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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向临夏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2-05-12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2-025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临夏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7
年 4 月中标临夏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 PPP 项目(以下简称“临夏项目”),具体
内容详见 2017 年 4 月 12 日本公司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临夏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 PPP 项目遴选
社会资本方项目的中标公告”。2017 年 4 月 26 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临夏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
本公司出资人民币 4,500 万元,成立全资子公司临夏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临夏公司”),临夏公司与临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临夏市供排水公司
签订了《临夏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合
同》(以下简称“《PPP 项目合同》”),负责投资、建设及在特许经营期内运
营临夏项目。
    临夏项目特许经营期 30 年,设计处理规模 9 万立方米/日。分批次建设,先
期建设一期提标改造(2 万立方米/日)及二期扩建第一系列(3.5 万立方米/日)。
鉴于目前临夏项目实际处理水量已超出设计能力,根据《PPP 项目合同》相关条
款的约定,临夏公司应开始二期第二系列(3.5 万立方米/日,以下简称“本项
目”)的项目建设。目前,临夏公司已与政府方就协议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双方拟签订《临夏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
目合同补充协议(三)》。
    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为人民币 6,971 万元,项目资本金以项目总投资的 30%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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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 2,091 万元,拟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临夏公司增资解决。增资完成后,临夏
公司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临夏市创业水务
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投资本项目,有利于本公司水务业务发展,同意本公司
向临夏公司增资人民币 2,091 万元,用于其投资建设实施临夏市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二期扩建第二系列项目,并授权董事/总经理具体实施。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项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但须经有关部门的批准。
    (三)本议案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增资方式
    本次对临夏公司的增资资金人民币 2,091 万元,由本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2.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本公司持有临夏公司 100%股权;增资完成后,临夏公司注册
资本将由 4,500 万元增加至 6,591 万元,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 被增资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临夏公司的总资产为 19,799.98 万元,
净资产为 4,648.21 万元,负债为 15,151.77 万元,流动负债为 5,281.27 万元;
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2,242.78 万元,净利润为 23.22 万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底,未经审计的临夏公司总资产为 19,042.49 万元,净资
产为 4,619.70 万元,负债为 14,422.79 万元,流动负债为 4,857.11 万元;营业
收入为 512.14 万元,净利润为-28.50 万元。
    4、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建设内容
    本项目选址于原临夏污水处理厂院内,利用预留空地进行建设,本次扩建规
模 3.5 万立方米/日,新建改良型氧化沟 1 座,终沉池 1 座及相应的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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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增加污泥处置部分设备,出水执行国标一级 A 标准。
    (2)项目特许经营期

    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由临夏公司继续实施,特许经营期与原 PPP 项目
合同一致(至 2049 年 4 月 30 日经营期结束)。
    (3)项目商业运营日

    本项目工程完成运营调试,且通过规定的环保验收后,临夏公司向甲方申请
确认项目工程完工及开始商业运营。商业运营日以甲方书面确认的日期为准。
    (4)基本水量
    临夏项目以进水量计,日进水量未达到基本水量时按基本水量结算,超出基
本水量时按实际水量结算。
    (5)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及调整
    待本项目工程启动,由临夏公司提交污水处理服务费调价申请,经发改部门
成本监审并调价程序报请市政府同意后,一、二系列污水处理费单价按新价格执
行,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支付。

    三、本次增资对本公司影响
    本项目为临夏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 PPP 项目的延续工程,实施后可保证临夏
市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对健全和完善临夏污水处理厂的处理系统、
保障临夏市污水处理厂的正常稳定运营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保底水量的提高也
提升了临夏公司的整体收益。
    本次增资由本公司自有资金解决,对本公司财务情况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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