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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厦华:关于拟与汉义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2020-06-16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 厦华                公告编号:2020-026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汉义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共同投资
              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汉义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公司持有 51%股权,汉义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持有 49%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面临着行业政策、产品研发进度、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
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与汉义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义生物”)
签署《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之合作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公司持有 51%股权,汉义生物持有 49%
股权。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关于股东大
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决策权限管理制度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属于总经理的审批权限,无需
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名称:汉义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 号楼 26 层 13 室
    4、法定代表人:谭昕
    5、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5 年 5 月 21 日
    7、营业期限:2015 年 5 月 21 日至 2035 年 5 月 20 日
    8、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脑图文制作;计算机
技术培训;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
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货物进出口;委托加工食品;销售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
险化学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文具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化妆品、
日用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食品添加剂、医疗器械 I、II 类;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汉麻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汉义生物 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指标: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93,112,151.23 元,净资产 5,616,495.76
元,营业收入 85,741,795.35 元,净利润 57,326,784.12 元。(未经审计)
    11、汉义生物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需要说
明的问题。

三、本次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合资公司拟设立于厦门,注册资本拟定为 1,000 万元,经营范围拟定为“生物技术开发
和应用、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相关生物技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化妆品、日用
品、食品添加剂等;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合资
公司的注册名称及相关信息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股东及认缴的出资额情况、持股比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10          51
             汉义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490          49
                 合计                                      1000         100

四、合作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汉义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1、合资公司:
    甲、乙双方拟合资设立一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甲方持有 51%股权,乙方持有 49%股权。
    2、拟定经营范围
       生物技术开发和应用、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相关生物技术产品的生产和销
售;化妆品、日用品、食品添加剂等;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
的为准)
       3、治理结构
       合资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其中三名董事,乙方委派二名董事,董事长
及法定代表人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甲方委派。
       合资公司总经理由乙方提名,董事会聘任。合资公司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提名,董事会聘
任。
       4、经营管理
       合资公司成立后,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
       5、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如单方终止或者违反、不履行或者不
完全履行协议项下的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任一方可向合同双方
公司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7、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本协议双方对后续履行未明确事项可协商签署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及具体协议不得与
本协议所确定的原则相悖,若有冲突的补充协议及具体协议相关条款无效。
       本次对外投资出资时间尚未具体约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面临着行业政策、产品研发进度、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
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主动采取措施以加强风险管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之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