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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厦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21-08-27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文
                                 件


                           2021年 0 8 月 2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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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望全体参会

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及

股东代表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

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

题进行,简明扼要。建议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

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违反上述规定者,大会主持人有

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五、本次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

由总监票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本次大会由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


    七、在会议中若发生意外情况,公司董事会有权做出应急处理,以保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

    八、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请将移动电话调至振动档,会场内请勿吸烟。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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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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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1年09月2日(星期四)14:30

会议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 3088 号三楼

主持人:董事长陈诗毅先生

见证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额

    三、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听取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股东提问和发言

    五、主持人宣布议案现场表决办法,推选现场计票、监票人

    六、总监票人、见证律师验票箱

    七、现场股东投票表决

    八、休会,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将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进行汇总

    九、复会,总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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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等规定,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作部分修改。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
权利。                                        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
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 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
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 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
受6个月时间限制。                             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国务院证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 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 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
诉讼。                                        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
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
                                              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
                                              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 其中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
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会设非独立 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六名,设独立董事三名。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
真实、准确、完整。                            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
     第二百零二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        第二百零二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
内”、“以下”, 都含本数;“不满”、“以     内”、“以下”, 都含本数;“以外”、“低
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于”、“多于”不含本数。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指派相关人员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
      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
          以上议案,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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