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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厦华: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独立董事意见2020-08-06  

						         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的独立董事意见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以下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张维强先生、董事王玲玲女士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申
请辞去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股东赣州鑫域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推荐王秋容女士、杨丽珠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当选后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仔细查阅了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以及相关人
员的个人简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增补徐英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小军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一职,目前公司监事
成员数为 2 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拟增补一名监事,现经公司
股东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推荐徐英女士为监事候选人,当选后任
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仔细查阅了监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以及相关人
员的个人简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担任公
司监事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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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的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翼飞




                                丁建臣




                                李文华




                                         2020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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