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厦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09-28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 厦华 公告编号:临 2021-050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9 月 24 日、9 月 2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
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上
述情况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29),上诉人谢荣华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该案件二审尚未开
庭审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 2021 年度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13.3.12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除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9 月 24 日、9 月 2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
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情
况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1-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
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
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
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
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
在在股票交易价格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29),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发的(2020)闽
02 民初 1500 号《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及谢荣华提交的《民事上
诉状》。谢荣华因与被上诉人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春芳、王玲玲股权转让
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 0 二一年五月六日作出的(2020)闽
02 民初 1500 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
法院作出的(2020)闽 02 民初 1500 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
部诉讼请求;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
费、诉讼保全费)。该案件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2、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
-2-
于人民币 1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
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 2021 年度出现《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2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
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7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