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厦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督促*ST厦华提示相关退市风险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 厦华 公告编码:临 2022-034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督促*ST 厦华提示相关
退市风险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督促*ST 厦华提示相关退市风险的监管工作函》(上
证公函【2022】0267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今日,我部在与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监管沟通中了解到,其已发函通知公司,拟将公司冻
牛肉的营业收入列为“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若扣除冻牛肉业务收入,公司
2021 年年报将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上述情况对公司具有
重大影响,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明
确要求如下。
一、请公司根据尤尼泰振青的来函内容和公司实际情况,充分提示公司股票
存在的退市风险。
二、若因扣除冻牛肉业务收入,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小于 1 亿
元且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公司股票将于定期报告披露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本
所将在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请公司充分提示股票可能终
止上市的风险,提醒投资者理性交易。
公司股票存在退市风险,对投资者影响重大,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
披露。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上述事项,严格遵守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
整地披露与退市有关的信息,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附件:
审计工作沟通函
厦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 2021 年度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依据审计准则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给合审计工作取得的审计证据,依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
业收入扣除》的有关规定,经我所管理委员会讨论,在对贵公司《2021 年度营业
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中,拟将冻牛肉的营业收入列为“与主营业务无关
的业务收入”,该报告将导致贵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3.2 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
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 9.3.2 条
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
请贵公司收到此函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此情形,并请贵公司按照相
关规则进行及时处理。
本沟通函仅作为我事务所与贵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中涉及问题的沟
通,不做为其他用途。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 年 4 月 24 日
以上为《工作函》的全部内容,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
资风险。
我司已就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工作沟通函》中
所述事项进行了回复,后续将做好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并按期对外披露年度
报告,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