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创业环保: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23-03-28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有助
于提高公司的融资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且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相关业务板块的
拓展。该事项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
部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该聘任的议案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拥
有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
同时提供 2023 年度内控审计服务,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及提高工
作效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在董事会批准后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名刘飞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查阅刘飞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简历资料,我们认为刘飞女士具备
任职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也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提名
刘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
管理的违规情形。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五、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根据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考虑公司仍处于发展阶段且配合公司 2023 年度对外项目开发的资金支出
安排,2022 年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44 元(含税),共
计人民币 226,140,204.24 元,现金分红数额占 2022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
供分配利润的 30.10%。2022 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
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董事会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公司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有利
于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在董事会批准后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薛       涛              王尚敢                  田 亮



                                                      2023 年 3 月 27 日