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环保:创业环保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7-09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2-034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
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开展基础设施 REITs 申报工作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开展基础设施 REITs 申报工作条件,同意公司
启动开展基础设施 REITs 申报工作。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开展基础设施 REITs 申报工作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开展基础设施 REITs 申报工作,并同意授权本公司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办理基础设施 REITs 申报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协议转让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含山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股权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含山
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及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
本公司,并授权董事/总经理具体实施。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修订《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结合
公司章程修订的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内容同步进行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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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董事会议事规则》中,负责管理董事会事务的公司部门为“董事会办
公室”,现调整为“公司治理中心”;
2、原《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章第四条董事会职权的内容按照新修订《公司
章程》中第一百一十二条进行了完善;
3、原《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五章第十二条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发
布日期由原来的会议召开前十日调整为会议召开前五日。
详细修订请见附件 1《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方案》。
经审议,本公司董事会同意《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前述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
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制定《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主体“1+3”权责表》
的议案
根据国资管理要求,依据本公司《公司章程》、《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公司制定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法人治理主体“1+3”权责表》(以下简称“《“1+3”权责表》”),整体上明晰
了股东会、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的职责权限及
决策流程,有利于提高重要事项决策工作效率。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制定《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暂行)》
授权事项清单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授权办法》”),现结合公司
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制定了《授权办法》授权事项清单,将对所投资企业部分管
理权、对外捐赠部分决策权等事项授予总经理办公会,以提高管理工作效率。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授权办法》授权事项清单,请经理层按授权管理办法
及清单中所列事项执行。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修订《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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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公司章程》、《授权办法》授权事项清单及《“1+3”权责表》,对本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相应进行了修订完善,修订后的《总经理办公会议事
规则》详见同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修订《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捐赠行为,规范审批程序,维护股东权益,正确履行社会
责任,公司拟对《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捐赠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捐赠办法》详见同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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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方案》
原条文 修订后条文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公司治理中心,处理董事
会日常事务。 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公司治
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理中心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公司治理中心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定战略、
权: 做决策、防风险,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决定公司的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案;
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 案;
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 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分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等分支机构的设立、撤销;
财务部总经理(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高级
(十一)制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和考核奖惩事项;决定公司薪酬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宜; 管理政策和绩效考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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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 (十)制订公司重大收入分配方案;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 (十二)决定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
经理及其经营班子的工作; 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法律合规管
(十五)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 理体系,并监控、评估其运行情况;指导、检查和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决定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负责人,建立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的机制,依法
(十六)对除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明确规定 批准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决定公司资产
属于股东大会权限范围的事项以外的事项作 负债率上限;
出决议;” (十三)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宜;
(十七)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本议事规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
则以及股东大会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建立对经理层的授权管理制度,听取
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报告,检查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及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建立
健全对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问责机制;
(十七)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
项;
(十八)决定公司行使所投资企业的股东权利
所涉及的事项;
(十九)对除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明确规定
属于股东大会权限范围的事项以外的事项作
出决议;”
(二十)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
以及股东大会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的其他权限和授权事项包括: 第五条 董事会的其他权限和授权事项包括:
(一)审议批准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 (一)审议批准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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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及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包括其不时 则》及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包括其不时
修订的版本),应当披露的交易标准以上的交易行 修订的版本),应当披露的交易标准以上的交易行
为(按照两地交易规则从严的原则确定);审议批 为(按照两地交易规则从严的原则确定);审议批
准除公司章程第六十四条规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准除公司章程第六十五条规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情形以外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 通过情形以外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
数通过并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 数通过并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
决同意,其余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半数以上董 决同意,其余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半数以上董
事表决同意。 事表决同意。
第十二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
第十二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
会议,董事会秘书应分别于会议召开前十四日和五
会议,董事会秘书应分别于会议召开前十四日和十
日将董事会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报、
日将董事会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报、
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
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
总经理。
总经理。
原议事规则第九条、第十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中“董
事会办公室”均改为“公司治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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