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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业环保: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27  

                        证券代码:600874            证券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2021-006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 76 号天津创业环保大厦 5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2,254,921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5,986,643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126,268,27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9.2666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419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8.847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本
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玉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6 人;
3、董事会秘书牛波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变更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931,443       4.4849     55,200     0.0417               0             0

       H股      126,268,278 95.4734                  0             0          0             0
普通股合计:   132,199,721 99.9583    55,200   0.0417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存在的关联关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715565186 股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律师:王敏、赵少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临时
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