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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厦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2021-02-06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 厦华            公告编号:2021-006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近日,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结
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 司冻 0204-01 号)
和《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闽 02 执 1013
号之一),获悉股东王春芳先生持有的本公司 26,17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
于 2021 年 2 月 4 日被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冻结期
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
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
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春芳先生持有公司 26,170,000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5%;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 26,170,000 股,占其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5%;且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具体
冻结情况如下:
                                                                          本次冻结及
股东名   是否为控     司法冻结及轮候    冻结期限及轮     冻结及轮候冻     轮候冻结占
  称       股股东     冻结数(万股)    候期限(月)         结机关       其所持股份
                                                                          比例(%)
                                                         福建省高级人
王春芳       否            2617               36                              100
                                                             民法院
                                                         广东省清远市
王春芳       否            2617               36                              100
                                                         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杭州市
王春芳       否            2617               36                              100
                                                         中级人民法院
王春芳       否            2617               24         松原市公安局         100
                                                                     本次冻结及
股东名   是否为控   司法冻结及轮候   冻结期限及轮     冻结及轮候冻   轮候冻结占
  称       股股东   冻结数(万股)   候期限(月)         结机关     其所持股份
                                                                     比例(%)
                                                      福建省厦门市
王春芳      否           2617             36                            100
                                                      中级人民法院
                                                      江西省南昌市
王春芳      否           2617             36                            100
                                                      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厦门市
王春芳      否           2617             36                            100
                                                      中级人民法院

    截至本公告日,王春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玲玲女士、赣州鑫域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昌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110,170,82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1.06%,其中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 84,000,829 股股份,占本公司表决权总数的 16.06%。处于司法冻
结及轮候冻结状态的股份总数为 110,170,8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06%,
占王春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 100%。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止目前,王春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
项对公司控制权不会产生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将
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司法冻结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
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