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创业环保:创业环保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4-13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 4 月 12 日
                                         创业环保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一、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2
二、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4
三、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5—17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在境内外公布的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 2022 年度经营策略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
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8.关于审议对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贷款提供新增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9.95
亿元的担保及对董事会相关授权的议案


    以上议案 8 为特别决议案,其余均为普通决议案。
    以上议案 4、议案 8 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1
                                       创业环保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公司股东大会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制订本须知。
    一、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公司治理中心负责本次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正
常程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认真履行法
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务必准时到达会场,并在“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签到册”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A 股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应出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
证明文件。
      2、A 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明文
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股东依法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
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3、H 股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填妥的股东代表委任表格和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六、本公司聘请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2
                                         创业环保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大会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会议议程:
一、大会主席作简短致辞
   1. 报告大会出席人数
   2. 报告大会议程
   3. 推荐并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
二、大会内容
(一)大会主席介绍有关本次大会需要通过的有关议案情况
(二)各位股东审议提交本次大会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在境内外公布的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 2022 年度经营策略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
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8.关于审议对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贷款提供新增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9.95
亿元的担保及对董事会相关授权的议案



                                     3
                                         创业环保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对提交本次大会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四)统计表决结果并宣读表决结果
(五)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三、大会主席作简短讲话(闭会)




                                   4
                                        创业环保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议案: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审议公司在境内外公布的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2 年 5 月 17 日)




    请详见本公司 2022 年 3 月 25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2021 年年度

报告和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5
                                        创业环保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议案: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 2022 年度经营策略的议案
                          (2022 年 5 月 17 日)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 2022 年度经营策略,请详见本公司
2022 年 3 月 25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
论与分析”与“第四节 公司治理”内容。




                                    6
                                           创业环保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议案: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2 年 5 月 17 日)

各位股东: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693,187,998.85 元,减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58,281,246.28 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114,041,385.40 元,减去 2021 年已分配的 2020 年度现
金 股 利 171,267,411.60 元 , 本 年 度 实 际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4,577,680,726.37 元。
     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考虑公司仍处于发展阶段且配合公司 2022 年度对
外项目开发的资金支出安排,2021 年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46 元(含税),共计人民币 208,375,350.78 元,现金分红数额占 2021 年度实
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 30.06%。2021 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以上建议妥否,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7
                                          创业环保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议案: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5 月 17 日)


    报告期内,公司在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同时,积极加强内部控制机制。
监事会在这一年内很好的履行了监事职责,列席和出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和监事
会,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进行了监督。

    一、监事会 2021 年度的工作情况如下: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
     内容:
     (1)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拟在境内外公布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
     内容:
     (1)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认购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
     股份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与认购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修订稿)
     的议案。
     4.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8
                                     创业环保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拟在境内外公布的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 关于拟在境内外公布的公司 2021 年中期业绩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内
 容:
  (1)关于延长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7.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在境内外公布的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 关于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
        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
        案;
 (2) 关于公司与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
        并重新申报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6)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本公司 2021 年度依法运作等情况的说明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

                                 9
                                          创业环保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
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
会在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进行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没有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利益或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2.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并实际认真执
行。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
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 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
完毕。
    4.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出资设立洪湖市天创环保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天创环保有
限公司、天津佳源开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认真履行了审核程序,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 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本公司监事会并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
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
议。
    6.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详
见本公司年度报告中“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的
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平、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并按规定进行充分的
信息披露工作,保护了非关联股东的权益。
       7.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完成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1 年 12 月完成预留期权的授予工作。报告期内,首次授予和预留期权的授予

                                     10
                                        创业环保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激励对象共计 172 人,计划授予期权 1,351.80 万份,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1,351.80 万股,行权价格仍为 6.98 元/股。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 172 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
时,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8.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 89 个临时公告及 4 份定期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规范,严格执行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遵守香港交易所及上海
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做到及时、真实、完整、公平的披露信息。
    9.监事会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董事会《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控评价
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同意董事会的内控
评价报告。

    以上议案妥否,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11
                                        创业环保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议案: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审议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5 月 17 日)




    请详见本公司 2022 年 3 月 25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2
                                         创业环保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议案: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关于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

              部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2022 年 5 月 17 日)


各位股东: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每年公布的《年度报告》中的
财务会计报告,须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为健全内控体系,防范风险,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符合资格的、专业水平及市场认可度较
高的审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以质优价惠的报价中标,每年的审计服务费共计 370 万元(其中
包含内控审计服务费 60 万元),服务期限自 2021 年-2023 年。
    考虑到中标结果,以及普华永道自本公司上市以来,一直担任本公司审计师,
其对本公司的持续了解以及其专业水平两方面都具有优势,因此建议继续聘请普
华永道为本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同时提供 2022 年度内控审计
服务,并承担《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等
规定的公司审计师应尽的职责,同时建议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与会计师事务
所联络,根据中标结果继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其服务报酬。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3
                                          创业环保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议案: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审议对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贷款提供新增总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29.95 亿元的担保及对董事会相关授权的议案
                           (2022 年 5 月 17 日)

各位股东:

     截至目前,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为 449,699.77 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提供的融资担保,约占集团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3.16%。2022 年,根
据公司投资计划及子公司经营情况,本公司预计新增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
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不超过 29.95 亿元,单项担保不超过本公司对被担保人的
持股比例,且被担保人提供不低于担保金额的反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
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事项          担保上限
                                                                         额度
1                 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1800

2                 颍上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金融机构借款      13000

3                 酒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金融机构借款      2700

4                 山东郯创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金融机构借款      3300

5                 宝应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金融机构借款      5900
         本公司
6                 会泽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金融机构借款      7700

7                 武汉天创环保有限公司                 金融机构借款      1000

8                 赤壁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金融机构借款      3300

9                 汉寿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金融机构借款      7900

10                天津佳源天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金融机构借款      2100


                                     14
                                             创业环保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1                  天津佳源滨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金融机构借款      2200

12                  天津佳源开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金融机构借款      13000

13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全资、控股子公   金融机构借款、    100000

                    司(注 1)                           履约保函

                    小计                                                   163900
     注 1: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除表内子公司以外的公司现有及

未来新增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二、预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事项          担保上限
                                                                           额度
1                   临夏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金融机构借款      12000

2                   咸宁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300

3                   天津静海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金融机构借款      5600

4         本公司    天津佳源鑫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金融机构借款      12000

5                   天津津宁创环水务有限公司             金融机构借款      5700

6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全资、控股子公   金融机构借款、    100000

                    司(注 2)                           履约保函

                    小计                                                   135600
     注 2: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除表内子公司以外的公司现有及

未来新增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根据年度投资计划 26.5 亿元,融资

比例为投资计划的 70%约 18.55 亿元,另加项目履约保函担保,担保总额预估 20 亿元。按

照未超、超过资产负债率 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拆分担保金额分别 10 亿元。

     三、担保实施的授权及决策程序
     因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上述被担保对象
资产负债率有超过 70%,按照《公司章程》,上述 29.95 亿元担保额度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因担保数量多,需要经常订立担保协议而难以就每份协议提交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审议,因此拟就总额度 29.95 亿元担保,向股东大会申请同意按如下授权决

                                        15
                                        创业环保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策方式实施:
    1、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含表中“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各自范围内的担保额度可以相互调剂使用,但需
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当担保金额超过被担保人上限额度时,应及时披露;
    2、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含表中“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各自范围内的担保额度可以相互调剂使用,但需集
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当担保金额超过被担保人上限额度时,应及时披露;
    3、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可以分别调剂给资
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但需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不允许反方向额度调剂使用;
    4、上述三种情况的担保发生时,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5、对注 1、注 2 所述“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下述条件下履行批准程序,并及时披露:
    (1)担保金额不超过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
    (2)新设公司或并购公司的,标的项目收益水平满足集团公司的投资要求
和标准;
    (3)被担保人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
    (4)被担保人提供不低于担保金额的反担保;
    (5)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可以分别调剂给
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不允许反方向额度调剂使用;
    6、授权期限:自本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7、超出上述 29.95 亿元额度范围的担保,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股
东大会批准程序。
    履行上述担保后,公司累计担保金额74.92亿元,约占集团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105.22%。公司将动态关注担保余额,关注被担保人履约能力,加
强管控措施,控制担保风险;同时,公司将鼓励子公司自主融资,压降公司担保
额度。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