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8-26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47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21年2月发布的《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涉及本公司会
计处理发生变化的内容详见正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
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 2021 年 2 月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的通知》,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对“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要求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涉及本公司会计处理发生变化的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社会资本方提供建造服务(含建设和改扩建)或发包给其他方等,应当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确定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进
行相应会计处理并确认合同资产。
2、社会资本方根据 PPP 项目合同约定,提供多项服务(如既提供 PPP 项目
资产建造服务又提供建成后的运营服务、维护服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
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
3、社会资本方根据 PPP 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
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应当在社会资本方拥有收取该对价
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管理层已评估应用新会计政策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并确定将有如下影
响:
1、本公司应当自本年就 PPP 项目建设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进行可靠
计量并确认。
2、PPP 项目中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可行性服务费确认为长期应收款,
并在收回当期确认为利息收入,不再将可行性服务费确认为营业收入。
3、PPP 项目若日后采用金融资产模式计量,则建造期间的利息费用不能资
本化。
除上述新准则外,本公司其他会计政策未变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国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调整而进行,符合中国
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并
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
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会计政策变更,基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因此同意该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