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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年度报告摘要1999-03-31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者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本,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本。        
    一、公司简介
    (一)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AMEN OVERSEAS CHINESE ELECTRONIC CO.,LTD
    英文缩写:XOCECO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小敏
    (三)公司咨询服务部门:证券管理投资部
    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人员:贾华
    电话:(0592)6021091转203  
    传真:(0592)6021331
    (四)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厦门市湖里大道22号 邮政编码:361006
    (五)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证券管理投资部
    (六)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厦华电子
    股票代码:600870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本年度主要利润指标
    利润总额:                    101686788.27元
    净利润:                       87752700.59元
    主营业务利润:                249708818.26元
    其他业务利润:                  1841732.41元
    投资收益:                     -1221400.48元
    补贴收入:                     12435843.05元
    营业外收支净额:                -151872.17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2094393.41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8384674.83元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指标项目              1998年度     1997年度    1996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843382462.87 1340637923.75 974386971.23
    净利润              87752700.59   42525754.44  40643687.11
    总资产            1458909443.41 1265644963.80 887063408.27
    股东权益           506782811.41  418163134.21 375626078.86
    每股收益                   0.32          0.23         0.33
    每股净资产                 1.82          2.25         3.04
    净资产收益率(%)          17.32         10.17        10.82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1.82          2.21         2.99
    加权每股收益               0.42          0.28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8.97         10.71           /
    注1.以上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1)全面摊薄的计算方法:
    每股收益=净利润÷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度末股东权益×100%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待摊费用-待处理资产净损失-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2)按月平均加权的计算方法:
    加权平均股本=98年末总股本÷(1+配股比例或增发新股比例)+98年末总股本÷(1+配股比例或增发新股比例)×配股比例或增发新股比例×缴款结束日下一月份至报告期末的月份数÷12
    加权每股收益=净利润÷加权平均股本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净利润÷[(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2+当期发行新股或配股新增净资产×(自缴款结束日下一月份至报告期末的月份数-6)÷12]
    注2.公司1998年度增资配股方案已于1999年2月实施完毕,现有总股本为32031.4202万股。如按最新股本计算,每股收益为0.27元。
    注3.“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补贴款。
    (三)报告期内,股东权益的变动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其中: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合计
    期初数        
185614875 160109282.65  34587648.33 14245547.63  37851328.23 
    418163134.21
    本期增加  
 92807438    363600     17550540.12  4387635.03  88257943.49 
    198979521.61
    本期减少                       
  0.00     55684463            0.00        0.00  54675381.41 
    110359844.41
    期末数        
278422313 104788419.65  52138188.45 18633182.66  71433890.31 
    506782811.41
    变化原因说明:
    1、本期股本增加是由于公司根据98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实施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所致,即以97年末股本18561.4875万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红股并转增3股。
    2、本期资本公积增加是财政拨款补充流动资金所致,减少是公司根据98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所致。
    3、本期盈余公积增加是根据本年度税后利润提取10%法定公积金,提取5%法定公益金所致。
    4、本期公益金增加是根据本年度税后利润提取5%法定公益金所致。
    5、本期未分配利润增加是由于本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及任意盈余公积金后的净利润余额所致,未分配利润减少是公司据98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实施了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致。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介绍
    (一)截止1998年12月31日,公司的股本变动情况如下(数量单位:股)
                        本次变动增减(+,-)
  期初数    配股    送股    公积   其他    小计    期末数
                            金转股
    一、尚未流通股份
    发起人股份  
  129498750      25899750   38849625      64749375 194248125
    其中: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29498750      25899750   38849625      64749375 194248125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29498750      25899750   38849625      64749375 194248125
    二、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56116125      11223225   16834838       28058063 84174188
    已流通股份合计    
   56116125      11223225   16834838       28058063 84174188
    三、股份总数    
  185614875      37122975   55684463       92807438 278422313
    (二)股东情况介绍:
    1、截止1998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总数12529户,其中发起法人股东3户,社会公众股股东12526户。
    2、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名次     股东名称          年末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   191008125          68.60
    2.华夏证券                     7545415           2.71
    3.华宇轻化                     7010848           2.52
    4.成都卫安                     6228123           2.24
    5.厦门亚大                     3441200           1.24
    6.厦门经济特区华夏集团         2227500           0.80
    7.丘启影                       1332575           0.48
    8.厦门市电子器材公司           1012500           0.37
    9.华能财务                      894560           0.32
    10.王树军                       884750           0.32
    注:前十名股东中,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厦门经济特区华夏集团、厦门市电子器材公司为本公司发起法人股东。其中,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年末持股数191008125股,较年初持股数增加63669375股,系公司在98年度中期实施9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所致。
    3、持股10%(含10%)以上的法人股东情况:
    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宪榕,经营范围:(1)电视机(含监视器、电视录像一体机)、收录放音机(含音响)、通讯设备、安全报警系统等电子整机产品的生产制造;(2)电子元器件、五金件、电源线、注塑件、模具等零部件的生产制造;(3)承接国内外的有关电子、电气系统工程的生产、安装和技术服务,并进行本公司产品的售后服务;(4)从事厦门地区的有关投资业务。
    该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无质押情况。
    4、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无变更情况。
    5、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单位:股):
    姓  名  职务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增、减变 变化原因
                                             动(+-)
    吴小敏 董事长        1000       1500     +500 送股及转增股
    黄蔚云 副董事长      4490       6735    +2245 送股及转增股
    郭则理 董事、总经理  4490       6735    +2245 送股及转增股
    叶树亮 董事          4490       6735    +2245 送股及转增股
    刘与平 董事          4490       6735    +2245 送股及转增股
    王玉良 董事          4490       6735    +2245 送股及转增股
    沈达彬 董事            0          0        0       /
    郑毅夫 董事          1000       1500     +500 送股及转增股
    陈国榕 董事          4520       6780    +2260 送股及转增股
    李永   董事          1000       1500     +500 送股及转增股
    邓传洲 董事          1000       1500     +500 送股及转增股
    黄文洲 监事会召集人  1000       1500     +500 送股及转增股
    吕斐适 监事          1000       1500     +500 送股及转增股
    詹永丰 监事          1000       1500     +500 送股及转增股
    四、股东大会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
    1、1997年度股东大会:1998年5月28日下午2时,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数129679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6%。会议采取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董事会工作报告》。
    (2)《监事会工作报告》。
    (3)《199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199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1997年度实现净利润42525754.44元,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4252575.44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4252575.44元,当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4020603.56元,加1996年度结转3830724.67元,股东实际可分配利润计37851328.23元。
    鉴于公司正在调整产业结构,积蓄发展后劲,大会决定:1998年度中期前,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6)《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提案》:新当选的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11名,即吴小敏女士、黄蔚云女士、郭则理先生、叶树亮先生、刘与平先生、王玉良先生、沈达彬先生、郑毅夫先生、陈国榕先生、李永先生、邓传洲先生。
    (7)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选举提案》:新当选的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成员3名,即黄文洲先生、吕斐适女士、詹永丰先生。
    (8)《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投资项目决策权议案》:股东大会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授予董事会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内的投资项目决策权。
    (9)《关于投资设立武汉厦华中恒电子有限公司议案》:大会同意公司投资1000万元,与武汉中恒电子制造有限公司、武汉电视机总厂合资设立武汉厦华中恒电子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厦华牌”彩色电视机、彩色显示器以及通信产品等,成立头两年,彩电年产规模20万台,以后每年逐步增加。
    拟设立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其中:武汉中恒电子制造有限公司以现金和实物投入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62.5%,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投入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5%,武汉电视机总厂以厂房、场地等实物投入5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2.5%。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此投资项目有关的具体事宜。
    (10)通过了关于《投资组建通信合资公司提案》。该提案是由本公司发起法人股东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的,截止1997年12月31日,该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2733.875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
    大会同意公司出资6600万元,与长虹集团公司、广州通信研究所共同组建合资公司,从事移动通信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拟组建合资公司的首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经三方初步商定:长虹集团102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1%,厦华电子66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33%,广州通信研究所3200万元(技术入股),占出资总额的16%。公司生产规模初定为:第一年生产手机50万台,以后每年生产300万台以上。
    (11)《修改公司〈章程〉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原《章程》进行了全面修订。
    (1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大会决定续聘厦门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
    本次股东大会由厦门英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振辉、陈文荣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1998年5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第九版、《上海证券报》第十五版。
    2、1998年度临时股东大会:1998年9月12日上午9时,公司1998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人,代表股份数1295947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2%。会议采取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1998年度中期实施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1997年度实现净利润42,525,754.4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4,252,575.44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4,252,575.44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4,020,603.56元,加1996年度结转3,830,724.67元,股东实际可分配利润计37,851,328.23元。大会决定:提取37122975.00元,以现有股本18561.4875万元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红股,尚余728353.23元结转98年度。
    (2)《1998年度中期实施199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截止1997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160109282.65元,提取公积金55684462.50元,以现有股本18561.4875万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尚余资本公积金104424820.15元。
    (3)《修改公司〈章程〉议案》:主要根据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第二十条相关内容。
    (4)《公司1998年度增资配股方案》:
    a)配股比例及配售股份总额:以1997年末总股本18561.4875万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5568.45万元。
    公司发起法人股东三家: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厦门经济特区华夏集团和厦门市电子器材公司。截止目前,厦门经济特区华夏集团、厦门市电子器材公司均承诺全部放弃认购可配售股份,计64.8万股,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承诺以实物资产认购可配售股份的50%以上,即认购配售股份1910.0813万股以上。
    b)配股价格幅度:7~10元。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届时市场情况,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配股价格。
    c)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配股,若以配股价格每股7元计算,预计可募集实物资产和货币资金25154.96万元以上,其中现金11784.39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其一,国产GSM手机及配套的移动通信网络设备项目,计划投资4158万元(不含厂房基建部分)。该项目已经国家计划委员会计机轻〖1998〗259号文批准立项,总投入规模为1886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6118万元,流动资金2742万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银行贷款解决。其二,数字式高清晰度彩电(HDTV)、数字式标准清晰度彩电(SDTV)、等离子电视等开发项目,计划投资
    1000万元,其中:投资325万元与天津大学合作成立“厦华天大数字视听技术开发公司”,设备投资475万元及其他科研经费200万元。其三,彩色显示器的扩建技术改造,计划投资5008万元。该项目经厦门市计划委员会〖1998〗096号文批准立项,总投入9588.62万元。其四,参股设立“厦门信息港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宽带交互式信息网络建设,计划投资1000万元。其五,余额补充流动资金。
    本配股方案尚须报厦门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意见,并报国家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审。
    本次股东大会由厦门英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振辉、陈文荣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1998年9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第四版、《上海证券报》第六版。
    (二)公司现任董事、监事情况:
    职务      姓名 性别 年龄 本届任期  年度报酬(元)
    董事长   吴小敏 女  43    三年  不在本公司领取
    副董事长 黄蔚云 女  34    三年  不在本公司领取
    董事、总经理
             郭则理 男  43    三年           38578
    董事     叶树亮 男  69    三年           35663
    董事     刘与平 男  62    三年           36799
    董事     王玉良 男  60    三年          117913
    董事     沈达彬 男  59    三年  不在本公司领取
    董事     郑毅夫 男  44    三年  不在本公司领取
    董事     陈国榕 男  44    三年  不在本公司领取
    董事     李  永 男  42    三年  不在本公司领取
    董事     邓传洲 男  30    三年  不在本公司领取
    监事会召集人
             黄文洲 男  33    三年  不在本公司领取
    监事     吕斐适 女  33    三年  不在本公司领取
    监事     詹永丰 男  52    三年           32731
    注:本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任期自1998年5月28日始。
    (三)报告期内,首届董事会董事林琛良、谢永武、陈少杰、林伯勋,首届监事会监事黄赞发、林庆龙、薛鸿仪因任期届满离任。
    五、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工作报告:
    1、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五次董事会会议: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998年2月25日在厦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a)在1996年1月1日签署的《承包协议》基础上,继续承包经营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下属的厦华彩色显示器公司(原彩显厂,于1997年5月更名为厦华彩色显示器公司),公司负责彩色显示器的生产、销售和原材料采购,承担经营彩显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销售彩显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承包期一年(1998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年承包费50万元;b)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要求全面修订公司《章程》;c)推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的任期已于1998年1月25日到期,而作为发起法人股东的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的股东结构发生变化,为此,经与会董事单位协商,原董事林琛良先生、谢永武先生、林伯勋先生、陈少杰先生不再担任董事,推选吴小敏女士、黄蔚云女士、郭则理先生、叶树亮先生、刘与平先生、王玉良先生、沈达彬先生、郑毅夫先生、李永先生、邓传洲先生、陈国榕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d)以上第二
、三项内容提请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于1998年2月26日《中国证券报》第二版、《上海证券报》第七版。
    (2)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998年4月15日在厦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a)公司《1997年年度报告》;
    b)公司九七年度工作情况回顾和九八年度工作计划;
    c)公司199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d)公司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997年度实现净利润42525754.44元,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4252575.44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4252575.44元,当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4020603.56元,加1996年度结转3830724.67元,股东实际可分配利润计37851328.23元。
    鉴于公司正在调整产业结构,董事会决定:公司1998年度中期前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内的投资项目决策权事宜;
    f)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g)批准《经理工作细则》;
    h)投资设立武汉厦华中恒电子有限公司事宜: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投资一千万元,与武汉电视机总厂、武汉中恒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武汉厦华中恒电子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包括彩电、彩显、通信产品在内的电子产品,其中彩电年产规模50万台,并有偿使用“厦华”牌商标。
    i)决定于1998年5月28日召开公司一九九七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于1998年4月17日《中国证券报》第二十版、《上海证券报》第十二版。
    (3)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998年5月28日在公司本部一号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a)选举吴小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黄蔚云女士为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b)聘任董事郭则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聘任董事王玉良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聘任苏钟人先生、张建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于1998年5月29日《中国证券报》第九版、《上海证券报》第十五版。
    (4)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1998年6月5日在厦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a)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公司在信息产业领域的投资力度,使计算机产业尽快成为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决定注资42万美元,购买厦门厦华三宝计算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华三宝公司”)外方股权中21%的股份,其中包括韩国三宝电脑公司(Tri Gem Computer, Inc.)11%的股份和韩国双龙集团(Ssang Yong Gorp.)10%的股份。至此,公司在厦华三宝公司中的出资比例由原30%增加为51%。b)为加大公司科研开发力度,为本公司发展高新技术提供技术保证,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与市场竞争力,董事会批准了公司与中国科学院高技术促进与企业局签订的“关于推进共建技术中心的意向书”,同意与中科院所属单位合资共建技术中心,包括与声学所、软件所等单位合作进行软件的开发,并拟设立“中科院—厦华高新技术促进发展基金”。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于1998年6月9日《中国证券报》第九版、《上海证券报》第六版。
    (5)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998年8月11日在厦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a)公司《1998年度中期报告》;
    b)公司于1998年度中期实施1997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根据公司一九九七年度股东大会关于1997年度利润在1998年度中期前不进行分配的决议,董事会决定于98年度中期对1997年度利润进行分配。
    公司1997年度实现净利润42525754.4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4252575.44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4252575.44元,当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4020603.56元,加1996年度结转3830724.67元,股东实际可分配利润计37851328.23元。拟提取37122975.00元,以现有股本18561.4875万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红股,尚余未分配利润728353.23元结转98年度。
    c)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公司一九九七年度股东大会关于1998年度中期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决议,董事会决定于1998年度中期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截止1997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160109282.65元,拟提取公积金55684462.50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尚余资本公积金104424820.15元。
    d)据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e)1998年度增资配股方案:决定在1998年度下半年,实施增资配股方案:配股比例及配售股本总额:以截止1998年6月30日总股本18561.4875万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预计配售总额为5568.446万股。
    配股价格幅度:每股配股价7~10元。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国产GSM手机项目;数字式高清晰度彩电(HDTV)、数字式标准清晰度彩电(SDTV)、等离子电视等的开发和制造;彩色显示器的扩建技术改造;厦门市宽带交互式信息网络建设。
    提请股东大会决定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
    本增资配股方案尚需经公司1998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厦门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意见,并报国家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审。
    f)决定与天津大学合资成立“厦华天大数字视听技术开发公司”:该公司投资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本公司投入325万元,占总出资额的65%,天津大学投入175万元,占总出资额的35%。
    g)决定于1998年9月12日召开1998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二至第五项议程。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于1998年8月13日《中国证券报》第十三版、《上海证券报》第二十版。
    2、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聘任董事郭则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暂时缺额。
    3、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8775.27万元,较上一年度增长106.35%,其主要原因是:
    (1)大力调整产品结构并初见成效,获利能力较好的彩电新品种在总销量中的比例扩大较快,提高了产品的盈利率。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成功开发出一系列质量和性能在国内、国际居领先地位的大屏幕彩电,现已形成“福满堂”系列、“华夏一号”系列、多媒体系列以及出口机系列等,特别是第二代29″、34″、38″超平超黑画外画彩电更以其新颖的造型、优越的性能迅速获得市场的认同。据统计,公司25〃以上大屏幕彩电在总销量中的比例已由1997年度的39%增长为1998年度的50.6%,其中29″彩电的销量98年较97年增加了2倍,34″、38″彩电销售已连续8个月居全国第一。
    (2)加大彩电、彩显的产销规模,进一步降低固定费用率,提高了获利能力。98年,公司彩电、彩显的产销量分别比上一年增长30.2%、31.8%,创造了历史最高水平。
    (3)产销衔接较好,资金周转速度加快。98年度,彩电、彩显在大比例增产的同时,均达到了产销率105%以上,且98年度销售结算方式中,现款收入大幅度增长,加快了资金周转。
    (4)国家多次调低利率,使公司财务费用率明显降低,为增加利润创造部分条件。同时,公司积极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活动,全年节约材料成本22241万元。
    (5)国家严厉打击走私,使得大屏幕彩电、计算机的销售价格有所回升,对利润产生积极作用。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鉴于公司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为积蓄发展后劲,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本次不进行98年度利润的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执行情况:公司1998年度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1998年度中期实施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转增3股。此二方案现已实施完毕,红股及转增股的股权登记日为1998年9月18日,除权及可流通红股、转增股上市交易日为1998年9月21日。
    (四)报告期内,增资配股方案的实施情况:公司1998年度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1998年度增资配股方案,已经厦门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证监〖1998〗092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155号文批准,于1999年2月实施完毕。
    该配股方案为:以97年末总股本18561.487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即以现有股本27842.231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2股),配股价为每股人民币8元。此次配股的股权登记日为1998年12月31日,除权基准日为1999年1月4日,配股缴款起止日期为1999年1月4日~1月15日(期内券商营业日),本次配股获配的可流通股份于1999年3月2日上市交易。公司本次配股的《股份变动公告》刊登在1999年2月6日《中国证券报》第八版、《上海证券报》第二十版。
    六、监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二次监事会会议:
    1、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1998年2月25日在厦门召开,鉴于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已至,经充分协商,决定原监事黄赞发先生、林庆龙先生不再担任监事,推选黄文洲先生、吕斐适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职工民主选举,原监事薛鸿仪先生不再担任监事,詹永丰先生作为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1998年2月26日《中国证券报》第二版、《上海证券报》第七版。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1998年5月28日在公司本部一号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了以下议题:(1)选举黄文洲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召集人;(2)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1998年5月29日《中国证券报》第九版、《上海证券报》第十五版。
    (二)报告期内,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顺利完成了两届监事会的交接工作。经1997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监事会成员,新一届监事会上任即着手抓公司的规范建设,制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为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了证券法规方面的书籍,组织学习《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2、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报告期内,全体监事会成员参加了1997年度股东大会和1998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并列席了五次董事会会议。本监事会认为,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程均没有违反《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3、检查公司财务工作情况。不定期听取公司经理、财务主管有关公司财务状况的汇报,并提出建议和意见。通过对1998年度财务情况的检查,本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帐目清楚,记录真实,年度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状况。厦门华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1998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不定期质询公司的经营状况,认为有关关联交易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本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8775.27万元,较上一年度增长106.35%,本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利润增长的理由陈述,并认为:公司能走出彩电削价竞争的“怪圈”,并迅速调整产业结构,使公司得以全方位发展,这很大程度上在于公司拥有一个勇于进取的、团结的领导群体。
    七、业务报告摘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业绩:
    公司主营彩色电视机、彩色显示器、计算机等电子产品。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各种型号的“厦华牌”彩电和各种型号的“XOCECO”彩显共计151万台。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43382462.87元,较上年增长37.50%,净利润87752700.59元,较上年增长106.35%。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完成了公司1998年度增资配股方案的材料准备及呈报工作,于1998年12月1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155号文批复同意。《配股说明书》刊登在1998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报》第八版、《上海证券报》第九版。
    (2)继续进行公司产业结构的调整,在目前仍以彩电为主营的基础上,加大在彩显、通信领域的发展力度,为逐步实现公司由传统电子工业向信息化电子行业的转轨作好准备。
    其一,报告期内,承包经营的厦华彩色显示器公司已成长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彩显年产销量均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营业收入占公司主营收入的18.57%。目前,该公司已成为联想、实达、海信、浪潮、TCL等国内多数品牌计算机生产商的重要OEM配套伙伴。据电子部微电子发展中心《1998—1999年度中国显示器市场调查报告》统计,公司彩色显示器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已由1997年度的第五名上升为第三名。1999年元月,公司总经理郭则理先生出任了第一届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计算机显示系统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次配股,该公司已作为控股股东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资产认配部分进入股份公司,而募集资金中的6508万元也将投入彩色显示器的技改项目,扩建3条总装生产线,加大彩色显示器的生产能力。
    其二,积极探索产学研道路,从事移动通信数字式GSM手机的开发和产业化工作:经199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与长虹集团公司、广州通信研究所共同组建通信合资公司。但在合资公司筹备过程中,长虹集团公司因故退出。为加快实现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GSM手机的产业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修正《投资组建通信合资公司提案》,以现金、厂房、设备等投资1.84亿元,与广州通信研究所合作,共同设立厦华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见“重大事项说明”)。
    (3)增加彩电、彩显及通信产品的新品开发投入,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产品的含金量。报告期内,公司投入4000多万元进行新品研制,共开发、上市了13″~38″计16种机型的彩电新品,获得厦门市经发委、厦门市科委的新品鉴定。其中,“华夏一号”十六画面图象菜单彩色电视机已列入98年度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产计划,获国家经贸委颁发的1998年度《国家级新产品证书》。此外,公司还开发了2个手机新品种、6种彩显新品,专利局现已受理公司2项实用新型、5项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报告期内,在《计算机世界》周报评测部和《微电脑世界》周刊产品部组织下,国家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国内市场上包括国外品牌在内的13种著名品牌显示器进行了全面评测,厦华彩色显示器公司送检的15Z、17Z显示器分列综合测评的第2、3名。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获得国家科学技术部颁发的“火炬优秀企业奖”、福建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和福建省财政厅颁发的“福建省火炬优秀高新技术企业金奖”、厦门市政府颁发的“厦门市科技进步优秀企业”以及厦门市科委、厦门市经济发展委员会和厦门市专利管理局联合颁发的“厦门市专利试点企业”等荣誉称号。
    (4)加强在高科技领域的前瞻性投入,培养公司的后续实力:
    其一,涉足数字电视领域,公司自1996年就和天津大学、中科院电子研究所共同参与了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工程项目———数字高清晰度电视功能样机系统中信源解码器的研制工作,该系统经认定已达到国际九十年代中期技术水平。为进一步推进我国高清晰度彩电的开发及产业化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决定与天津大学合资成立“厦华天大数字视听技术开发公司”,研究和开发数字式高清晰度彩电、数字式标准清晰度彩电、等离子彩电及其他数字式视听产品(详见“重大事项说明”)。
    其二,出资1000万元,参与厦门市政信息港建设项目,发起设立“厦门信息港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培育公司未来的利润增长点。
    (5)强化品质管理,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和控制系统,在已通过ISO9002评审和每年复审的基础上,其承包的厦华彩色显示器公司又独立通过了ISO9002评审和98年度的复审。不论经营形势如何严峻,公司始终把产品品质摆在第一位,开箱合格率保持在99.5%以上。
    (6)加强营销力度,调整市场结构,强化售后服务。报告期内,公司重新调整了海外市场布局,在原有欧美、澳大利亚、东南亚市场基础上,确立南美、非洲、中东等新目标市场。目前,南非彩电、彩显合资厂正抓紧筹办。同时,公司加大力度完善国内的销售网点,填补空白地区的销售盲点,现已在国内各大城市建立分公司12个,办事处65个,提高了公司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据《赛诺市场研究公司家用电器零售监测报告》统计,厦华彩电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为5.3%,居全国第六位。
    公司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开通了“800”免费服务电话,在全国各地设立了425个特约维修网点,定期举办维修培训班,被全国家电产品维修管理中心、中国质量协会和消费者协会评为“售后服务先进企业”。
    (7)以人为本,在狠抓职工素质教育的同时,积极开展“双增双节”活动,强化成本目标责任制。公司倡导在职学习及业务培训,荣获厦门市政府颁发的“98年市职教先进单位”称号,目前,95%以上中层干部已具备大学以上学历。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双增双节”活动,强化职工的成本意识,采纳的217条合理化建议共创效益1632.5万元,并获得厦门市总工会、市“双增双节”竞赛委员会和市劳动竞赛委员会联合开展的“双增双节”评比活动一等奖。
    2、公司的财务状况说明
    1998年度12月31日公司总体财务状况与1997年12月31日相比情况如下:
      项目            1998年        1997年  增减幅度(%)
    总资产        1458909443.41 1265644963.80  15.27
    长期负债        88000000.00   22000000.00 300.00
    股东权益       506782811.41  418163134.21  21.19
    主营业务利润   249708818.26  168269250.12  48.40
    净利润          87752700.59   42525754.44 106.35
    变动原因说明:
    (1)总资产较去年同期增长15.27%,主要是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度增长,流动资产相应增长所致。
    (2)股东权益较去年同期增长21.19%,主要是本年度利润增长的原因。
    (3)长期负债较去年同期增长300%,主要是就公司移动通信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的长期贷款所致。
    (4)主营业务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48.40%,主要是国家严厉打击走私,致使大屏幕彩电的销售价格有所回升,加之公司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已基本调整到位,产品成本有所降低,获利能力提高所致。
    (5)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106.3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增长较快以及管理费用水平和财务费用水平有所降低所致。
    3、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中出现的主要问题与困难:
    其一,同行业彩电恶性降价竞争持续不断,销售利润逐步降低,21〃以下彩电出现微利、无利或微亏的情况。
    其二,销售费用大幅度增长,各种新闻媒体的广告费用不降反升,对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其三,现有资金规模不足,有限的生产能力与市场对我司产品的需求形成矛盾。由于我司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价格比较优,98年度中的大部分月份,我司产品一直处于严重的供不应求状态,丧失了许多本来可以获得的利润。
    (2)针对以上问题和困难,公司采取了以下对策:
    首先,通过开发新产品,在提高产品质量、性能基础上,进一步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如21〃、25〃彩电,通过使用国际上最先进的集成电路技术,频道数增加二倍,清晰度、对比度、亮度大幅提高,制造成本却下降10%以上。公司全力开发出的16个大屏幕彩电新品,以其较好的质量、性能迅速占领了市场,产品利润率得以提高,从而确保了整体利润的增长。
    其次,在保证完成年度销售渠道、网点建设目标的前提下,注重广告费用的投入产出,认真筛选广告媒体,改进宣传促销方式,力求以最小投入换取最大的宣传效果。此外,根据不同的季节,慎重采用不同的运输方式,节约运费。实行销售人员出差单程飞机制度,减少差旅费用等。
    第三,报告期内,为缓解资金紧张,适当增加银行短期贷款,在实行以销定产,减少库存占用资金的同时,减少铺底销售,增加销售中的现金收入。此外,利用上市公司的优势,公司积极进行资本扩张,顺利实施了1998年度增资配股方案,至1999年2月,募集资金1.31亿元。
    国家对公司投资项目的政策性倾斜也将对公司99年度的经营发展起到关键的作用,如公司的移动通信设备项目,国家开发银行提供了1亿元人民币长期贷款,国家计委下达了3000万元国家资本金。
    第四,为提高生产能力,缓解公司生产场地的紧张,控股股东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在本次配股中,以其所属的面积为79315.69平方米的厦华电子工业城一期在建工程评估作价入股。现新建的厦华工业城厂房,具备年产显示器200万台,计算机30万台,GSM手机100万台的能力。
    (二)公司投资情况:
    1、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前次募集资金已按计划在97年度全部完成,无延续使用的情况。1998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于1999年2月3日到位,亦无报告期内使用情况。
    2、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投资组建武汉厦华中恒电子有限公司项目:该公司筹备过程中,经不断磋商,在合作对象、合作方式及出资额方面发生了一些变化:现该公司股东单位有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电视机总厂、武汉中恒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及武汉机电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本公司以资产投入1300万元,占总注册资本的32.5%,为第一大股东。该公司已于1999年1月28日注册成立,主要生产、销售“厦华牌”彩色电视机、彩色显示器以及通信产品等。
    (2)增资厦华三宝电脑公司项目:1998年6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注资42万美元,购买厦门厦华三宝计算机有限公司外方股权中的21%的股份,其中包括韩国三宝电脑公司11%的股份和韩国双龙集团10%的股份。至此,公司在厦门厦华三宝计算机有限公司中的出资比例将由原30%增加为51%。
    后由于新股东厦门联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加盟,该公司变更事宜暂停。厦门厦华三宝计算机有限公司董事会于1998年11月26日作出决议,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结构及持股比例为:公司注册资本400万美元,其中:厦门联发(集团)有限公司200万美元,占总注册资本的50%;本公司100万美元,占总注册资本的25%;韩国三宝电脑公司100万美元,占总注册资本的25%。该公司已于1999年1月2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三)公司生产经营环境及宏观政策、法规变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了以下重要影响:
    1、国家自1998年7月起,加大打击走私力度,对本公司的经营产生积极作用,公司产品,特别是大屏幕彩电、计算机等的价格有所回升,销售量增长较大。
    2、报告期内,国家多次调低利率,对公司的财务费用水平产生有利影响,使得财务费用水平降低,间接增加了部分利润。
    3、针对国内个别彩电企业自1998年10月起,试图以垄断21〃、  25
〃彩管的方式来垄断市场,挤垮竞争对手的情况,公司采取了积极、有效的对策,如组织原材料,加快生产,及时销售,提高价格,大幅减少库存等,使经营出现更加良好的势头。但随着销售淡季的到来,国内其他彩电企业库存的大幅度增加可能引发新一轮的降价竞争,将对我司99年度的经营产生诸多不利影响。
    (四)新年度的业务发展计划:
    1999年是二十世纪的最后一年,为迎接世纪挑战,公司董事会确立了“坚定信心,知难而进。扩大规模,提高效益。深入改革,强化管理。优化资产,增收节支”的经营发展方针,全年计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亿元,出口创汇8000万美元,把公司建设成为融彩电、显示器和计算机、通信产品为一体的大型电子集团。
    为实现上述生产经营目标,拟采取如下措施:
    1、尽早完成工业厂房的搬迁工作,为下一步的规模生产奠定基础。公司原租赁控股股东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的厂房,本次配股,母公司将其新建的厦华电子工业城作为认配资产,该工业城建设已列入福建省、厦门市重点建设和国庆五十周年献礼项目,现已竣工,并开始部分试生产,计划99年3月底前完成厂房的搬迁。
    2、完成公司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快彩色显示器、GSM手机的规模建设,预计到1999年6月,完成彩色显示器3条生产线的扩建及GSM手机2条生产线的建设,争取年内实现生产彩色显示器65万台,“华夏一号”GSM手机20万台的经营目标。
    3、继续加大技改力度,扩建2条大屏幕彩电生产线,并加快对数字电视的研发及产业化进程,以增加彩电的科技含量,使公司的产品结构更趋合理。年内拟推出在国内外市场上质量和性能最优的彩电新品种,保持公司在国内同行业中技术开发的领先优势。
    4、加强营销网络建设,注重厦华系列产品的宣传。公司作为老牌彩电生产厂家,市场对各种系列的厦华牌彩电已认同,但对公司涉及彩显、移动通信等领域的产品相对陌生,而这些领域又较独立,因此在公司的整体宣传策划上,将侧重系列产品的宣传,塑造公司新形象。
    5、加大企业内部改革力度,目前公司的内部管理还不够科学、完善,在资本运营、资金使用、人才机制、分配制度、产供销管理、产学研机制等方面,与国内外许多先进公司相比还有较大差距。99年度公司将对内部管理体制进行全面、深入的改革,以适应激烈竞争的外部环境。
    八、重大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重大关联交易:报告期内,本公司收取控股股东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资金占用费25179042.89,占同期利息收入总额的93.31%。原因详见《会计报表附注》。
    (三)公司无逾期未收回的委托存款或委托贷款。
    (四)经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决定:续聘厦门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
    厦门会计师事务所经福建省财政厅闽财会协(1998)112号文批复,于1998年12月30日改制设立为厦门华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该公司享有原厦门会计师事务所的包括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在内的全部执业资格。
    (五)报告期内,无重大担保、抵押合同事项。
    (六)报告期内,公司无更改公司名称及股票简称的情况。
    (七)其他重大事项: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继续承包经营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下属的厦华彩色显示器公司,承包期一年(1998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年承包费50万元。
    公司1998年度增资配股方案于1999年2月实施完毕,控股法人股东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已将厦华彩色显示器公司生产设备等实物资产作为认配资产,经评估后折价入股。
    2、为支持公司的生产发展,实施名牌战略,厦门市政府于1998年2月27日下发〖1998〗029号《专题会议纪要》,根据《纪要》精神,公司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1)公司在“九五”期间(即1996年至2000年)可享受名牌产品所得税全额返还的政策;(2)公司属国家级的新产品,由同级财政返还增值税25%部分,期限三年,属省级新产品,由同级财政返还增值税25%部分,期限二年。
    3、投资设立厦门厦华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投资组建通信合资公司提案》,筹备期间,合资方长虹电子集团公司以“目前三方成立合资公司的多项准备工作尚未完备”为由撤离该项目。本公司二届董事会四次会议经审慎考虑,决定与广州通信研究所合作,共同设立厦华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公司以现金、厂房、设备等出资18400万元,占92%,广州通信研究所以技术入股,占8%。该项目尚需提交1998年度股东大会确认通过。
    该公司于1999年3月10日正式成立,其试产的“华夏一号”手机已开始小批量上市。公司生产规模初定为:第一年生产手机20万台,以后每年生产100万台以上。
    4、投资设立天津市厦华天大数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投资500万元,与天津大学合资成立“厦华天大数字视听技术开发公司”,其中,本公司投入325万元,占总出资额的65%,天津大学投入175万元,占总出资额的35%。
    该公司已于1999年2月3日在天津注册成立,注册名称为“天津市厦华天大数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首期注册资本128万元,其中,本公司投入108.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5%,天津大学投入19.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
    5、投资设立厦门信息港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10000万股,主要经营投资厦门市信息港建设中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其他重点项目,从事与信息港建设有关的信息源开发、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产品开发及国内外销售业务等。本公司为发起人之一,认股比例10%。该公司已于1998年12月10日在厦门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
    6、公司现已完成各业务部门计算机系统的测试及升级换代的准备工作,软硬件均已到位,正在进行联调,将于1999年5月1日前完成IBMAS400/F35到IBMAS400/620小型机的切换,软件采用美国SSA公司BPCS的跨2000年V4.05CD版本。公司将以解决计算机系统千年问题为突破口,实施ERP(企业资源计划),实现企业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控制,全面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公司销售的计算机产品已经解决2000年问题。
    九、财务报告
    (一)审计意见:本公司财务报表经厦门华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常煊、周洁审计,并出具厦华天股审(1999)004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会计报表(附后)
    (三)会计报表附注:
    1、公司简介
    (1)公司的沿革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1995年1月份起正式运行,公司经批准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已于1995年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此前,公司系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华企业公司")所属的彩电厂分立进行股份制改制设立的。主要经营视听设备、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外设、彩色监视器、多媒体计机、五金注塑模具等。
    (2)关于承包经营彩色显示器公司
    本公司与"厦门企业公司"在原《承包协议》的基础上,报告期内续签了承包经营其下属彩色显示器公司的协议,即本公司负责彩色显示器的生产销售及原材料采购,承担经营彩色显示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销售彩色显示器的收入则归本公司所有,承包期续定壹年9即1998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本年支付承包费为50万元。彩色显示器公司1998年1月至12月的经营损益已并入本公司会计报表反映。
    2、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做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会计制度:公司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2)会计年度:公司的会计年度自公历年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记帐本位币: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4)记帐原则和计价基础:公司的记帐原则采用发生制;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公司对发生的所有外币业务均以当月1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市场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帐,期末再按当日外汇市场汇率调整折算人民币金额,调整后的人民币余额与原帐面余额之间的差额列入"财务费用"。
    (6)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自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的短期债券投资。
    (7)坏帐准备:采用备抵法核算,即按应收帐款期末余额5‰计提,列入当期费用。
    (8)存货核算方法:公司的存货分为原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诸大类。原材料成本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并按月结转成本差异;在产品、 产成品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领用后一般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公司不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9)长期投资核算方法:公司对债券投资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利息收入(债券投资溢价、折价自购入之日起在债券到期前按直线法摊销0;公司的股权投资,对股权占20%以上的长期投资项目采用权益法核算。公司不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0)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以"单位价在20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为确认标准,并按实际成本计价;采用直线法计算折旧,其分类折旧年限和残值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    折旧率  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年        4.5%  10%
    机器设备          10年        9%    10%
    运输工具           5年       18%    10%
    电子设备           5年       18%    10%
    (11)在建工程核算方法:在建工程支出包括建筑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的直接支出,预付工程价款及工程管理费(包括完工交付使用前发生的贷款利息),在建工程在完工交付使用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12)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长期待摊费用中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大修支出”的摊销期限为五年;“销售专柜”及广告设施的摊销期限为2~3年。
    (13)收入确认的原则
    商品销售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收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提供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14)利润分配方法
    对当年实现的利润分别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按5%~10%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盈余公积金后的剩余净利润按股东大会决议进行分配。
    (15)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采用应付税款法。
    3、税项
    (1)增值税:按产品销售收入的17%计算当期销项税额,扣除允许在当期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缴纳。
    (2)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和社会事业发展费:分别按实际应缴纳流转税额的3.5%和3%缴纳。
    (3)企业所得税:公司享受厦门经济特区15%优惠税率。
    (4)税负减免
    本公司厦华牌彩电于1995年被福建省政府评为省名牌产品。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经济发展委员会和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厦财(1996)36号”文件规定及厦门市人民政府(1998)029号专题会议纪要,本公司在“九五”期间(即1996年至2000年),可享受名牌产品所得税全额返还的政策。据此,公司1998年1~12月名牌产品应收所得税返还款已计入本公司会计报表。
    本公司部分厦华牌彩电及彩显产品被纳入1998年度厦门市重点新产品试产项目。根据厦门市经济发展委员会“厦经技(1998)96号”文及厦门市人民政府(1998)029号专题会议纪要,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新产品新增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先征后财政返还的优惠政策。据此公司1998年1~12月应收增值税返还款已计入本公司会计报表。
    4、合营公司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营项目        本公司投资额      本公司持股比例
    厦门厦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20万美元     进出口贸易         429316.93           25%
    厦门厦华三宝计算机有限公司
 200万美元     计算机生产        3728107.59           30%
    厦门信息港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万     人民币信息源开发; 10000000.00          10%
               信息软件、产品开
               发、信(首期投资
               400万人民币)息技  
              术服务、信息港的建设
    5、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应收帐款”
    按帐龄分类        期初数             期末数
                 金额      百分比     金额     百分比
    一年以内  383975510.31  97.88% 465867449.12   94.57%
    一至二年    8073081.14   2.057% 21747022.60    4.41%
    二至三年     243108.26   0.061%  4740189.28    0.97%
    三年以上       8591.00   0.002%   251699.26    0.05%
    合计      392300290.71 100.00% 492606360.26  100.00%
    *上述应收帐款中,无持本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2)“应收补贴款”
    项目                         金  额
    应收新产品增值税返还款     4204633.35
    应收名牌产品所得税返还款  10469434.73
    合计                      14674068.08
    (3)“其他应收款”
    A.按帐龄分类     期初数             期末数
                 金额      百分比     金额     百分比
    一年以内  229633772.11 98.618% 51721878.36 94.73%
    一至二年    2226389.72  0.956%   438995.29  0.80%
    二至三年     992700.00  0.426%  2441521.42  4.47%
    合计      232852861.33 100%    54602395.07 100%
    B.期末余额中之主要帐户如下:
          单位                  金额款项        内容
    厦华电子企业有限公司      28,917,877.37 关联单位往来
    厦华三宝计算机有限公司     2,000,000.00 关联单位往来
    厦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800,000.00 关联单位往来
    天津赛尔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280,000.00 往来款
    广告媒体                   2,809,293.53 预付1999年度广告费
    *本科目年末余额比年初有较大幅度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与控股股东在报告期末结算往来款项之故。
    本科目期初数调整数18396725.03元系表调至“应收补贴款”科目
。
    (4)“长期投资”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期末数
    长期股权投资  5393325.00 2764099.52 8157424.52
    长期债权投资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5493325.00 2764099.52 8257424.52
    A.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占该单位         本期       累计
投资期限    投资金额    注册资本比例    权益增    权益增减
    厦门厦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至2005年4月  429316.93       25%         9031.93     9031.93
    厦门厦华三宝计算机有限公司
至2027年9月 3728107.59       30%     -1244932.41 -1244932.41
    厦门信息港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至2048年12月4000000.00       10%
    合计    8157424.52                -1235900.48 -1235900.48
    B.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
    债券种类 
面值    年利率   购入金额   到期时间   本期利息   累计应收利息
    国库券
100000.00 14.5% 100000.00  1999年3月   14500.00     39875.00
    (5)“在建工程”
    工程名称                本期转入       其他
期初数       本期增加      固定资产数      减少数     期末数
     资金来源        工程进度
    待安装设备
1181034.80                  93303.64     1085495.16   2236.00      
       自筹             99%
    预付设备款 
 213200.00   616790.00      25800.00      145000.00 659190.00 
       自筹
    预付购房款 
1620648.26                                750282.26 870366.00 
       自筹
    工程物资   
    0        109960.00                    109960.00     0
    已完工程  
    0       1794488.92    1794488.92                    0
    合计       
3014883.06  2521238.92    1913592.56     2090737.42 1531792.00
    *上述在建工程未计入资本化之利息。
    (6)“长期待摊费用”
    种类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末数
租入固定资产
改良及大修支出     159959.87              73242.48  86717.39
其他递延支出       220039.72  67000.00   105577.82 181461.90
其中:康乐天桥      220039.72              77661.12 142378.60
展柜                67000.00              27916.70  39083.30
合计               379999.59  67000.00   178820.30 268179.29
    (7)“其他业务利润”期末数为1841732.41元,系销售材料及废料净利润。(8)“投资收益”
    类别                               本年发生额
    债权投资收益                         14500.00
    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年末调整净额  -1235900.48
    合计                              -1221400.48
    (9)“补贴收入”
    类别     本年发生额     来源及依据              备注
    名牌所得税退税收入
            10895434.73  厦财(1996)36号文件  其中1998年所得税
                                            退税收入
                                            10469434.73元      
                                            1996-1997年所得税  
                                            退税收入426000.00
                                            元。
    新产品增值税退税收入
             1240408.32  厦经技(1998)96号文件 其中1998年增值税
                                              退税收入
                                              4204633.35元
                                              冲减1997年度增值
                                              税退税收入  
                                              2964225.03元。
    科技费用补贴收入 
              300000.00
    合计    12435843.05
    (10)“营业外收入”
     项目                  金额
    罚款收入             4487.00
    索赔收入           959530.72
    清理固定资产收益    84806.00
    呆帐收入              924.18
    合计              1049747.90
    (11)“营业外支出”
        项目              金额
    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448611.57
    捐赠支出            20123.74
    罚款滞纳金         723430.76
    其他                 9454.00
    合计              1201620.07
    6、分行业资料
    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1998年度     1997年度     1998年度      1997年度 

                                             营业毛利
                                     1998年度        1997年度
    彩色电视机  
1502009954.07 1028904619.72 1278571079.17  879207498.41 
                                    223438874.90 149697121.31
    彩色显示器   
 341372508.80  311733304.03  311021006.38  289677382.85  
                                     30351502.42  22055921.18
    合计        
1843382462.87 1340637923.75 1589592085.55 1168884881.26 
                                    253790377.32 171753042.49
    7、关联事项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点   主营业务  与本企业关系  经济性质或类型   法定代表人
    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
厦门        电器制造   母公司        中外合资        王宪榕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年初数     年末数
    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  139980000.00 139980000.00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数           年末数
    金额     百分比       金额     百分比    金额     百分比
    厦门华侨电子企业  
127338750.00 68.60374% 63669375.00 0.00% 191008125.00 
                                                    68.60374%
    有限公司
    (4)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关系的性质
           企业名称企业类型              与本企业的关系
    厦门厦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国内合资本公司占25%股权
    厦门厦华三宝计算机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本公司占30%股权
    厦门源发包装工业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同一控股公司*
    厦门厦华贸易公司             国营同一控股公司
    厦门厦华达宇电脑有限公司     联营同一控股公司
    厦华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国内投资同一控股公司
    厦门厦华恒达数据通讯有限公司 国内合资同一控股公司
    *即由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控股。
    (5)存在交易的关联方
    A.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之一:收取资金占用费*
    关联交易发生额            1998年度    1997年度
    实际结算金额(元)        25179042.89 16464060.30
    占同期利息收入总额(%)      93.31%     48.12%
    *虽然在本报告期末公司已与控股股东“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结算了大量往来
    款,但在本年度内应收控股股东往来款的平均余额较大,故结算的资金占用费相应也大。
    关联交易事项之二:购买彩电零配件
    关联交易发生额       1998年度   1997年度
    实际结算金额(元)  55081129.11 53848327.30
    占同期采购数(%)        11.17%      4.68%
    B.厦门厦华贸易公司
    关联交易发生数             1998年度    1997年度
    实际结算额(元)          21551049.60 37290846.73
    占同期应收帐款总数(%)         4.37%      9.5%
    C.厦门源发包装工业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发生数      1998年度   1997年度
    实际结算数        19580786.20 12022113.40
    占同期采购数(%)         3.97%      1.04%
    D.厦华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发生数       1998年度  1997年度
    实际结算数        4974025.92 12029479.38
    占同期采购数(%)        1.01%      1.045%
    (6)应收、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
    A.应收款项
    1998年12月31日占该科目1997年12月31日占该科目
    关联单位     余额     余额%      余额      余额%
    厦门厦华贸易公司            
             30867394.42    6.2%  37290846.73    9.5%
    厦华三宝计算机有限公司          
                 7419.58    0.001%
    B.其他应收款
   关联单位    
1998年12月31日    占该科目    1997年12月31日    占该科目
     余额          余额%          余额          余额%
    厦华电子企业有限公司        
28917877.37       52.96%    222468648.95       88.54%
    厦华贸易公司                  
  350000.00        0.64%
    厦华三宝计算机有限公司       
 2000000.00        3.66%
    厦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800000.00        1.46%
    C.应付款项
   关联单位    
1998年12月31日    占该科目    1997年12月31日    占该科目
     余额          余额%          余额          余额%
    厦门厦华源发工业包装有限公司  
  1177637.43        0.44%
    厦门厦华达宇电脑有限公司        
    12360.00         0.0046%
    厦华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6368822.99         2.39%       3078346.86      1.08%
    8、或有负债:
    (1)截止1998年末,本公司为以下单位向金融机构的借款提供担保:
       被担保单位名称                担保金额
    厦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4500.00
    厦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美元   260.00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3000.00
    厦门火炬发展有限公司*     人民币   350.00
    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 人民币  2440.00
    *本公司与厦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等额互保关系;与厦门火炬发展有限公司是以等额的土地使用权提供反担保;与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为互保关系。
    (2)截止1998年末,本公司将未到期应收票据贴现或转让金额计312,192,137.00元。
    十、其他事项
    (一)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1995年1月28日
    变更注册登记日:1998年9月29日
    注册地点:厦门市湖里大道22号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工商企股闽厦总副字第02142号
    (三)税务登记号码:350206714171068
    (四)公司未流通股票的托管机构: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五)报告期内,公司配股的主承销商为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六)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华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厦门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厦门市美湖路43号四楼
    十一、备查文件
    公司为全体股东提供完整的备查文件,包括:
    (一)载有董事长、总经理签署的年度报告原本。
    (二)经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会计经办人员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正本。
    (四)报告期内,本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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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负债表              (会股01表)  
编制单位: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998.12.31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注释     年初数    期末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994882.97  230379557.80
应收票据         133431694.43   58425149.00
应收帐款         392300290.71  492606360.26
减:坏帐准备       1961501.46    2463031.80
应收帐款净额     390338789.25  490143328.46
预付帐款             63000.00
应收补贴款        18396725.03   14674068.08
其他应收款       232852861.83   54602395.07
待摊费用         370704470.54  512716307.19
流动资产合计    1166271315.62 1361626582.75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5393325.00    8157424.52
长期债权投资        100000.00     100000.00
长期投资合计       5393325.00    8157424.52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213212765.36  225741095.51
减:累计折旧     122727324.83  138515630.66
固定资产净值      90485440.53   87225464.85
在建工程           3014883.06    1531792.00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合计      93500323.59   88757256.85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379999.59     268179.29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379999.59     268179.29
资产总计        1265644963.80 1458909443.41
负债及股东权益    注释    年初数    期末数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55340900.00 256998654.88
应付票据                 29483416.00 227230306.24
应付帐款                285990814.41 265998233.67
预收帐款                    24500.00
应付福利费                3606825.42   5591682.99
应付股利                   280000.00
应交税金                 35000353.69  64302636.36
其他应交款                2096934.54   2325334.41
其他应付款               13307058.62  19679783.45
预提费用                   351026.9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22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825481829.59 864126632.00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22000000.00  88000000.00
长期负债合计             22000000.00  88000000.00
负债合计                847481829.59 952126632.00
股东权益
股本                   185614875.00  278422313.00
资本公积               160109282.65  104788419.65
盈余公积                34587648.33   52138188.45
其中:公益金            14245547.63   18633182.66
未分配利润              37851328.23   71433890.31
股东权益合计           418163134.21  506782811.41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1265644963.80 1458909443.41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会股02表)
编制单位: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998.12.31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本期累计数  上年同期数
一、主营业务收入           1843382462.87 1340637923.75
减:主营业务成本           1589592085.55 1168884881.26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4081559.06    3483792.37
二、主营业务利润            249708818.26  168269250.12
加:其他业务利润              1841732.41    1866031.44
营业费用                     87827109.60   44848249.47
管理费用                     32028235.93   25980789.14
财务费用                     41070987.27   45742397.72
三、营业利润                 90624217.87   53563845.23
加:投资收益                 -1221400.48      25374.93
补贴收入                     12435843.05    9309700.00
营业外收入                    1049747.90    1333431.03
减:营业外支出                1201620.07    1665226.22
四、利润总额                101686788.27   62567124.97
减:所得税                   13934087.68   20041370.53
五、净利润                   87752700.59   42525754.44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8354704.84   34766537.17
六、可供分配的利润          126107405.43   77292291.6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8775270.06    4252575.44
提取法定公益金                4387635.03    4252575.44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387635.03
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08556865.31   73039716.17
减:已分配利润               37122975.00   30935812.50
八、未分配利润               71433890.31   42103903.67

                         现金流量表              (会股03表)
编制单位: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907295402.63
收到的税费返还                          15858500.0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7809354.08
现金流入小计                          2220963256.7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91806995.1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6244475.55
支付的增值税款                          42468769.00
支付的所得税款                          12164482.73
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3354773.2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2829367.62
现金流出小计                          1838868863.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2094393.4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75300.00
现金流入小计                               753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8855108.76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00000.00
现金流出小计                            12855108.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79808.7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950655006.09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67577.38
现金流入小计                           952822583.47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060997251.21
偿付利息所支支付的现金                  41674556.0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73862.81
现金流出小计                          1104245670.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1423086.6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493176.7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8384674.83
        项目                               金额
1.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以固定资产偿还债务
以投资偿还债务
以固定资产进行长期投资
以存货偿还债务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2.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87752700.59
加:计提的坏帐准备或转销的坏帐            501530.34
固定资产折旧                            16145570.10
无形资产摊销                              178820.30
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                  7763114.42
预提费用的增加(减:减少)                  -351026.9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363805.57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财务费用                                41190709.84
投资损失(减收益)                         1221400.48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142011836.6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208788210.5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160551394.75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2094393.41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货币资金的期末余额                     230379557.80
减:货币资金的期初余额                   11994882.97
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838467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