数
(1)尚未流通股份
    发起法人持股   37500000  +10462500  +38370000  48832500   86332500
(2)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
普通股             16250000   +4533750  +16627000  21160750   37410750
(3)股份总数      53750000  +14996250  +54997000  69993250  123743250

    2、股本变动情况及原因
    经厦门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证监[1996]005号文初审,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配审字[1996]12号文复审同意,公司实施了1996年增资配股方案:
以5375万元股本为基数,按10:2.79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计1499.625万股(详见
1996年6月21日《上海证券报》“股本变动公告”);根据1995年由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实施了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6874.625万元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10:8
的比例转增股本计5499.70万股(详见1996年6月25日《上海证券报》“分红派息及
送股公告”)。
    上述二方案的实施,股本由期初的5375万元增至期末的12374.325万元。
    3、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名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    84,892,500       68.60
    2    厦门经济特区华夏集团           990,000        0.80
    3    厦门电子器材公司               450,000        0.36
    4    沈美玲                         291,200        0.24
    5    苏清强                         200,000        0.16
    6    付征南                         180,000        0.15
    7    李庆福                         158,500        0.13
    8    王水利                         138,300        0.11
    9    陈蓓                           120,000        0.10
   10    赵志海                         120,000        0.10
    
    4、年末股东户数:截至1996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总计29693户,其中, 发起
人法人股东3户,社会公众股股东29690户。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人员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变动原因
    郭则理    董事长             1300    2993       配、转增股
    林琛良    副董事长           1300    2993       配、转增股
    王玉良    董事兼总经理       1300    2993       配、转增股
    谢永武    董事               1300    2993       配、转增股
    叶树亮    董事               1300    2993       配、转增股
    刘与平    董事               1300    2993       配、转增股
    陈少杰    董事               1300    2993       配、转增股
    林伯勋    董事               1300    2993       配、转增股
    陈国榕    董事               1300    2993       配、转增股
    黄蔚云    董事               1300    2993       配、转增股
    陈永康    董事               1300    2993       配、转增股
    黄赞发    监事会召集人       1300    2993       配、转增股
    林庆龙    监事               1300    2993       配、转增股
    薛鸿仪    监事               1040    2394       配、转增股

五、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1)1996年临时股东大会于96年1月18日在公司本部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
表代表股份数3831.21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28%,符合法定比例。大会审议
通过了《1996年增资配股方案》和《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详见 1996年1
月20日《上海证券报》。 
    (2)1995年年度股东大会于96年6月21日在公司本部一号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到会股东16人,代表股份数4860.21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0.70%。 大会审议
通过了:《公司1995年工作情况和1996年工作计划》的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
《199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199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199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详见1996年6月 25
日《上海证券报》。
    2、报告期内董事会情况说明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96年4月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199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199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99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决议
(详见1996年4月5日《上海证券报》。
    (2)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96年5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
于《1995年工作情况和1996年工作计划》的报告、199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199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以及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详见
1996年5月20日《上海证券报》。
    (3)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96年8月22 日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1996年度中期报告》。
    3、经厦门市证券管理委员会证监配发字[1996]005号文初审,并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12号文复审同意,公司实施了1996年增资配股方案:
以5375万元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10:2.79的比例配股,配股价为每股6.98元。
配股的股权登记日为96年6月3日,缴款日为6月4日,17 日, 配股可流通部分 453
.375万股于96年6月26日上市交易(详见1996年5月18日《上海证券报》)。
    4、据199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实施了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提取资本公
积金5499.70万元,以6874.625万元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10:8的比例转增股
本。股权登记日1996年6月28日,除权基准日及转增股上市交易日1996年7月1 日(
详见1996年6月25日《上海证券报》。
    5、注册资本变更:报告期内, 公司实施了增资配股方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
案,注册资本由期初的5375万元增至期末的12374.325万元, 公司已办理变更登记
手续,注册号为企合闽厦总字第02142号。
    6、经营范围变更:据199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 原
条款“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开发、研制,生产彩色电视机(含投影电视),收录机
及其他电器和相关元器件,从事公司产品的国内外市场销售及售后职务”,现条款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制造:
    (1)视听设备:彩色电视机、交互式电视机、高清晰度电视机、 音响(含收
音、录放音设备)、激光视听(VCD.DVD等)、卫星接收系统;
    (2)通信设备:电话机、无绳电话机、可视电话机、 全球通等移动通信手持
机及通信系统工程等;
    (3)计算机及外设:彩色监视器、多媒体计算机等;
    (4)五金、注塑模具等。
    7、公司(章程)的变更:
    199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对原公司《章
程》第十条“经营范围”、第十四条“股本结构”作了相应修改: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详见上述第6点);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均为普通股,总计12374.325万股,其中:
    (一)发起人持股8633.25万股,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69.74766%, 其中:
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8489.25万股,占公司注册资本的68.60374%, 厦门经
济特区华夏集团99万股,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0.8004%,厦门市电子器材公司45
万股,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0.36366%。
    (二)社会公众持股3741.075万股,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23256%。
    8、报告期内分红派息情况:
    95年度实现净利润38986034.79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38986034.48元,据取
10%法定公益金38986034.48元,加上94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220500.22元, 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32409328.05元。95年度股东大会决定提取现金红利24061187.50元,
以总股本6874.62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余
额8348140.55元转入公司1996年度未分配利润。
    9、 由于历史原因(本公司是在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华企
业)所属彩电厂基础上改制设立的),股份公司的外币流贷均是以厦华企业的名义
统一办理,股份公司设立后,其用汇也由厦华企业贷入。经与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
商洽,现改由本公司直接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
    10、随着我国电脑(尤其是家用电脑)的普及推广,彩色显示器市场前景看好,
公司研究,为开拓产品结构的多元化,并考虑到彩电和彩显在生产工艺上的类同住,
与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承包经营其下属形显厂(现有两条彩显生产线)
的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公司负责彩色显示器的生产、销售及原材料采购,承
担经营彩显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销售彩显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承包期两年(96.1.1
─97.12.31),每年承包费50万元。
    11、本报告用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所在地          主营业务                  本公司拥有权益
厦门厦华进出口  厦门象屿保税区  经营国际贸易、转口贸易、     25%
有限公司        BD102室         商品展示、商品的出口加
                                工、仓储运输

七、财务报告
    (一)审计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经厦门会计师事务所常煊、王文献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厦会股审(1997)06号)。
    (二)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财务状况变动表
    (三)财务报表附注
    1、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
    (1)公司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2)公司按期末应收比款余额的5‰提取坏帐准备。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3)外币折算方法
    公司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发生的外币业务按国家公布的当月一日的外汇牌价
(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入帐,期末有关外币帐户按国家公布的该日的外汇牌价(
中间价)进行调整,由于期初、期末折算汇率的不同而形成的汇兑报益作为当期损
益,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4)存货计价方法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计价,按当月领用数分配材料成本
差异还原为实际成本,计入生产成本,低值易耗品按实际成本计价,于领用时一次
摊销,金额较大的分次报销,在产品投实际成本计价。产成品按实际成本计价,采
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5)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债券投资:按成本法核算。
    股权投资和联营投资: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实收资本的50%以上的,采用权益
法核算,占50%以下的投成本法核算。
    (6)固定资产及折旧
    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设备、仪器仪表及高值工具均
列为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分类核算。残值为固定资产原值的10%,分类折旧率如
下:

    固定资产类别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4.50%
    生产设备          9.00%
    电子设备         18.00% 
    运输设备         18.00%
    (7)税项
    税种            税率
    增值税           17%
    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    应交增值税额的5%(96年6月1日起按3.5%征收)
    企业所得税       15%*

    *根据“厦国税外分字[1995]140号”文批复,公司自1995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
税“二免三减半”的减免税政策。
    其他税项根据国家规定缴纳。
    (8)利润分配。
    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税后利润的分配顺序如
下:1.弥补亏损;2.提取10%法定公积金;3.提取5%,10%公益金;4. 提取任意
公积金;5.支付股利。
    2、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说明(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短期投资:年度内未发生短期投资
    (2)应收票据期末数为68597687.10元,系40家客户为本公司开出的银行承兑
汇票.
    (3)应收帐款(共185家客户)
    应收帐款期末数为336148872.90元,较年初增加270592992.65元,主要是根据
市场状况继续对与公司长期往来、信用好的大经销商采用赊销方式,严格按合同规
定及时结算收回贷款;对个别资信好的国外进口商则采用远期信用证方式或T/T结
算方式。
    应收帐款期末余额按帐龄分析如下:

    帐龄                   金额
    6个月以内        329133400.77
    6个月、1年         5363330.68
    1一2年             1444684.45
    3年以上               7457.00
    其中应收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贷款755224.86元。
    (4)其他应收款(41家客户)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39728479.08元。
    帐龄             金额
    1年以内       36880979.08
    1-2年         2847500.00
    其中应收厦门华侨电企业有限公司往来款2132111.62元,主要是预付模具制作定金。
    (5)长期投资
    联营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期限  占被投资单位注册资本比例  投资金额
厦门厦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10年          25%               420285.00
    债券投资
    债券种类         到期日       面值       年利率     投资金额
    国库券(96)  1999年3月28日 100000.00    14.5%    100000.00

    (6)固定资产原值较期初增加116818146.22元,系96年6月公司实施配股方案,
发起人以固定资产评估作价认购配股份额以及本年购置和在建工程完工转入。
    (7)在建工程期末数4,773,855.69元,无资本化利息支出。
    (8)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增加298350736.00元,系向中行厦门市分行借款1700万
美元,厦门国际银行148万美元,向其他银行借款145000000.00元人民币。
    (9)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减少90605854.63元,主要是由于历史原因( 本公司是
在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华企业)所属彩电厂基础上改制设立的)
,股份公司的外币流贷均是以厦华企业的名义统一办理,股份公司设立后,其用汇
也由厦华企业进入(列入"其他应付款" 科目核算)。 经与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商
洽,现改由本公司直接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所借款项列入“短期借款”科目核算。
    (10)未交税金
    未交税金期末数43845237.90元,系应交增值税余额。
    (11)资本公积金

    期初数                             156993159.57
    加:96年6月配股溢价净额             89015245.80*
    减:96年6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4997000.00*
    加:接受商品收入                       22388.87
    期末数                             191033794.24

    *根据1996年6月实施的配股方案,以5375万元股本为基数,按、10:2.79的比
例向全体股东配股。配股价为每股6.98元,溢价收入为89677575.00元(537500000
×0.279×5.98),扣除配股费用662329.20元后,溢价净额为89015245.80元。
    *根据1996年6月21日召开的1995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决定在提取资本公
积金54997000.00元,以6874.625万元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10:8的比例转增
股本。
    (12)盈余公积

    期初数                           11857206.96
    加:本年提取10%法定公积金        4064368.71
    加:本年提取10%法定公在金        4064368.71
    加:本年提取15%任意盈余公积金    6096553.07
    期末数                           26082497.45
    (13)未分配利润:
      期初未分配利润          8348140.55*
    加:本年净利润           40643687.11
    减:提取法定公积金        4064368.71
        提取法定公益金        4064368.71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6096553.07
        期末余额             34766537.17

    *系对95年利润分配调整后的余额。
    (14)报告期内未发生投资收益。
八、其它事项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1997年4月4日于本公司召开, 会议审议通
过了199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996年实现净利润40643687.11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4064368.71元, 提取
10%法定公益金4064368.71元,提取15%任意盈余公积金6096553.07元, 当年度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6418396.62元,加上年度结转8348140.55元, 股东实际可分配
利润34766537.17元。拟以现有12374.325万元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10: 2.5
的比例派送红股,余额3830724.67元结转1997年度。
    2、本年度报告简要刊登在1997年4月9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