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厦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4-29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 厦华 公告编号:临 2020-012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 29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
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
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
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134 人,
其中合伙人 112 人,注册会计师 1178 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 74 人。注册会计师中,
超过 700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13.01 亿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 8,629 万元,
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1.34 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 4.42 亿元。上市公司 2018 年报审计 148 家(含 H 股),收费总额 1.76 亿元,主要分
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 99.44 亿元。大信具有
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 2 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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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7-2019
年度,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朱劲松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红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至今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重大资产重组及年
报审计服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合伙人冯发明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
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最近三年,签字注
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19 年度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50 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2019 年度审计费
用与 2018 年度基本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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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执行过多年的审计业务,根据其本年度的审
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我们建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事先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格和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
并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决议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专业审计机构的议案,聘期一年,即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 2019 年度报酬的议案》,建议续聘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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