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天津创业环 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提名汲广林先生等九位人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的建议》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经查阅股东提名函和汲广林先生、李杨先生、景婉莹女士、 彭怡琳女士、安品东先生、刘韬先生、薛涛先生、王尚敢先生、田亮 先生等九位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简历资料,我们认为 上述九位董事候选人,具备任职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发现有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郭永清、陆颖莹、许志明 2022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