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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厦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2021-07-22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 厦华           公告编号:临 2021-040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波动较大,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

     一、股票交易的具体情况
    截止 2021 年 7 月 21 日,公司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

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三、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

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

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

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四、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

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五、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2),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

(2020)黔 01 执 361 号和(2020)黔 01 执 361 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继续对本

公司控股股东德昌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所持 14,513,333 股本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8 月 9 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处置。

    2、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


                                                                          -1-
编号:2021-029),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发的(2020)闽

02 民初 1500 号《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及谢荣华提交的《民事上

诉状》。谢荣华因与被上诉人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春芳、王玲玲股权转让

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 0 二一年五月六日作出的(2020)闽

02 民初 1500 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

法院作出的(2020)闽 02 民初 1500 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

部诉讼请求;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

费、诉讼保全费)。该案件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3、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

于人民币 1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

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 2021 年度出现《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2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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