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厦华 股票代码:600870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玲玲 住所:福建省石狮市 XX 街 XXX 号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 XXX 号 一致行动人:德昌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8 号院 3 号楼 8 层 0802 室 7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8 号院 3 号楼 8 层 0802 室 7 一致行动人: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 18 号阳明国际中心 2 号楼 6 层 607-9 室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 18 号阳明国际中心 2 号楼 6 层 607-9 室 一致行动人:王春芳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XX 号 XX 室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XX 号 XX 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7 月 20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 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 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 外股份的基本情况................................................................................................................................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ST 厦华股份的情况 ................................. 9 二、权益变动方式................................................................................................................................ 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10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一、查阅文件 ....................................................................................................................................... 13 二、查阅地点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一致行动人声明 ....................................................................................................................................... 15 一致行动人声明 ....................................................................................................................................... 16 一致行动人声明 ....................................................................................................................................... 17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8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 指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ST 厦华 本报告书 指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与长城华西及华创证券的 股票质押融资事宜,所持公司股票被以集中竞价交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易、大宗交易和司法拍卖等方式被动减持,导致持 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减少超过 5%的行为。 赣州鑫域 指 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德昌行 指 德昌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玲玲 华创证券 指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华西 指 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什邡支行 元 指 人民币元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王玲玲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5900219760815XXXX 住所:福建省石狮市 XX 街 XXX 号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 XXX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北京德昌行 名称 德昌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 年 9 月 23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8 号院 3 号楼 8 层 0802 室 7 法定代表人 王聪明 注册资本 1,001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078531100W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 管理咨询;企业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体育运 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 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摄影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 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 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 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 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3 年 9 月 23 日至 2033 年 9 月 22 日 主要股东 北京天旭瑞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99.9%;王玲玲女士持股 0.1%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8 号院 3 号楼 8 层 0802 室 7 北京德昌行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5 是否有其他国家 序号 人员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居留权 1 王聪明 经理、执行董事 中国 厦门 否 2 王秋容 监事 中国 厦门 否 2、赣州鑫域 名称 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3 年 4 月 2 日 注册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 18 号阳明国际中心 2 号楼 6 层 607-9 室 法定代表人 王玲玲 注册资本 壹仟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7378847792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 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证券、期货及财政信用业务);营销策 划服务;批发、零售;建筑材料(不含产品展示)、机电产品及设备、电 梯、发电机组、高低压柜及配件、管道材料及设备、制冷通风设备、供暖 设备、酒店用品、装饰材料、家具、卫生洁具、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木 材、钢材、不锈钢制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 险化学品)、日用百货、纺织品、一般矿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3 年 4 月 2 日至 2053 年 4 月 1 日 主要股东 王玲玲女士持股 90%;白小琴女士持股 10% 通讯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 18 号阳明国际中心 2 号楼 6 层 607-9 室 赣州鑫域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有其他国家 序号 人员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居留权 1 王玲玲 董事长 中国 厦门 否 2 蔡清艺 董事 中国 厦门 否 3 白小琴 董事 中国 厦门 否 4 蔡凌芳 监事 中国 厦门 否 3、王春芳先生 姓名:王春芳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5900219691011XXXX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XX 号 XX 室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XX 号 XX 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ST 厦华外,王玲玲女士还通过厦门当代文化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旭熙投资有限公司、北京 先锋亚太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当代东 方,代码:000673)28.34%的股份。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不存在于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王玲玲女士、北京德昌行因与长城华西及华创证券的股票质 押融资事宜,所持公司股票被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司法拍卖等方式被动 减持。 除上述事项外,未来 12 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主动减持*ST 厦华股份的 计划。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ST 厦华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玲玲女士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1,682,8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4%,赣州鑫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9,173,696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1.31%,北京德昌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6,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王春芳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6,17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 王玲玲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133,126,54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 25.44%。其中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06,956,542 股股份,占本公司表 决权总数的 20.44%。 本次权益变动之后,王玲玲女士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36,346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6%,赣州鑫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9,173,6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1%, 北京德昌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343,3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王春芳先生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6,17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王玲玲女士及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88,023,37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6.82%。其中持 有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1,853,375 股股份,占本公司表决权总数的 11.82%。 二、权益变动方式 1、北京德昌行与华创证券股票回购合同纠纷一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 法院作出的(2019)黔 01 民初 195 号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华创证券根据贵阳市 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 2020)黔 01 执 361 号和( 2020 )黔 01 执 361 号之二协 助执行通知书,对北京德昌行所持*ST 厦华股票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进行处置 14,090,000 股。 2、因长城华西与王玲玲、王春芳、洪鸳鸯、王书同、厦门当代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赣州鑫域、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德昌行等公证债权文书 执行一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上午 10 点至 2020 年 6 月 23 日上午 10 点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上对王玲玲、北京德昌行、赣州鑫域 9 持有的*ST 厦华股票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并由福州卓创传媒有限公司竞得王玲玲 持有的*ST 厦华 11,369,046 股股票和德昌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ST 厦华 9,666,667 股股票。该股票已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完成变更过户手续,过户至福州 卓创传媒有限公司名下。 3、因长城华西与王玲玲、王春芳、洪鸳鸯、王书同、厦门当代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赣州鑫域、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德昌行等公证债权文书 执行一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10 点至 2020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10 点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上对王玲玲持有的*ST 厦华 9,977,454 股股票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并由崇仁县星链科技有限公司竞得。截止 2021 年 3 月 5 日,该股票已完成过户,并已过户至崇仁县星链科技有限公司名下。 本次权益变动之后,王玲玲女士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36,346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6%,赣州鑫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9,173,6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1%, 北京德昌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343,3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王春芳先生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6,17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王玲玲女士及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88,023,37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6.82%。其中持 有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1,853,375 股股份,占本公司表决权总数的 11.8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88,023,375 股股份,占所持公司股份的 16.82%。其中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61,853,375 股股份,占本公司表决权总数的 11.82%。王玲玲女士、赣州鑫域、北京德昌行和 王春芳所持股份(共计 87,709,575 股)均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除上述情况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10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 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交易价格 日期 股东名称 交易方式 减持股份种类 (股) 股本比例 区间 2021 年 3 月 王玲玲 司法拍卖过户 人民币普通股 9,977,454 1.9070% 2.68 2021 年 5 月 北京德昌行 集中竞价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 0.0038% 3.30 2021 年 6 月 北京德昌行 集中竞价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0 0.1338% 3.16-3.21 2021 年 7 月 北京德昌行 集中竞价 人民币普通股 4,150,000 0.7932% 3.17-4.22 2021 年 7 月 北京德昌行 大宗交易 人民币普通股 7,300,000 1.3953% 3.90-4.28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 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查阅文件 下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住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玲玲 日期:2021 年 7 月 20 日 14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德昌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聪明 日期:2021 年 7 月 20 日 15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玲玲 日期:2021 年 7 月 20 日 16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王春芳 日期:2021 年 7 月 20 日 17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厦门市 在地 股票简称 *ST 厦华 股票代码 600870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王玲玲 无 务人注册地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 有无一致行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 无 □ 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是 否 □ 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数量为 133,126,5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44%。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数量为 88,023,3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82%。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否 □ 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是 □ 否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是 □ 否 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18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玲玲 日期:2021 年 7 月 20 日 19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章页) 一致行动人:德昌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聪明 日期:2021 年 7 月 20 日 20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章页) 一致行动人: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玲玲 日期:2021 年 7 月 20 日 21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章页) 一致行动人: 王春芳 日期:2021 年 7 月 20 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