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环保:创业环保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03-25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的相关规定,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现就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邸晓峰、
王翔飞、郭永清三人组成,郭永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
独立董事邸晓峰、王翔飞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和 10 月 19 日因个人原因
提出辞职申请,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陆颖莹、
许志明为独立董事,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新任独立董事同时担
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1 年 11 月 11 日起公司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郭永清、陆颖莹和许志明
三人组成,主席仍由郭永清担任。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情况
1、审阅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情况
2021 年 1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审阅了公司
编制的未经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报表,与外部审计师讨论了《2020 年度期末审
计工作计划》,审议了外部审计师《2020 年度期末审计工作计划》及公司《创业
环保 2020 年年度报告工作计划》。
2021 年 3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电话形式召开,主要与外部审计
师就审计过程中的重要审计事项进行了讨论,并形成书面意见,作为财务报告编
制的指导意见;审阅公司 2020 年内审工作总结及 2021 年内审工作计划,并给出
建设性意见,同时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师进行了单独沟通。
2021 年 3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审议了 2020 年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 年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及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形成书面审议意见后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与外部审计师讨论管理建议书;并给出指导性建议。
2、审阅公司 2021 年半年报
2021 年 8 月 5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听取公司 2021
年上半年财务数据及其他重要事项的汇报,为半年报财务报告的编制提供建议。
听取内部审计师关于《管理建议书》整改情况的汇报。
2021 年 8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审议了公司 2021
年半年报及其摘要、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形成书面审议意见后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并与外部审计师就 2021 年度的审计计划及审计策略等进行了沟通。
3、审阅公司季度报告
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电话形式,审计委
员会分别审议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形成书
面意见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包含内控工作
计划,并认可审计计划的可行性,督促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
根据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公司治理准则,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
业委员会、监事会运作规范,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已经建
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经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审阅公
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
缺陷,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符合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
五、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为公
司重组以来一直聘用的审计机构,能较好的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体现了优
秀的专业水平,且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为保持公司财务、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建议继续聘任普华永
道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师,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
师。
3、与外部审计师充分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师就审计工作计划、审计策略、审计过程
中发现的重要审计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4、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通过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共同沟通与合作,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在对公司
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非常重视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普
华永道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积极征询外部审计机构意见,有力地促进了公司与
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七、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2022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努
力,按照上海、香港两地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进一步完善
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专业审计委员会职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审计委员会:郭永清、陆颖莹、许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